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定:
板主裁量合理。
申訴人理由合理,但無法完全推翻板主裁定,因此改判為水桶15日。
理由:
1. 板規B-1的構成要件
板規B-1「豪洨文」如下:
文章內容誇大,不盡屬實。推文或文章刻意放假消息,提供錯誤訊息,
因而引起板友爭執者。
因此除了「誇大」「假消息」「錯誤」訊息外,還有兩個構成要件,就是「刻意
」以及「引起板友爭執」。
根據當事人申訴文 #1OxE3a7w (CourtBasebal) 所述,本案相關推文來自於討論
富邦球團進場人數的討論文 #1OwaBILe (Baseball) 。其相關推文如下:
推 BlairWang: 去年TS 義大迷有多起來 不然在桃園半場的紫海是那來的? 04/09 22:28
→ vince4687: 別說了 去年桃園義大生涯最後一場 一半都坐不滿 04/09 22:29
→ vince4687: 內野一壘側一半都坐不滿 中後三壘還都爪的 04/09 22:30
就此看來,當事人確實是在回應前段推文,並引述自身經驗說明。
而後續推文確實有引起使用者認定當事人「刻意」「錯誤」,但根據該文來看,
並未嚴重干擾該篇文章討論內容,僅有少部分使用者針對該推文回應,因此認定
雖有「引起板友爭執」但違規情節薄弱。
推 summer201: 喵寶說去年ts義大一壘側沒坐滿?難道我進場是看到鬼嗎? 04/09 23:46
→ summer201: 說沒坐滿還相信 一半坐不滿? 要講淦話也不是這樣 04/09 23:47
推 sfw2579: 某v不意外啊 只敢針對人氣低富邦 對吱爪就完全縮了 04/10 02:51
→ sfw2579: http://i.imgur.com/J8bqGhE.jpg 一壘側一半都坐不滿?04/10 02:56
→ sfw2579: 你平行時空啊? 亂造謠都不用桶一桶嗎?04/10 02:57
→ sfw2579: → vince4687: 內野一壘側一半都坐不滿 中後三壘還都爪的 04/10 02:57
推 pink0518: 有證據 快檢舉 04/10 03:08
→ nnkkman: 喵喵怎麼回事xd 04/10 08:01
這句是廢文,跳過。
推 WeAntiTVBS: 亂講話的被桶了 朝聖一下 04/11 16:40
2. 認定雙方提供之證據為真
根據板主在 #1OxBfEWZ (Baseball_BM) 提供的檢舉資料
http://i.imgur.com/J8bqGhE.jpg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smmOT6d9jTc&t=1s
因為影片已經說明拍攝時間,認定屬於本案關聯時間點「去年桃園義大生涯最後
一場」。
而根據當事人提供的證據
http://imgur.com/zu8ro01
http://imgur.com/xZdH6E5
http://imgur.com/TjxPNE0
http://imgur.com/lOCBxxg
從第二張照片計分板也可證明拍攝時間為「去年桃園義大生涯最後一場」。
因此認定雙方證據皆為真。
3. 當事人的推文斷句引起誤會
由於推文有其篇幅限制,因此往往會造成表達上的誤會。
就當事人被檢舉為違規的推文來看:
→ vince4687: 別說了 去年桃園義大生涯最後一場 一半都坐不滿 04/09 22:29
→ vince4687: 內野一壘側一半都坐不滿 中後三壘還都爪的 04/09 22:30
由於當事人已在適當段落空行作為斷句之用,因此使用者很自然會將這些句子斷
句為:「去年桃園義大生涯最後一場」、「一半都坐不滿」、「內野一壘側一半
都坐不滿」、「中後三壘還都爪的」。
板主陳述檢舉人的意見,認為「內野一壘側一半都坐不滿」此句違反板規B-1,
因此做出板務處分,這部分的裁量合理。因為讀者會認為是在講一壘看台的一半
,再加上後續「中後三壘都是爪的」這句也加強了前句義大觀眾坐不滿一半的讀
後印象。
當事人認為自己要表達的主要內容在「……最後一場」「一半都坐不滿」,這的
確也是事實,但是當事人在「內野一壘側一半都坐不滿」未做出適當斷句或缺乏
適當文字,未明確表達推文指涉一壘側這一半區域,語意有其模糊空間,因此不
可以指責板主和檢舉人的解讀有誤。
所以縱然當事人的主張合理,認為「內野一壘側一半都坐不滿」「中後三壘還都
爪的」是在講一壘看台這一半,但仍須承擔其推文不當的責任。
因此,裁定當事人違反B-1屬實,但由於其抗辯內容雖無法推翻板主裁定,卻仍
有其合理性,故水桶減半,改為水桶15日。
4. 板主裁量合理
承理由3.,板主在判斷「內野一壘側一半都坐不滿」這句推文時,確實已受到當
事人空格與缺字的影響而將其解讀為一壘看台的一半,且原文後續推文也有使用
者做出這樣的解讀,因此認定檢舉有效而做出板規處分,這部分裁量合理。
但細觀當事人溝通文 #1OxAS5Wu (Baseball_BM) 當中,針對板主處分結果做出
「文字遊戲」的負面指涉,這不是好的討論方式。畢竟,從本案的裁量過程當中
,並未見到板主有這樣的行為,反觀當事人在申訴文 #1OxE3a7w (CourtBasebal)
中,使用「文字邏輯上的過度限縮」這樣的主張就會比較中性一些。
還是請使用者尊重一下板主,雖然遭受板務處分確實會讓人心情不太愉快,但也
請保持理性。
5. 請當事人在溝通過程中不要離題
在板主回復溝通文 #1OxBfEWZ (Baseball_BM) 當中,當事人對此回復內容有做
出推文,除了質疑板主以外,並提出與本案無關的例子作為論述。我覺得舉例當
然可以,但請貼近本案相關板規,而不是舉板規B-6作為例子。
這種離題討論並不會帶來什麼幫助。請就事論事。
7. 未來棒球群組申訴案考慮陪審制度的可行性
鑑於當事人在申訴文 #1OxE3a7w (CourtBasebal) 當中提及,曾請他人對此推文
做解讀亦得出支持當事人的結果。個人以為,這部分的第三人意見若能將其法制
化,或許可以對未來棒球群組的申訴案作出貢獻。
小組長會和群組長討論,是否可試辦陪審團制度,除了避免小組長獨斷之譏,也
能降低申訴案件對組務群的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