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留一條生路給LGBT

作者: df31 (DF-31)   2018-11-09 13:38:40
說說我的看法。。。。
首先,在基督教的立場,同性戀是不是罪?根本不用討論。像今天聯合報有兩篇文章:
https://opinion.udn.com/opinion/story/8703/3469086
https://opinion.udn.com/opinion/story/8703/3469254
基本上就是【極盡扭曲事實之能事的廢文】。
第二,人都有自由意志的,今天跟你說前面有個火坑,別跳!跳進去,會死翹翹!但是,你一定要跳/或支持人家跳,我們也只有【尊重】!因為這是你的【自由意志】,你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更何況都是成人了,不是3歲小孩!基督徒如此!世俗世界也如此!更何況,同婚現在的態度基本上就是:不只是我要跳,我還要強迫所有的人跟著我跳!這難道不蠻橫啊?!
第三,我一直搞不清楚,挺同一直渲染說基督教要把同志【趕盡殺絕】挑起仇恨。很奇怪誒!基督教又不是伊斯蘭,看見同婚的就【石刑】。大家可以參考伊斯蘭國新聞,那才叫【趕盡殺絕】。拜託!這就是典型的【假新聞】!相信這種假新聞還四處渲染的,就不用說了。
第四,同婚這次【專門】把基督教當作靶子,把基督教描繪為要趕緊殺絕的大壞蛋,好像台灣反同都是因為基督教一樣。但是,我要問3個問題:
a- 事實上,宗教界最挺同的,難道不是台灣基督教長老教會嗎?難道台灣基督教長老教會不是基督教哦!?是不是從某個角度而言,在台灣最挺同的就是【基督教】?!而同婚團體應該好好【感謝】基督教的大力相挺才對啊!這樣抹黑基督教,豈不是非常的【忘恩負義】?!
b- 並且,去年為基督教為同婚議題發起的聯合祈禱會,難道只有基督教哦!?難道佛,道等其他宗教都缺席?而今天挺同【只把基督教抓去來打】,是不是雙重標準啊?
c- 難道反同真的是【宗教因素】嗎?拜託,為什麼台灣基督教長老教會為了同婚議題會搞到南北分裂?為什麼上次選舉前為同婚開支票的政黨現在明明在佔有絕對優勢的情況下,不敢兌現支票?原因乃是,真正挺同的,是台灣北部。台灣南北因為傳統【不孝有三,無後為大】的觀念,是跨宗教,跨信仰(包括無神論)的一致反同。所以真正反同的不是宗教信仰,也不是基督教,是南部的【傳統思想】!
第五,同志佔人口比例是絕對少數。用絕對少數的意見【綁架】絕對多數的生活方式,這完全是【違反民主】的鴨霸做法!
第六,所謂【專法】,其意義就是:針對某些少數、特殊的需要,以特別法令規範。事實,專法的意義就是:
a- 承認同婚在社會中存在的事實
b- 承認同婚的特殊性
c- 進而以法律形式【保證/保護/保障】同志的權利
拜託,今天我們所謂反同的,還主動希望以【立法】的方式【保證/保護/保障】同志的權利,以避免過去同志權利因【無法可管/規範】的情況無法被保證/保護/保障,這難道不是【為同志們開了一大條康莊大道】嗎?這還不能讓同志感謝,還被惡言相向?這是什麼世界啊!?
第七,拜託,今天真正辜負同志的,是選前大開支票,選後因選舉計算,【不敢】修改【民法】,而【拋棄】同志群體的那些人。所以,請同志們/挺同們【瞄準目標】!你們的目標不是基督教,因為,基督教最起碼還支持【使用專法來保證/保護你們的權利】。
你們該找的,是那些背信棄義的人,應該去總統府或立法院抗議才對。整天來基督教版鬧版,抹黑,散佈假新聞,根本就是【開錯跑+打錯對象】的無聊之舉!有gut,冤有頭債有主,去找你們【真正的債主】去!
謝謝合作!
作者: roc1110 (上層建築)   2018-11-09 14:03:00
由此可知基督徒被看不起的原因,就是「自以為聖經=民法」基督徒「自以為民法是自己的」,事實上,民法是全國人民的,民法「不是」專屬於基督徒的,這就是基督徒被社會看不起的原因
作者: pinjose (jose)   2018-11-09 14:07:00
樓上,你這樣不看內文隨便批判,才讓人看不起吧明明兩造都可以好好談,偏偏兩邊都有像你這樣...
作者: kchingchen (關日青)   2018-11-09 14:56:00
用保證掩飾想要隔離、歧視,誠實一點說你就歧視同志我還覺得坦率一點。
作者: roc1110 (上層建築)   2018-11-09 14:57:00
反同基督徒挾大量的錢跟資源阻止他人的權利,只因為你們的教義認為「婚姻只限一男一女」這件事不該批判嗎??
作者: kchingchen (關日青)   2018-11-09 14:58:00
少數綁架多數?公民一樣繳稅盡義務,不能享民法婚姻的保證,是你能接受嗎?
作者: roc1110 (上層建築)   2018-11-09 14:58:00
基督徒「阻止同志合法權利」時,有想過好好溝通嗎???
作者: kchingchen (關日青)   2018-11-09 14:59:00
聖經說的聖潔的婚姻是民法的婚姻,還是在神面前的盟約?就這麼不能接受男女改成雙方當事人
作者: roc1110 (上層建築)   2018-11-09 15:01:00
若是依反同基督徒的邏輯,我道教徒認為「基督徒不拜祖先無父無母」,是不是也可以「禁止人民信基督」呢???
作者: kchingchen (關日青)   2018-11-09 15:02:00
感謝,我還真的說不出口。你身為人能選擇要不要結婚,跟誰結婚,你要感謝我們嗎?跑錯版?基督徒不能在這個版發言?同婚通過,誰跟著跳火坑?你的配偶關係有改變嗎?信仰有崩壞嗎?有被禁教嗎?
作者: roc1110 (上層建築)   2018-11-09 15:05:00
反同基督徒可否不要丟耶穌的臉??耶穌都站在最苦最窮的人身邊啊,結果反同基督徒反而壓迫少數跟侵害少數。反同基督徒丟臉死了.
作者: pinjose (jose)   2018-11-09 15:37:00
耶穌是站在需要拯救的人身邊,跟佔少數派是兩回事
作者: roc1110 (上層建築)   2018-11-09 15:47:00
照著基督精神???你的基督叫你阻止他人的權利???笑死人了最需要被拯救的就是反同基督徒,只因為別人不符你們的教義,就要侵害他人的權利???倒底有沒有憲法素養啊!反同基督徒永遠搞不懂「聖經≠民法」
作者: springman (司布林)   2018-11-09 18:16:00
http://0rz.tw/PiUbg 長老會的呼籲信函。雖然沒有直接挺同,但尊重人權的呼籲應該就是...
作者: teamax (大肥精英)   2018-11-09 18:52:00
少噁心了,最挺的明明是佛教
作者: jacklin2002   2018-11-11 10:23:00
推,真的是一堆傻筆,每次同婚都只有選舉期炒作,甲甲自己還看不出來嗎?人家開心數鈔...歐不是,是數選票,自己被消費完後就丟掉,真的是好傻好天真
作者: Kangin75 (Damaris)   2018-11-11 16:52:00
我也推老漁的部分觀點,特別是炒作這件事。感受到老漁大苦口婆心的那一面
作者: hhwang (雪野)   2018-11-12 09:23:00
還有臉提長老教會挺同婚想撇清其他「教徒」的責任,還真是無恥欸,陳思豪牧師秉持聖經中教導基督徒要和弱勢的人站在一起,不要成為壓迫者,出來挺同,承受了多少內部的壓力,人家是真的看到同志和基督徒同志,反觀那些反同方的代表全號稱基督徒,行的卻是壓迫之實你知道為什麼挺同的都是長老教會嗎?你知道長老教會一直以來就是站在捍衛人權的一方嗎?
作者: pinjose (jose)   2018-11-12 10:40:00
反同婚,不當性平教材,不是壓迫弱勢者更不是剝奪人權不要魚目混珠了
作者: michaelshiue (廟口大豬公)   2018-11-12 11:12:00
笑死人,少數傾向的人不能與多數傾向的人擁有相同的權利這根本就不平等,而反對平等權不是剝奪人權是啥??睜眼說瞎話的人好意思說別人魚目混珠喔!!??
作者: pinjose (jose)   2018-11-12 11:25:00
相同權利究竟是什麼?和不說清楚人人都享有照民法結婚的權利,誰被剝奪了!
作者: michaelshiue (廟口大豬公)   2018-11-12 11:40:00
人人都有比較民法行駛各項權利本來就正常的啊相同權利就婚姻權啊,明知故問!!"人人都享有照民法結婚的權利,誰被剝奪了!"看到這句感覺還真悲哀,有些基督徒的傲慢跟睜眼說瞎話的功力越來越深厚.少數性傾向的人就無法依照他們的性傾向結婚,這不是被剝奪是啥!!??繼續牽拖吧
作者: hhwang (雪野)   2018-11-12 11:53:00
他們是說「沒有人剝奪你們結婚的權利啊!你還是可以和異性結婚,我們沒有壓迫沒有歧視喔!啾咪」
作者: michaelshiue (廟口大豬公)   2018-11-12 11:55:00
他們道德高度那~~~~麼高,不是我這種離開教會的廢柴能追上的.雖然說我也不屑去追就是了(茶)
作者: pinjose (jose)   2018-11-12 12:19:00
所以不壓迫就是眾人可以依照性傾向結婚?你確定要這麼定義嗎?1.禁止18歲以下結婚,是不是一種壓迫?2.禁止表兄妹結婚是不是一種壓迫?所有的禁止法案,從某一個角度來看都是一種壓迫這以前早就討論過了男生不能進入女生廁所是不是一種壓迫?
作者: michaelshiue (廟口大豬公)   2018-11-12 12:32:00
開始拉其他問題來一起做撒尿牛丸囉~~~~~直接幫你用一句話來總結啦"我基督徒說不是就不是!!"何必那麼辛苦打那麼多字還要拼命想新話題牽拖咧
作者: pinjose (jose)   2018-11-12 12:41:00
開始無能力就跳針囉法律上的限制,必然就是這樣不如說你們說是壓迫就壓迫好了不給你們做什麼已經就是壓迫不是嗎?你要跟頭豬結婚,不通過也是壓迫啊
作者: michaelshiue (廟口大豬公)   2018-11-12 13:12:00
你就繼續留在宗教的小天地裡開心地灑花吧如果你只有亂扯的程度,那就用亂扯的方式回你就夠了
作者: df31 (DF-31)   2018-11-12 14:31:00
有gut就去找姓蔡的和姓柯的算賬,來霸凌基督徒,同志真棒棒
作者: clark0816 (阿杯)   2018-11-12 15:21:00
我想請問老魚https://tcnn.org.tw/archives/30660df31,這樣的評價,我在南部沒有感受過。這個為何成為歐陽的說法呢?https://www.nextmag.com.tw/realtimenews/news/391908我再請問,一個牧長(一個指標性的長老),他的言行代表的是教會的行政,還是他可以參與政治?我搞不懂這些人,參加政治活動,是用個人的名義?還是代表聚會所的立場呢?ucptt.com/article/Christianity/1414630029/60Cptt.cc/bbs/HatePolitics/M.1541552715.A.3A1.html天下雜誌最新被下架的文章。http://goo.gl/jfMwYt 20140427歐陽家立弟兄交通基督徒應有的態度。說集權主義是美好的?歐陽後面的陳述,是指政與教分離。但為何教會的指標人物,他跟吳有成,都會出現在政治場合?他們代表誰?他個人嗎?還是代表會所呢?我提供的語音檔,是臺北市召會三十九會所臉書內容。並非我所捏造。有興趣去搜尋吧!教會歸屬天。我在高雄,沒有人會談政治。北部,我沒有呆過台北市教會。當然我不知道北部是怎樣臺北市召會三十九會所- 20140427歐陽家立弟兄交通基督然後,我再說,鳳山教會那都是眷村的老弟兄,很久以前申言時,也沒有人講政治。黃伯伯講道時期,也沒有講政治。黃伯伯,你這種年輕人應該不認識了。在劉魁元弟兄服事鳳山之前的一位站講台的老弟兄。你把世俗與教會扯在一起。會很難看喔。至少,高雄的教會,不會在聚會的時候,講政治。陳泓君弟兄在高雄服事的時候,講道也不會講政治為何我看這些報導會很奇怪。因為如果歐陽是用個人身份為何每篇報導,都是新北市召會歐陽家立長老?把教會扯進來,歐陽應該要求更正。他是個人名義。而不是用召會長老的名義。因為我是跳著聚會的。我在高雄哪裡聚會,都有可能會所。
作者: motokur (人生的長旅)   2018-11-22 04:31:00
極度醜惡且缺乏邏輯的文章,實在很想回文鞭一鞭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