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 版友跟版主是情侶關係,版主是否該迴避?

作者: Gavatzky (My Prince)   2020-11-28 18:08:24
https://i.imgur.com/I57JzrJ.jpg
政黑版友 alexrow (蛋蛋的憂傷)
跟政黑版主 yien (小南瓜)
他們兩是情侶關係
他們也在政黑上公開自己的戀情
https://reurl.cc/KjYONq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32條
法官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應自行迴避,不得執行職務:
一、法官或其配偶、前配偶或未婚配偶,為該訴訟事件當事人者。
二、法官為該訴訟事件當事人八親等內之血親或五親等內之姻親,或曾有此親屬關係者。
三、法官或其配偶、前配偶或未婚配偶,就該訴訟事件與當事人有共同權利人、共同義務
人或償還義務人之關係者。
四、法官現為或曾為該訴訟事件當事人之法定代理人或家長、家屬者。
五、法官於該訴訟事件,現為或曾為當事人之訴訟代理人或輔佐人者。
六、法官於該訴訟事件,曾為證人或鑑定人者。
七、法官曾參與該訴訟事件之前審裁判或仲裁者。
很明顯yien (小南瓜)版主違反了,
民事訴訟法第32條第一例 ,
法官為訴訟者之未婚配偶,應當迴避不得審理案子。
畢竟他們兩人是戀人,而且關係親密,
未來也有可能步入禮堂,所屬未婚配偶,
就算他們將來不結婚,現階段仍為未婚配偶關係。
請其他版主討論一下
是否該比照民法規定yien (小南瓜)不得審理 alexrow (蛋蛋的憂傷)提起之訴訟。
畢竟他們兩人關係親密,版主應當迴避未婚配偶提起之訴訟。
請版主們討論後給大家一個答覆,辛苦了,謝謝。
作者: RodrigueZ810 (裝小維)   2020-11-28 18:13:00
就說了在這種匿名論壇 避嫌就只是做形式而已alex大不了請別人幫他檢舉 能避嫌的只有一個就是你跟alex或南瓜本人吵架之類的當事人案例就這個案子而言不是非他檢舉不可就沒有避嫌的意義謾罵那種一定要本人檢舉,避嫌才有意義
作者: Gavatzky (My Prince)   2020-11-28 18:15:00
避嫌是一回事,照規定,小南瓜不得審理alexrow之訴訟就算alexrow跟我是當事者,但小南瓜也應該迴避
作者: RodrigueZ810 (裝小維)   2020-11-28 18:16:00
那我去抓他檢舉文複製貼上重啟即可 有意義嗎?
作者: Gavatzky (My Prince)   2020-11-28 18:18:00
你要怎麼搞都可以,但是yien不能審理alexrow的訴訟這是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你當然可以抓他的案子再檢舉但那個是另外一回事,不能混為一談你不能因為你可以抓他的案子再檢舉,
作者: nicholas0406 (尼可拉斯)   2020-11-28 18:20:00
這是政黑 又不是法庭 你拿民事訴訟法來跟板規比較對嗎?
作者: Gavatzky (My Prince)   2020-11-28 18:20:00
所以小南瓜就可以受理alexrow的檢舉,不要混為一談任何人對於政黑的版規有疑慮都可以提出意見,
作者: RodrigueZ810 (裝小維)   2020-11-28 18:21:00
我是覺得沒意義啦!你堅持就讓版主群討論看看吧!
作者: nicholas0406 (尼可拉斯)   2020-11-28 18:21:00
板規怎麼說就怎麼做 照柯文哲說的該怎麼辦就怎麼辦
作者: Gavatzky (My Prince)   2020-11-28 18:21:00
你可以持反對意見,但是你不能剝奪我提出意見的權益。
作者: RodrigueZ810 (裝小維)   2020-11-28 18:22:00
因為我就說了他大可以請人幫他檢舉甚至像我經過幫他重po補檢舉一次
作者: Gavatzky (My Prince)   2020-11-28 18:22:00
可以啊,他可以請其他人檢舉,但是那是另外一回事你也可以抓他的檢舉案再檢舉一次,這都可以
作者: Gavatzky (My Prince)   2020-11-28 18:23:00
但是yien不的審理alexrow的訴訟案,這是規定怎麼會沒有幫助,不然我以後每天被這對情侶黨檢舉跟水桶
作者: RodrigueZ810 (裝小維)   2020-11-28 18:23:00
你注重這種沒意義的形式那你開心就好 你繼續...絕對沒幫助 因為只要避嫌後他想搞你不可能找不到人幫他檢舉你的...
作者: Gavatzky (My Prince)   2020-11-28 18:24:00
根本沒完沒了
作者: nicholas0406 (尼可拉斯)   2020-11-28 18:24:00
人家就依法行政了 你還一堆毛病又沒有不符板規
作者: skybi (禿頭老妖)   2020-11-28 18:27:00
柯糞別再吠了,找點有意義的事做好嗎,白癡
作者: womf (魔獸)   2020-11-28 19:52:00
重點這裡是ptt 民法不適用 懂?
作者: Gavatzky (My Prince)   2020-11-28 19:56:00
所以我提出建議政黑應該比照民法規定版主應當迴避有親屬或配偶之關係的訴訟
作者: tn00270144 (吱吱拉屎生蛆蛆)   2020-11-28 20:01:00
他也只是提供建議,再扯的理由,只要板主同意了就能夠實施。更何況這理由不會很扯啊
作者: adagiox (adagio)   2020-11-28 20:33:00
你還4乖乖進桶吧QQ連桶2次會有前科r 到時候你越桶越多天 阿蜜頭侯QQ
作者: Gavatzky (My Prince)   2020-11-28 22:09:00
我被桶沒差啊 我問心無愧,你們搞這種小手段才真的難看
作者: adagiox (adagio)   2020-11-28 23:16:00
QQ什麼你們我們 我們美統會是獨立組織豪嗎 不要抹黑我ㄛ看出來我們美統分子的智慧惹嗎? 我必須說 這4我們的常態不像反美仔都呆呆蠢蠢不然就是很惡毒為什麼珊來刪去QQ尼還4乖乖進桶8 進之前把握機會發好發滿r
作者: TWTP2018 (台灣隊加油!)   2020-11-29 02:45:00
檢舉和告訴不一樣..
作者: rtyujlk (Remark)   2020-11-29 08:28:00
ptt沒有言論自由 ptt也沒有無罪推定原則 純屬你不懂這裡的站組板規 這裡有寫要避嫌嗎 笑死 ptt異空間耶 看八卦就知道了
作者: geordie (Geordie)   2020-11-29 09:26:00
避嫌(看向某版
作者: linda17a3 (510)   2020-11-29 15:11:00
噁心台男台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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