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i.imgur.com/I57JzrJ.jpg
政黑版友 alexrow (蛋蛋的憂傷)
跟政黑版主 yien (小南瓜)
他們兩是情侶關係
他們也在政黑上公開自己的戀情
https://reurl.cc/KjYONq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32條
法官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應自行迴避,不得執行職務:
一、法官或其配偶、前配偶或未婚配偶,為該訴訟事件當事人者。
二、法官為該訴訟事件當事人八親等內之血親或五親等內之姻親,或曾有此親屬關係者。
三、法官或其配偶、前配偶或未婚配偶,就該訴訟事件與當事人有共同權利人、共同義務
人或償還義務人之關係者。
四、法官現為或曾為該訴訟事件當事人之法定代理人或家長、家屬者。
五、法官於該訴訟事件,現為或曾為當事人之訴訟代理人或輔佐人者。
六、法官於該訴訟事件,曾為證人或鑑定人者。
七、法官曾參與該訴訟事件之前審裁判或仲裁者。
很明顯yien (小南瓜)版主違反了,
民事訴訟法第32條第一例 ,
法官為訴訟者之未婚配偶,應當迴避不得審理案子。
畢竟他們兩人是戀人,而且關係親密,
未來也有可能步入禮堂,所屬未婚配偶,
就算他們將來不結婚,現階段仍為未婚配偶關係。
請其他版主討論一下
是否該比照民法規定yien (小南瓜)不得審理 alexrow (蛋蛋的憂傷)提起之訴訟。
畢竟他們兩人關係親密,版主應當迴避未婚配偶提起之訴訟。
請版主們討論後給大家一個答覆,辛苦了,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