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議] 被檢舉不要第一時間為自己說話

作者: Gavatzky (My Prince)   2020-11-28 17:13:31
https://i.imgur.com/I57JzrJ.jpg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606505123.A.14C.html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606552497.A.F2D.html
看吧 這對情侶檔真的很厲害
一個檢舉我造謠
另一個在不讓我進行抗辯的情況下直接判違規
然後最扯的是原檢舉的佐證根本不足
然後在證據不足的情況下版主還可以判違規
結果原PO跟版主都被我打臉後就馬上檢舉我在沒有控管時進行抗辯,
請問一下版主根本沒機會給我進行抗辯就判違規
這種條件下 我是要怎麼抗辯?
抗辯是我的權益吧?
版主直接剝奪我的權益就判違規,這沒有疑慮嗎?
所以我只能看著自己的權益被剝奪,
然後乖乖進水桶 之後再進行申訴
如果我申訴後逆轉,
那我被水桶期間造成的損失,我要找誰負責?
這根本就是版主的問題吧?
為什麼一開始不傳被告來答辯就直接判違規?
抗辯是被檢舉人的權益不是嗎?
你連最基本的權益都不給,你當什麼版主?
最後根據毒樹果理論,
原檢舉者一開始的佐證根本不足,
結果版主在證據不足的情況下卻判了違規,
這種判決根本沒有正當性。
就算檢舉者後來補上了證據,
那第一次的判決也根本無效。
你們情侶檔可以再誇張一點
作者: larusa (最愛小熊寶貝)   2020-11-28 17:45:00
不要把申訴個案包裝成建議佔用板面
作者: nicetree (nicetree)   2020-11-28 17:49:00
又一個在再不分
作者: Gavatzky (My Prince)   2020-11-28 17:49:00
來了,南瓜黨員,快點幫黨主席護航
作者: skybi (禿頭老妖)   2020-11-28 18:27:00
崩潰柯糞死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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