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因行為稱義派的挑戰

作者: df31 (DF-31)   2018-02-01 19:45:31
首先聲明,相較於TF所謂:
作者 tfnop (網管測試中) 看板 Christianity
標題 Re: [讀經] 帖撒羅尼迦前書第5章
時間 Tue Jan 30 05:42:55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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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不歡迎df來亂
的做法,本人
作者 df31 (DF-31) 看板 Christianity
標題 [問題] 因行為稱義派的挑戰
時間 Wed Jan 31 20:38:10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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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
1- 本文啟動安息條款,謝絕堂堂三尺之軀之台版士萊馬赫的蒞臨指教。
2- 本帖特別歡迎TJC全權代表來亂。(當然,他要有本事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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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做法,心胸明顯的比tf要大,道德水平也要比tf要高。換句話說,我這個『因信稱義派

的行為要比tf所屬的『因行為稱義派』好的太多了。根據『因行為稱義派』的標準,我明
顯的比他們更具有得救的可能性,這也是毋庸置疑的。
不論如任何,tf在
作者 tfnop (網管測試中) 看板 Christianity
標題 Re: [問題] 因行為稱義派的挑戰
時間 Thu Feb 1 10:01:33 2018
中沒有啟動『本文不歡迎df來亂』條款,正面迎戰,可以說是歷史性的突破,相信,根據
tf所屬的『因行為稱義派』的標準,tf的行為『又』向著得救邁進了一大步!可喜!可賀

既然tf正面回應,我就逐點回應他的回應。:)
1.
這裡有個嚴重的誤會
約14:6 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
你卻直接的連結到了『一次得救永遠得救』,彷彿信耶穌、靠耶穌、藉著耶穌是一次性的
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其中的道路就指明是往父去唯一的路
如果信耶穌是一次性的,那就像是說你只要站上這條道路就直達終點
那麼走偏的呢?不再信耶穌的呢?約翰福音沒有說藉著耶穌是僅一次的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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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我怎麼覺得你很卑鄙餒!(看來,您『又』會因為卑鄙的行為,無法得救了!)
在:
作者 df31 (DF-31) 看板 Christianity
標題 [問題] 因行為稱義派的挑戰
時間 Wed Jan 31 20:38:10 2018
中,不才特別列出一『大』段的經文誒!怎麼,您『沒看見』?還是『故意不引用』?
或『刻意刪除?好作為攻擊我的基礎!算了!我大人大量,『再』為您服務一次,(根
據tf所屬的『因行為稱義派』的標準,我肯定比TF更可能得救了!)
參考經文:
Eph 1:4就如『神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使我們在他面前成為聖潔
,無有瑕疵;Eph 1:5又因愛我們,就按著自己意旨所喜悅的,預定我們藉著耶穌基督得
兒子的名分
,Eph 1:6使他榮耀的恩典得著稱讚;這恩典是他在愛子裡所賜給我們的。
Eph 2:8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
Eph 2:9 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
Heb 10:12但基督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就在神的右邊坐下了。Heb 10:13從此,等
候他仇敵成了他的腳凳。Heb 10:14因為『他一次獻祭,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

希望『因行為稱義派』別再嘴炮瞎扯,能夠『用您們的行為,負責任的』證明你們確實是
得救的人!
所以,你這裡的反駁是建立在一個『被你剪接過』的文字,用『斷章取義』的手法,來
質問我,所以您的質問無效!
麻煩您『回頭看清楚』我的『整個貼』在說什麼,並搞清楚後,在反駁我。謝謝合作!
2.
這三個後果可以說是你自己的想像,我們完全沒有這麼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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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您不會在開玩笑吧?!我說的很清楚,(您也引用了):
: 希望他們
: 能夠拿出一個完整的說法,解釋他們的理論必然造成的後果:
1+1=2,知道吧。當你在說1+1的時候,難道你不知道結果必然是2嗎?!所以,別『賴』

好好提出一個『完整的說法』,否則你無法得救!
3.
這個預定論的問題我後面再談,先談我們認為的得救是靠什麼,以免太長
我先前的文就有說,信心的行為其實是信心,這個行為是表明有真信心,而不是行了什麼
其次,信心的行為依然是依靠神而不是靠自己,歸根究柢是因為你把依靠神當成了一次性
如果把依靠神當成持續性完全不會有這些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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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心的行為其實是信心』?這句話問題很大誒!
諾亞靠著『信心』花了100年蓋方舟。結果,洪水退後種葡萄釀酒,整天醉醺醺的。最後
,光溜溜的給人家看見。請問,這是不是『信心的行為』?如果不是,那麼諾亞有沒有
得救?
亞伯拉罕光賣老婆就賣了兩次!老大,『怕死賣老婆』是不是『信心的行為』?如果不
是,那麼亞伯拉罕就沒有『信心』。那麼聖經又怎麼能夠稱他為信心之父}}?
再來,耶穌旁邊悔改的強盜。老大,他『釘在十字架上』誒!他有信心的行為嗎?如果
沒有,他得救了沒有?
麻煩您好好面對這三個問題。
4.
經文沒有錯,只是解讀上有問題
來7:25 凡靠著他進到 神面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因為他是長遠活著,替他們祈求

靠著他進到神面前的人 是持續依靠的意思
他是長遠活著,替他們祈求 是說明耶穌超脫時間限制,是永遠的贖罪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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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就你的解讀是對的?人家的解讀是錯的?
好,既然你承認『耶穌超脫時間限制,是‘永遠’的贖罪祭』!很好!如果『耶穌。。。
是‘永遠’的贖罪祭』,為什麼他不能保證你得救?如果他不能保證你得救,
Heb 6:6若是離棄道理,就不能叫他們從新懊悔了。因為他們把神的兒子重釘十字架,
明明的羞辱他。
而結果就是:
Gal 2:21我不廢掉神的恩;義若是藉著律法得的,基督就是徒然死了。
也就是說,你們根本就是聖經所定罪,『靠行律法得稱義』的人!而聖經的教導卻是:
Heb 6:1所以,我們應當離開基督道理的開端,竭力進到完全的地步,不必再立根基,
就如那懊悔死行,信靠神、Heb 6:2各樣洗禮、按手之禮、死人復活,以及永遠審判各等教訓。
所以,我們『因信稱義派』沒有別的根基,我們的救贖的根基就是耶穌基督並祂在十字架
上成就的救贖。僅此而已!
5.
你引用的這幾節經節還會引申出其他問題
來10:10 我們憑這旨意,靠耶穌基督,只一次獻上他的身體,就得以成聖。
來10:14 因為他一次獻祭,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
這邊提到的人叫做成聖,如果以你們的定義那是完全的得勝者
這從來就不是給那些失落信心離道的人
至於你們成聖的定義問題在哪裡我先前已經提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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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大!我引用這節強調的是『只一次獻上他的身體』和『他一次獻祭』!不然,我引用這
節幹嘛。
並且,根據你們的教義,你們否定基督『只一次獻上他的身體』和『他一次獻祭』足以放
你們『成聖』+『得以完全』,一定要把自己的善工加在基督的十字架上面。違反聖經,
並且製造問題的,不是我們,而是你們!
經文白紙黑字為證!
6
人得救當然是恩典,即使說信心要持守那也還是靠神,還是恩典
因為信心的對象就是神,持守信心就是持續靠神
你說出靠自己持守、得救,這完全是把律法主義套到持守信心的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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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承認『人得救當然是恩典』,那麼你為什麼認為『救恩會因為人的行為(如死罪)
失去』?你的說法就意味著『神不是全能的』!反而,『罪』的能力大過神/恩典,所以
神的恩典無法勝過罪。而,你的『善工』也打過神/恩典,所以,你的善工能夠讓你完全
,以至於得救。
7.
最後我談預定論的問題
我前文曾用馬太22章解釋預定論,被召就是神的預定
神的預定都是有救恩意義的,他不會預定無關緊要的事
像是我晚餐吃什麼?我走哪條路? 這些都與救恩無關
揀選雅各家這就說明神的預定,這與救恩直接相關
神的預定說明憐憫的主權在神,起初就沒有被選的以掃無法向神抗議
被召的人多,選上的人少
被召跟選上明顯是兩個不同的層次,預定被召並沒有預定選上
而選上的關鍵是什麼?
1.願意赴筵
2.穿上白衣
沒有被選上的都是因為人的不配,這個不是預定
被召的有兩種人,一種是原本要召的(猶太人),另外一種是後來召的(外邦人)
信徒的持守所說明的就是穿上白衣,這白衣當然是依靠主
另外一個說明預定論是撒網的比喻
撒網拉起各樣的水族就是預定,水裡當然還有其他沒被網住的水族
揀好的收在器具,不好的就是丟棄
丟棄就是丟在火爐,而這要發生在世界的末了,分別善惡就是審判
好的與不好的並不是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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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段簡直就是自己打臉!如果『揀選雅各家這就說明神的預定,這與救恩直接相關』,那
麼雅各是不是得救的?如果『神沒有揀選雅各』,雅各幹的再好,他能夠得救嗎?
而『沒有被選上的都是因為人的不配,這個不是預定』跟你前面的『揀選雅各家這就說明
神的預定,這與救恩直接相關』就是『自己殺自己』!(謝謝您經常的表演!)如果,『
沒有被選上的都是因為人的不配,這個不是預定』,那麼就會造成:
1- 只有『配』的人才被揀選。什麼叫做配?是你好到一個程度變成『配』?還是你壞到
一個程度變成『不配』?你的說法無疑的讓人的行為走在神的恩典之前,否定了神的大能

2- 根據『沒有被選上的都是因為人的不配,這個不是預定』這句話,雅各的被揀選/預定
就成了雅各『行為』的結果。把神的揀選從『永恆』『降格』為『在時間』裡面的行為!
這是對神直接的褻瀆!並且直接打臉以下經文:
Eph 1:4就如神『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使我們在他面前成為
聖潔,無有瑕疵;Eph 1:5又因愛我們,就按著自己意旨所喜悅的,預定我們藉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
,Eph 1:6使他榮耀的恩典得著稱讚;這恩典是他在愛子裡所賜給我們的。
根據上面的經文,神的揀選/預定,是神『從創立世界以前』,並『在基督裡』的工作,
跟我們完全沒有關係!然而,你們的教義事實上已經把Eph 1:4改寫為:
就如神『時間中』,『被迫因我們的善工揀選了我們』,使我們在他面前成為聖潔,無有
瑕疵;
不是嗎?
你在本篇中『得救的行為』可以被總結為:
1- 把人家引用的經文咔嚓掉,裝作看不見,再用斷章取義的方式反駁別人。
(唉!手法也太粗糙了!像三尺多學學!)
2- 完全不了解經文,強凹硬掰。
3- 直接以『斷章取義』的手法引用經文,撕裂聖經,割裂了聖經完整的意義。
4- 否定神的大能,高舉人的能力,褻瀆神。
5- 在基督並祂的十字架外,另立救贖的根基。
6- 提出的說法不知所云,稀里糊塗,自相矛盾,自打嘴巴=不道德浪費別人時間
所以,如果以上的行為能夠讓你得救,就證明神不是公義的神,我寧願進焚化爐被烤!
以下的經文,是『因行為稱義派』最佳的寫照!
Gal 2:16既知道人稱義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穌基督,連我們也信了基督耶穌,
使我們因信基督稱義,不因行律法稱義;因為凡有血氣的,沒有一人因行律法稱義。Gal 2:17我們若求在基督裡稱義,卻仍舊是罪人,難道基督是叫人犯罪的嗎?斷乎不
是!Gal 2:18我素來所拆毀的,若重新建造,這就證明自己是犯罪的人。
Gal 3:10凡以行律法為本的,都是被咒詛的;因為經上記著:「凡不常照律法書上所
記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詛。」Gal 3:11沒有一個人靠著律法在神面前稱義,這是明顯的;因為經上說,「義人必因
信得生。」
作者: df31 (DF-31)   2018-02-01 20:18:00
1建議你簡單的回答一個問題:你相信不相信耶穌並祂在十字架上1成就的救贖工作足以保證你永遠得救?
作者: jacklin2002   2018-02-01 20:24:00
他不相信,不用問了~
作者: df31 (DF-31)   2018-02-01 20:35:00
1讓他講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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