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之銘言:
: 協同書是信義宗僅次於聖經的第二權威喔,
: 你要怎麼去拆解人家的系統?XD
: btw, 協同書就把四大信經列在裡面喔XD
: (少了迦克墩啦 https://en.wikipedia.org/wiki/Book_of_Concord [註一])
: 所以除了那部份是第一層,其他裡面的信義宗信條都是第二層?XD
對,我會說除了信經部份,其他都是第二層。當然這是以泛基督教的
立場來說 (天主、新教、東方),信義宗內部會把自己的信條當第一層。
所以你的問題就是,信義宗會把自己的信條當第一層還是第二層?
這不是廢話嗎? 你覺得勒? 但這不代表這是符合泛基督教的。
所有屬於基督教的宗派都必須要承認信經,這個部份沒有甚麼各自
表述的立場。
:
: 還有,什麼芝加哥的聖經無誤論宣言,
: 四大信經裡面沒有講聖經無誤論喔,
: 所以這算第二層?XD
要看你是哪個宗派阿,泛基督教來說,這是第二層,而且連「無誤」是啥都吵不完了。
還是你要跟我說,哈哈美南說這是第一層喔,美南的neo認不認帳?
:
:
: 你現在是用小學生的數學要否定大學的微積分就是了XD
哇,自己認為是大學微積分的程度喔? 何以見得?
:
: 我上面講的,對有哲學常識的人,看了就懂,
: 原文的引文、頁數都有了。
幹,引用完整原文的是我不是你好嗎?
:
: 那個部落格講的跟我講的一樣
: "如果沒有自發/自由--即沒有其他原因,自己是自己的原因--的第一因"
:
: 這就是康德哲學講的自由=沒有其他原因,自己是自己的原因=第一因。
: [註二]
:
: 第一因的概念是什麼?
: 就是一個「因果序列」(causality)的起頭,
: 康德哲學認為自由的因果序列是不同於自然的因果序列,
: 就是說自由這邊另有一個「第一因」不是被自然因果序列給決定的,
: 這樣才有可能有別於自然的因果序列。
:
: 若這個微積分的說法是我掰的,
: 那個部落格的作者會講的跟我一樣嗎?
:
: 你說小學的加減乘除裡面沒有這些東西,對壓,乖,去玩你自己的玩具就好。
我把康德的話重貼一次給你看:
Causality in accordance with laws of nature is not the only causality from
which the appearances of the world can one and all be derived. To explain
these appearances it is necessary to assume that there is also another
causality, that of freedom.
康德自己就說 "there is ANOTHER causality, that of freedom" 。你跟我說這是
第一因? 嘗試打臉原作者,跟我說是微積分? 你這是奇幻數學、沒照公式與程序跑的
好嗎?
: 你好好笑,
: 要怎麼檢驗真理,當然要先釐清真理的論述方法。
:
: 若真理是Correspondence theory,那檢驗法就是「是否符應」;
: 若真理是Coherence theory,那檢驗法就是「是否融貫一致」;
你的假設是
若真理是 X,那檢驗就用 X1
若真理是 Y,那檢驗就用 Y1
但我的論述是:
真理只有可能是 X 或 Y,你可以用 方法1 或 方法2 去描述,但不代表 X 和 Y
同時成立,或是方法 1 或2 是真理。 我原本對你的反駁就是講真理非「多元」,
你跟我說論述方法很多,所以真理是多元的。啥鬼?
換個比方。
我要你算 1 + 1 = ? 你可以用中文重寫公式,也可以用英文重寫,但不代表答案
有好幾個。 2 = two = 二,這是同一個答案,不是啥多元真理。
你的論述錯誤在於你把方法講成是真理。論述真理方法很多又如何? 若是有「真」理,
那它必定是有一個「真」的答案。我管你是用英文還是用中文,這根本不構成啥
多元真理。
跟你論述還是用小學數學好了,我怕用微積分超過你能力太多。
: ...
:
:
: 真理=第一因,
: 但基督徒稱其為上帝,
: 女性主義者可能稱其為女性價值的自覺,
你犯了一個致命的錯誤。
我們所謂的 真理 和 第一因,都是在講
The Truth
The First Cause
你的論述好像是說,阿沒啥 The Truth,也沒有啥 The First Cause
通通都 a truth、 a first cause。這啥鬼? 如果都是無定論,那是
要討論啥? 每個人都可以隨便下定義,我講甚麼,你有啥基礎反駁?
最好笑的是,主張多元的人在反駁我的論述。是只有你的論述是多元、其他人
的論述不是多元的一部分喔? XD
: ...
:
: 只要是普遍成立的真理,就可以是第一因;
聽你在胡謅。第一因可以隨便這樣重新定義的喔?
1 + 1 = 2 算是普遍成立的真理吧? 這是哪門子的第一因? 你在工殺鬼?
:
: 當然基督徒要說,女性的價值是上帝造的,不是第一因;
: 女性主義者則說,基督教的上帝是男性沙文主義造的,不是第一因;
:
: 故我講的只是要先把平台跟共識做出來,
: 沒有說這個平台就讓大家觀點一致了。
:
: 你分不清楚共同平台,與使用這個平台去發展不同觀點,
: 這二者的差異嗎?XD
:
: 平台是「真理使人自由」(同),
: 各方使用此平台則有對「真理」不同的觀點(異)。
:
: 這些「異」要怎麼處理、檢驗、對話?
: 就又回到前面的真理理論:
: Correspondence theory
: Coherence theory
我反對重新隨便更改公定定義。你這樣隨己意隨便改定義是要怎樣討論?
都你講就好啦,別人都錯的,因為不符合theologe發明的奇幻定義。
The Truth 、 The First Cause 可以這樣隨便改的喔?
: 其他neo的奇幻廢話與自我混亂,我就不予理會了。
我的論述都是用公定定義的好嗎? 我可沒像你在隨意發明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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