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討論到同性婚姻時,家庭的生育功能就特別被強調了,但是其實這裡有個很大的
落差。或者這樣說吧,如果談異性婚姻時,生育會變成其次的問題。舉個最簡單的例
子:
牧師問(男):你當以溫柔耐心來照顧你的妻子,敬愛她,唯獨與她居
住。要尊重她的家庭爲你的家族,盡你做丈夫的本份到
終身。不再和其他人發生感情,並且對他保持貞潔嗎?
你在衆人面前許諾願意這樣嗎?
牧師問(女):你願意到了合適的年齡嫁給他,當常溫柔端莊,來順服
這個人,敬愛他、幫助他,唯獨與他居住。要尊重他的
家族爲本身的家族,盡力孝順,盡你做妻子的本份到終
身,並且對他保持貞潔?你在衆人面前許諾,願意這樣
嗎?
有沒有注意到,在異性婚姻的典型誓詞裡,伴侶關係講的其實是忠誠、敬愛,甚至
貞潔,生育與否是伴侶間的決定,不是伴侶關係的核心?
第二,一個人對於下一代的渴望,和有性生殖間還是有段距離。如果一個丈夫會因
為妻子生理上不能生育,而願意去領養一個小孩,那邏輯上同性婚姻也可以存在同樣
的心態才是。否則的話前面那位丈夫就是心理變態,他應該是休妻換一個伴侶來進行
「有性生殖」才是。
另外,同性伴侶也不意味他拒絕「有性生殖」,比如說,雙性戀怎麼回事呢?然後
,不知道大家對男同性戀捐贈精子、意圖「延續自己的DNA」的作法有何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