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此,我們不需要自己掙扎努力去遵行律法,但我們必須照著靈而行。我們照著靈而行
: 的時候,自然而然便成就一切律法的要求,並且有最高標準的道德。這是耶穌的見證、召
: 會的見證。這就是正當的召會生活,諸天之國的實際。"
: 我前面#1RQZcROo
: 或是更之前就指出這裡才是兩邊的差異所在了,
: 然後pin、dam等人都搞不懂?
: 「自然而然」有沒有辦法成就律法一切義的要求?
: 當然是說要追求心思置於靈。
: 但心思置於靈,只是放下知情意等執著的入定嗎?
: 只是呼求主名嗎?
: 跟「擺爛」有辦法區分出來嗎?
: 悟性不用介入?
: 不用解經?
: 不用神學?
: 不用尋求智慧?
: 不用明白世間的學問?
: 不用有各種人生的經驗累積?
: 不用品格的塑造與累積?
: 而基督徒身為人的經驗、理性,
: 與其禱告、團契、跟神連結,
: 是相互衝突的嗎?
: 唉,一直在這邊繞,也是有點煩...
原來theo大是看到心思置於靈後「自然而然」能成就律法就跳起來了嗎?
所謂的自然而然,是心思置於靈的結果。
心思置於靈,就會隨從靈而「行」。
所以仍會行動,而非擺爛。
只是這行動的源頭、動力,乃是出於神,而非出於我們自己。
如同之前吵半天的生命之靈的律、罪與死的律等,
那些律都是聯於生命,每種生命都有自己的律。
若心思置於靈,倚靠主的生命和恩典,那麼外面的行事為人自然符合律法。
所以基督徒應當活基督,「活」出符合律法要求的生活。
而非憑自己努力「守」律法。
例如孩子吧!一般來說,沒有生病或疏於照顧,應該會「自然而然」長大。
但是大人需要跟孩子說:「你要努力長大」嗎?
羅八4說:使律法義的要求,成就在我們這不照著肉體,只照著靈而行的人身上。
可是對有的人來說,這太抽象了,這太奧秘了,這太虛無飄渺了。
保羅應該換個寫法才是,例如:
「使律法義的要求,成就在我們這研究神學的人身上。」
「使律法義的要求,成就在我們這明白世間的學問的人身上。」
「使律法義的要求,成就在我們這有各種人生經驗累積的人身上。」
「使律法義的要求,成就在我們這努力守律法的人身上。」
: → damonwhk: 有人說不用悟性嗎?有人說不用教會生活嗎?惡意解讀, 08/12 03:24
: → damonwhk: 莫此為甚。 08/12 03:24
: 你搞不懂嗎?那這些是人的努力嗎?
: 跟照著靈自然而然不發生衝突嗎?
: 如果不發生衝突,
: 那各種被你們說成是努力、靠自己的部份,也可以心思置於靈去做,
: 事實上「入定」也是說可以去做各種事,包含運動、工作,
: 不是只在那邊打坐。
: 而如果這樣,那我說讀經活經的過程是聖靈的工作,
: 本就沒什麼衝突,何必惹來論斷攻擊?
有沒有衝突,是看源頭,而非看行為。
例如謙卑,有的人心裡驕傲,但努力保持謙卑。
有的人則是被主光照暴露而謙卑。
外人看不出來有什麼差別,但神知道。
所謂出於己、出於肉體或是出於靈,外人即便分不清,
但對神來說,價值卻是不同的。
本來就是很單純的東西,但看你在那裏一直繞,的確也是很累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