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因信稱義的教義

作者: tfnop (網管測試中)   2023-01-12 10:18:23
信絕對不會沒有內容
早期教會的信經、各教會的信條、共信之道就是信的內容
"如今常存的有信,有望,有愛,這三樣,其中最大的是愛。" 哥林多前書13:13
這節經節是表示愛的重要性,但不是順序
一個信徒一定是從信入門
"然而,人未曾信他,怎能求他呢?未曾聽見他,怎能信他呢?沒有傳道的,怎能聽見呢
?" 羅馬書10:14
傳道 -> 聽道 -> 信道
這個道就是信的內容
愛神愛人是神的要求,但那是對信徒的要求,而不是非信徒,神先愛你,你才能夠愛人。
然而,你要先信神愛你,就是耶穌為你而死赦免你的罪,所以信在前、愛在後
而愛神愛人是誡命的總綱,也就是愛神愛人就完全新約對律法(誡命)的要求
因此,若一個信徒終其一生未曾愛神愛人,那也可以說他的信其實是虛假的,他從來就沒
有因信稱義
所以在詩篇第一篇當中,大衛對神律法(誡命)的喜愛,其實這並沒有錯,一個正常基督
徒本來就會追求遵守誡命,雖然大衛犯罪,但是他沒有失落信心,也沒有否認犯罪,並且
接受神的刑罰。
有人會說:如果我是大衛,我也可以….
那我會說:等你落入大衛的處境還不會失去信心再來說
作者: kazukazu22 (卡茲)   2023-01-12 11:05:00
推愛神愛人,沒有比這更重要的誡命了。
作者: springxx (天下布武)   2023-01-12 11:53:00
信是形式 愛是內容 兩者都需具備 救恩才完整傳道 -> 聽道 -> 信道 這是形式 過程 流程全做到 生不出愛 也是徒然不需過度強調 "信" 因為愛才是真正核心現今的教會只會講"信"灌輪"信"多重要而讓一堆異端有機可趁 讓人迷信教出的信徒 都是些行屍走肉的人哥 林 多 前 書13:3 我 若 將 所 有 的 賙 濟 窮 人 、 又 捨 己 身叫 人 焚 燒 、 卻 沒 有 愛 、 仍 然 與 我 無 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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