[心得] 信心, 得救, 與永生

作者: GSXSP (Gloria)   2017-09-07 10:57:00
先做幾個定義
Def1 『得救』就是免去靈魂的死亡, 得着永遠的生命
Def2 『永生』就是與神一同享受生命與完全的榮耀
Def3 『信心』就是下定決心接受耶穌基督為生命的主
Prop1 『信心』就是得救的確據
說明:一但發現自己能夠打從心裡決定接受基督為主, 願意努力學基督的樣式, 願意開始
倒空自己, 開始去除舊人, 穿上新人, 就表示聖靈已經內住, 已經得着了救恩, 開始享受
永生的預嚐
『永生』對我來說是重要的, 得救的確據對我來說也是重要的, 但這確據與『永生』的
吸引力, 最後都是為了要能夠做到無條件的因為主本身而愛主
cf. hymn: Once it was the blessing
得救的確據使人不再因恐懼或功利而遵從主的命令. 這確據也因著發現自己越來越順服主
而加深
cf. hymn: Blessed assurance
過分強調得救的確據卻也可能讓某些人誤解已經得着而不用再遵主命令
講實在的, 我沒有看過任何人有這樣的誤解.
頂多是看過沒有搞清楚
「『信心』是下定決心接受耶穌基督為生命的主』」
可能誤解成
「 信心是相信耶穌是神, 為了我的罪死, 拯救了我,
我只要相信耶穌是神並接受這個拯救」
而並沒有下定決心讓耶穌基督在他的生命中作主. 這樣並沒有得到這個免費的救恩
耶穌的寶血不能作用, 聖靈也未住在他心裡.
但無論如何, 得救的確據我怎麼想都很重要.
作者: df31 (DF-31)   2017-09-07 12:26:00
不過,永生和信心的定義好像不大對餒!
作者: sCHb68 (sCHb68)   2017-09-07 12:33:00
加爾文對信心的定義:「它是神對我們施慈愛的明白和確定的知識,這知識建立在神在基督裡白白賞賜我們之應許的真實性上,且這應許是聖靈向我們啟示並印在我們心中的」。—〈《基督教要義 》3.2.7〉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7-09-07 13:22:00
我在板上是看到一些嘲笑追求公義慈愛的人,會拿得救確據來講,當然不是每次,但偶一為之,就很煩。信/決志必須以耶穌基督為生命主,這就是四律的說法,我也提了幾次了。(我也聽過說行善只是小學生程度的事情XD 但真正要活出基督的生命、愛神愛人、做光做鹽,是一生的功課。)
作者: GSXSP (Gloria)   2017-09-07 14:25:00
定義只是為了表達我的想法才定義的, 除非不合理或完全無用,定義倒沒什麼對或不對.加爾文說的信心:白白賞賜的真實應許, 該包含著「耶穌若是生命的主, 則有喜樂的泉源」包含著「祂的擔子是輕省的」這些真實的應許。 而這「知識」也不會是客觀知識,而是因我信了, 我必開始跟據我所信的而活, 否則我也不是真的決定信了.
作者: df31 (DF-31)   2017-09-07 15:24:00
@sch 加爾文的定義過於理性。。。當然,從改革宗神學可以看見其張力就是了。這也導致改革宗神學高舉理性的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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