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由仁義行,非行仁義

作者: YangWenli (半退隱中)   2021-11-13 20:42:28
非禮之禮,非義之義,大人弗為。(《孟子‧離婁下》)
舜明於庶物,察於人倫,由仁義行,非行仁義也。(《孟子‧離
婁下》)
一般人所理解的道德,往往是從社會結構出發,扮演什麼身分、
角色,就具有相對應的義務、責任,「君君,臣臣,父父,子子」(
《論語‧顏淵》)君父要盡到君父的責任,臣子要盡到臣子的責任,
具體的行為內容則是由社會文化所決定。儒家當然不反對這一點,但
如果過分強調,可能會陷入僵化。因此除了這一層外,還應該有更高
的判斷標準,去決定在不同的情境下,哪些責任、義務是我們必須遵
守、奉行的,哪些是過時、無效而應該捨棄的,而不是盲目服從權威
或傳統的風俗習慣。這判斷標準當然就是我們的良心,良心或性善才
是孟子學乃至整個儒家的核心、關鍵所在。「非禮之禮,非義之義」
就是表面上符合社會規範,但卻欠缺真實內涵意義的責任要求,這種
刻板僵化的形式只會徒然造成人的負擔壓力,應該秉持良心毅然拒絕
去做才是。
為什麼孟子強調「由仁義行,非行仁義」?因為儒家是以動力為
本,仁義不是置放在外面的一套規範,要我們照做;相反地,行仁義
是出自本心、良心的要求。道德實踐的主體是人,外在規範本身是沒
有力量的,如果以外在規範為主,欠缺內在的真心誠意,只會造成陽
奉陰違,表面上符合形式,其實只是應付、敷衍、交差了事。為了改
革這種「弊端」,又訂定出更多繁瑣的法規……形成惡性循環。我們
不應該順著外在規範的思路一直滾下去,而是應該回過頭來檢視內心
,激發出實踐的意願和動力,只要是自願、主動、樂意去做的事,就
算法規、程序不是很完備,仍然可以有效順利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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