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flamerecca板主判決不公

作者: sitos (麥子)   2013-05-09 22:38:49
※ 引述《flamerecca (werewolf)》之銘言:
: ※ 引述《sitos (麥子)》之銘言:
: : 從 Buddhism 板先前對於該條板規的判例來看,
: : 著眼的重點在於「未先詢問本人而自行錯誤推論」。
: : 既然板主已經說明這是「錯誤判斷」,且亦無 engram 板友詢問本人的證據。
: : 為什麼不能依「未先詢問本人而自行錯誤推論」,認定 engram 板友違反板規?
: : 先前的判例皆未討論這些判斷、推論或猜測是否「合理」,
: : 僅只關注是否有詢問本人或推論是否正確。為何現在多加了「合理」這個條件?
: : 若此案已滿足先前判例認定違規之標準,為求判罰的一致性,應認定其違規。
: : 現在板主既然認定不違規,則必須說明為何此案未達先前判罰之標準。
: 既然小組長意見如此
: 我會公告 依據小組長意見
: 認定 engram 板友違反板規 水桶engram板友。
: 確定一下 小組長是否真是這個意思?
不,我的意思是,我不懂為什麼這條板規的認定條件前後不一致。
我希望可以弄清楚這條板規認定違規的依據到底是什麼。除非這條板規沒了,
否則這條板規到底依哪幾項標準來作認定,應該要整理清楚。
不管最後認定有沒有違規,我都要知道為什麼這個案子不依先前的標準判斷。
反而是以「合理的推測」這項先前沒有提過的標準來認定沒有違規。
等確定了認定違規與否的標準,才能進一步了解針對此案的判決是否妥當。
作者: thismy (英雄氣短兒女情長)   2013-05-09 22:53:00
是的,只要標準一致,不要有雙重標準,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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