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說我的看法。。。。
首先,在基督教的立場,同性戀是不是罪?根本不用討論。像今天聯合報有兩篇文章:
https://opinion.udn.com/opinion/story/8703/3469086
https://opinion.udn.com/opinion/story/8703/3469254
基本上就是【極盡扭曲事實之能事的廢文】。
第二,人都有自由意志的,今天跟你說前面有個火坑,別跳!跳進去,會死翹翹!但是,你一定要跳/或支持人家跳,我們也只有【尊重】!因為這是你的【自由意志】,你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更何況都是成人了,不是3歲小孩!基督徒如此!世俗世界也如此!更何況,同婚現在的態度基本上就是:不只是我要跳,我還要強迫所有的人跟著我跳!這難道不蠻橫啊?!
第三,我一直搞不清楚,挺同一直渲染說基督教要把同志【趕盡殺絕】挑起仇恨。很奇怪誒!基督教又不是伊斯蘭,看見同婚的就【石刑】。大家可以參考伊斯蘭國新聞,那才叫【趕盡殺絕】。拜託!這就是典型的【假新聞】!相信這種假新聞還四處渲染的,就不用說了。
第四,同婚這次【專門】把基督教當作靶子,把基督教描繪為要趕緊殺絕的大壞蛋,好像台灣反同都是因為基督教一樣。但是,我要問3個問題:
a- 事實上,宗教界最挺同的,難道不是台灣基督教長老教會嗎?難道台灣基督教長老教會不是基督教哦!?是不是從某個角度而言,在台灣最挺同的就是【基督教】?!而同婚團體應該好好【感謝】基督教的大力相挺才對啊!這樣抹黑基督教,豈不是非常的【忘恩負義】?!
b- 並且,去年為基督教為同婚議題發起的聯合祈禱會,難道只有基督教哦!?難道佛,道等其他宗教都缺席?而今天挺同【只把基督教抓去來打】,是不是雙重標準啊?
c- 難道反同真的是【宗教因素】嗎?拜託,為什麼台灣基督教長老教會為了同婚議題會搞到南北分裂?為什麼上次選舉前為同婚開支票的政黨現在明明在佔有絕對優勢的情況下,不敢兌現支票?原因乃是,真正挺同的,是台灣北部。台灣南北因為傳統【不孝有三,無後為大】的觀念,是跨宗教,跨信仰(包括無神論)的一致反同。所以真正反同的不是宗教信仰,也不是基督教,是南部的【傳統思想】!
第五,同志佔人口比例是絕對少數。用絕對少數的意見【綁架】絕對多數的生活方式,這完全是【違反民主】的鴨霸做法!
第六,所謂【專法】,其意義就是:針對某些少數、特殊的需要,以特別法令規範。事實,專法的意義就是:
a- 承認同婚在社會中存在的事實
b- 承認同婚的特殊性
c- 進而以法律形式【保證/保護/保障】同志的權利
拜託,今天我們所謂反同的,還主動希望以【立法】的方式【保證/保護/保障】同志的權利,以避免過去同志權利因【無法可管/規範】的情況無法被保證/保護/保障,這難道不是【為同志們開了一大條康莊大道】嗎?這還不能讓同志感謝,還被惡言相向?這是什麼世界啊!?
第七,拜託,今天真正辜負同志的,是選前大開支票,選後因選舉計算,【不敢】修改【民法】,而【拋棄】同志群體的那些人。所以,請同志們/挺同們【瞄準目標】!你們的目標不是基督教,因為,基督教最起碼還支持【使用專法來保證/保護你們的權利】。
你們該找的,是那些背信棄義的人,應該去總統府或立法院抗議才對。整天來基督教版鬧版,抹黑,散佈假新聞,根本就是【開錯跑+打錯對象】的無聊之舉!有gut,冤有頭債有主,去找你們【真正的債主】去!
謝謝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