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想想 婚姻這個制度 是國家先定法條 才讓人民尊守的嗎?
其實不是 是人民先有這個習俗慣例
國家為了方便 才有登記 再以法律保障
所以如果說我支不支持同志可以結婚
以本質上來說 這是個人的自由 權利 愛怎麼結就怎麼結
但要不要支持同志結婚法治化 登記化?
抱歉 我一點都不支持
原本的法令可以服務大多數家庭
但多元成家會讓這類服務變得複雜化 而不好用
基本上這不是人權議題 因為 如果說結婚本質只是公開的表達你們相愛
同志現在就可以實質上結婚
但如果你要把結婚硬定義在登記上 小弟一點都不支持
因為一男一女結婚可以登記 所以同性結婚也要 這只是假平等而已
無聊至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