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說法也不能說完全不對,然而卻過度把錯誤歸罪在商業身上。不需要討論到商業部分,單就以創作表達想法這點來談就可以了。可以想一下,寫一篇除了作者本人以外絕對沒有人看得懂的小說,是否成功完成了「表達」這件事?當然,作者可以只滿足在「我完成了一個我想要的作品」這個階段上,那麼這樣的作者,自然不用也不該去在意是否有人去看去玩他的作品,因為他已經達成「創作」這個階段的目標了。可是當目標擺在「表達」的話,便不可不同時考慮「是否成功表達了作者的想法」及「是否能讓別人想來接受作者表達的想法」。當搞清楚「創作」(極狹義地)跟「表達」之間的差別後,就會了解「想讓目標群眾感到被作者刁難」的這種「表達」,要嘛就是你真的有非常高超的想法跟能力,不然往往都是並不怎麼好甚至可以說是自我矛盾的方式,如同「寫篇絕不會有人要看完的小說給人看完」之類的只是劇情上的刁難也就罷了,就算NTR或沖繩奴隸島都會有人想看,就算心態是自爆XD。但系統面上的刁難有很多方式可以表達,設個地獄難度給那些想被SM的玩家選擇就好,沒有必要非得選擇把Hardcore Mode當成default。Extra Credits這一集《Easy Games》也有講到一點相關: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xHydYHs90w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