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those 跟whom文法問題

作者: supercilious (mnemonic)   2020-01-30 20:15:24
※ 引述《scju (QQ)》之銘言:
: c:To whom it may concern
: 這句我在您文章底下的推文已經說過了,就是「to+名詞子句」。
: 可以這樣理解:who may it concern?(它可能涉及到誰?)
to+名詞子句whom/who it may concern(vt),whom/who是concern(vt)的受詞,和to沒有
關係。為什麼沒有人寫To who it may concern?因為這是fossilized的習慣用法。
The food also needs to be distributed according to who needs it, not
according to who can pay the most for it.
: 改成肯定句、名詞子句的形式放在to後當受詞:To whom it may concern(致它可能涉及
: 到的那些人,文言一點就變成「敬啟者」)。同樣情況,who在to後面,是明顯的受詞位
: 置,所以用whom。因此這句也不是形容詞子句,更不是什麼沒有先行詞的形容詞子句。
你的說法,無法解釋下面的句子。
I will give the book to whoever needs it.
whoever可以充當子句的主詞。
*I will give the book to whomever needs it.
whomever不能充當子句的主詞。
作者: scju (QQ)   2020-01-30 20:57:00
作者: cuylerLin (cuylerLin)   2020-01-30 21:11:00
我怎麼覺得你們兩個講的是一樣的東西阿...用who還是whom端看在後面子句是做主詞還是受詞,本來就跟前面是不是to沒有關係吧跟關代+ever變成複合關代,裡面就隱含any one的先行詞概念了,所以不需要先行詞
作者: aq2272353712 (阿一8 )   2020-01-30 21:16:00
scju的講法感覺跟我在英文系的老師講法很像,but我好奇大大們都是英文專業戶還是只是熱愛英文xd
作者: cuylerLin (cuylerLin)   2020-01-30 21:16:00
名詞子句同樣也可以用who/whom起頭,整個子句當作名詞不過如果古英文的whom和whomever是同一件事的話,那自然它本身就是不需要先行詞的形容詞子句了另外原本supercilious大的句子應該是:Those whom the gods love die young.是有先行詞的those的,以當代英文的角度是形容詞子句
作者: cuylerLin (cuylerLin)   2020-01-30 22:33:00
我還是覺得我們都是在講同一件事情,只是對應的"中文"文法名稱有沒有必要區分而已,對我而言形容詞子句就是關係子句來理解,不需要額外分出來講會搞得很複雜,而我也支持scju的解釋方式,至少也是當代英文對於三大子句介定的範疇之一;另請見賀氏英文文法之論述:https://imgur.com/OkrDLUs你上面連結內的nominal relative clause不就是說了,它它是一種關係子句(形容詞子句),內含了先行詞的概念,所以不需要先行詞,不是因為沒有先行詞,而是它本身就是先行詞+關代的合體了,仍然是關係子句(形容詞子句)阿英文就只有三大子句:名詞、副詞、關係(形容詞)子句而旋元佑的書中是以關係子句作為章節名稱,但有說明:所有的形容詞子句,一定都是用關係詞充當連接詞,所以凡是當作形容詞使用的子句,從構造上來說都一定是關係子句;反過來說,除非經過省略,不然所有的關係子句也都是當作形容詞使用、都是形容詞子句。意即:關係子句與形容詞子句是"同一個東西"的"兩種"名稱。從構造上認定:因為用到關係詞充當連接詞,所以叫做關係子句。從功能上認定:因為這種子句都是當形容詞使用,所以稱作形容詞子句。我們還是在講同一件事情啊= =,你跟我的來源參考價值都很高,那是誰錯了?旋元佑錯了嗎?Quirk錯了嗎?還是我們要再把Azar的文法挖出來看看到底是誰錯了?只是不同學者對於同一件事情認定方法不同而已,除非有顯著差異導致文法語意/語句功能分析上有嚴重差異,要不然我實在看不出來硬是要區分關係子句與形容詞子句的目的在哪?旋元佑也說了,除非"簡化"過後,那不就是在說就算此處是名詞子句,我們一樣可以還原成關係(形容詞)子句,而以關係(形容詞)子句的角度來界定他們嗎?你這樣討論下去不就是syntax跟semantics的範疇了= =而且也完全跟旋元佑的構造面vs.功能面"沒有任何牴觸"Well, anyway 希望你去看一下你的老師賴世雄所著的文法書,在第三章關係詞的地方,開宗明以就說了:除了複合關係副詞與準關係代名詞之外,關係代名詞與複合關係代名詞等等引導的都是形容詞子句,何來關係子句與形容詞子句大相逕庭之說?當代英文就只有三大子句而已,關係子句如果要與形容詞子句分家,那是要分到哪裡去?這是我最後一次針對這主題做回覆了,不確定這樣討論下去還有沒有什麼意義就是了。但還是謝謝你提供了一些不同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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