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檢舉] eno4022 人身攻擊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5-04-10 20:51:40
※ [本文轉錄自 Christianity 看板 #1L7pnupa ]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看板: Christianity
標題: [檢舉] eno4022 人身攻擊
時間: Sat Apr 4 09:20:53 2015
1. 檢舉人:uka123ily
2. 被檢舉人:eno4022
3. 違反板規:
(1) 人身攻擊
定義:與討論主題無關、無客觀事實或因果關係論述可佐證,
該言論為針對特定使用者或所屬族群之特質,使上述
個人或族群達一般人客觀上認定為惡意或貶抑之言論,
違者一案得水桶7-30天處置,連續犯得連續併罰。
(2)
針對族群攻擊:以「甲戰士」、「玻璃鬥士」、「零一騎士」及「菊花俠者」
稱呼同志族群。
關於甲戰士說明請參見文章代碼(AID): #1L7NjQho
其餘修辭,以性角色甚至器官代稱群體,已經是很嚴重的仇恨言論。
針對個人攻擊:以狹隘心胸、變態及無恥等修辭形容本人。
以上皆為謾罵嘲諷,且無具體事實佐證。
4. 佐證資料:文章、推文、相關違規記錄公告等。
●21763 5 4/03 eno4022 R: [討論]披薩店因為聲援印地安納州的宗教安全法案
┌─────────────────────────────────────┐
│ 文章代碼(AID): #1L7TXSb9 (Christianity) [ptt.cc] Re: [討論]披薩店因為聲?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hristianity/M.1428019292.A.949.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94 Ptt幣 │
└─────────────────────────────────────┘
針對族群攻擊:
「而且我覺得同志應該以被稱為甲戰士為榮啊,這代表他們如中東聖戰士
^^^^^^
一樣信仰堅定呢
那還是說玻璃鬥士、零一騎士或菊花俠者比較好?不如就民主一點,你們
^^^^^^^^ ^^^^^^^^ ^^^^^^^^
自己挑一個吧」
針對個人攻擊:
「我也只是看不慣你們不入流的手段跟狹窄的心胸罷了
^^^^^^^^^^
不然你以為我會關心你們今天誰捅誰,照三餐去看你們gay版嗎?
只是過去我錯在以己度人,低估你們的變態度,才會讓你們有機可趁
^^^^
甲板人跑來管基督信仰板?這種可悲的事情真的不能發生第二次
^^^^^^ 很明顯指涉本人
以前低估甲的變態度是我的錯,我現在也在努力學習,持續觀察看你們的
^^^^^^^^^^ 很明顯他是攻擊本人之前擔任板主,很變態。
下限到底在哪裡
十字軍應不放棄警戒,學習甲戰士積極維護平等的堅定態度,但不要學到
^^^^^^ again
你們的無恥手段」
^^^^
5. 其他:
eno4022 多次針對本人及性傾向的群體進行攻擊,個人覺得不需要再容忍
此非討論議題之必要手段,建議板務從重處置。
作者: xxxer   2014-04-04 09:29:00
那你覺得稱呼同志或同性戀或甲甲,是仇恨言論嗎?又,同志本身這詞就是指涉性傾向了。本來我就像一般希望大家都好好相處的人一樣,認為人家既不喜歡,就盡量避免。但我近年來的職場經歷,又讓我發現錯了而網路上的活躍同志作為,活躍到要干涉"所有人的思想自由、言論自由、學校教育等等 ,只要"不合他們的意""稍微傷害到他們",就動輒"歧視"啦"仇恨言論啦"…明明就一掛的,又反說不該用"你們",明明就要追求無限個人自由,又處處想要到到限制"別人"的種種思想、作為,你說矛盾不矛盾?菊花跟雞奸,是仇恨言論嗎…?我老爸他們一掛朋友都會聊的但是如果有人覺得不舒服,他們也不會硬用;但人家也不會一劈頭就"你歧視啦'你仇恨言論啦…這樣的戴帽子,實在讓自由變得"同性戀主義"意圖控制一切價值評斷罷了。菊花這詞自古就有啦…同性戀也是玻璃圈也是,這也叫仇恨言論?老實說啦…不過頂多就是你跟en的個人言論過節而已,不用無限上綱到啥仇恨言論,頂多就是你個人覺得不被尊重而已菊花人人有啦…其實是你們圈子中的人才會覺得有問題(無誤/)菊花等於肛門(無誤)。至於把講菊花當作仇恨言論…呃,是想"消滅"這個名詞嗎?0_o....玻璃也是!?所以才說是同性戀(霸權)主義呀…連名稱的使用,都要被你們獨佔解釋了;哪天莫名其妙被戴上歧視帽子都搞不清楚為啥…弄到這地步,不想搞出反效果才難搞平權弄到只會在名詞 解釋上弄到像宗教裁判一樣字字挑毛病宗教(意識&言論)裁判真的如知名文化史家所言:"永遠不死"現在我只看到"你一人在獨佔解釋而已"(笑)另外民主的確容許討論,而不是像你這樣自信滿滿"我的解釋就是唯一正確"。還準奴隸咧…0_o講菊花跟玻璃竟然扯到奴隸你要認為糟是你的個人自由(笑),學術界也絕非你信誓旦旦的宣誓"我就是正確,別人比喻都糟(笑)所以呀,現在就是"你們"追求"限制別人"的"自由"XD只要惹到你們當中的一人不爽,就可以以"仇恨言論""歧視"行使"精神權益"受損。明明就是在充當權威((笑)) 你還身體力行到的確當過這版版主(笑)社會契約我讀過,身邊就有一本;但可惜人家講的引起的共鳴與你們的應用完全不同(笑)現在許多人看到的只是你們想無限膨脹"你們特定族群的基本權利",手段就是只要不斷透過攻擊別人"仇恨言論"來達到,但很可惜,太過空洞,而且完全不顧別人也需要時間調整與討論,你本身就是其中一個代表作(笑) 社會契約論何時具有無上權威與唯一正當性了?理論創造與使用者都大方承認,社會契約論的起源是假是真都非重點,而是方便拿來討論法理而已.(笑)這不是充當權威不是。連理論創造與使用者都不會這樣拿來晃紅布(笑)…創造者的用意根本非等於你現在拿來用的用意(笑)現在才知道認知差很多喔…動不動就拿仇恨言論跟歧視來當紅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4-04-04 10:17:00
基本上用變態來形容人就已經可以被桶了
作者: xxxer   2014-04-04 10:17:00
布搖…這種你跟en的個人過節本來其實是你個人去跟en喬就好,講了一堆才承認是自己的意思,不是原意,還 拿社會契約論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4-04-04 10:18:00
奇怪了,如果xxxer你覺得檢舉仇恨言論不對的話
作者: xxxer   2014-04-04 10:19:00
來當槍使…你跟其他人的個人言論過節,竟然還要拿社會契約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4-04-04 10:19:00
meltice被桶的時候你怎麼不出來講話
作者: xxxer   2014-04-04 10:20:00
來,啥時社會契約論變成個人言論過節契約論啦?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4-04-04 10:20:00
你是想讓我看看你的雙重標準嗎?甲戰士也沒那麼誇張
作者: xxxer   2014-04-04 10:21:00
meltice我從來沒檢舉過,個人已經認為已經很厚道啦…各人立場不同,還社會契約論咧?那你的個人檢舉,幹嘛要弄得像是"整體社會仇恨跟歧視"?如果他真有歧視跟仇恨(? 也頂多是針對你個人而已。這就是你意圖充當權威的問題啦…這不是ptt的運作體系(笑) 你的權威定義也顯然完全有問題XD 假充權威,當然只能如此你早就浪費過整整一年的時間了,還差這點時間嗎?:P你可以直接不理采吧…0_o…ptt本來就是這樣,合拍的就才,不合拍的就散~剩下的管他花幾年時間都是浪費時間.你又言行矛盾啦:又說是理性可爭辯,又說是浪費時間…你花在ptt的這些爭辯,一旦無法吸引起鬨的人擁戴,自然是浪費時間.其實你只要不回,我就不會繼續XD「完全的理性,就是完全的盲目」<<論仇恨>>你的言行也是完全自相矛盾。
作者: BPM88 (BPM)   2014-04-04 10:58:00
版主:不成立,甲戰士等詞對該族群為何意義本人無法立即想懂。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4-04-04 10:59:00
uka你講這麼多大道理沒有用,因為某些反同人士要的就是可以歧視他人的權利,但你不能歧視他,不知道為甚麼,我想到某些對查理周刊悲憤的人XD
作者: xxxer   2014-04-04 11:03:00
↑又賺到一個擁護者囉…?PTT常態罷了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4-04-04 11:05:00
回答我,用變態形容人為什麼不算對一個族群的貶低?你要繼續雙重標準嗎?那meltice被桶的時候你去哪了?
作者: xxxer   2014-04-04 11:06:00
(笑)如果你是蘇格拉底。蘇格拉底問別人的意見,也不會劈頭「回答我!」(跪下!)「你仇恨言論!」「歧視!」「雙重標準!」XD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4-04-04 11:08:00
我不是蘇格拉底,不要轉移話題
作者: xxxer   2014-04-04 11:09:00
(笑翻)~上了ptt就自以為是蘇格拉底的人多了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4-04-04 11:09:00
你到底承不承認你是雙重標準,鍵盤蘇格拉底?
作者: xxxer   2014-04-04 11:10:00
(笑) 優卡,你的理性只能擁有這類擁護者嗎?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4-04-04 11:10:00
還是你要繼續崩潰下去?還是你不認為這樣算雙重標準
作者: xxxer   2014-04-04 11:11:00
你愛怎麼認為是你的自由XD 上ptt是消遣而已,認真的就輸啦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4-04-04 11:11:00
所以你自認自己很有理性?甲戰士不算歧視?然後
作者: xxxer   2014-04-04 11:12:00
也盡可以宣傳,但可惜ID代表的並不是現實,現實在也沒人討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4-04-04 11:12:00
meltice算歧視基督徒?
作者: evilcherry (邪離子)   2014-04-04 11:13:00
明明是自己搞雙重標準,人家要你為自己的言論負責,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4-04-04 11:13:00
不要認真你還打那麼一大串?還扯社會契約論?
作者: evilcherry (邪離子)   2014-04-04 11:14:00
卻立即訴諸別人的一句「回答我」
作者: xxxer   2014-04-04 11:14:00
我是多重標準:P
作者: BPM88 (BPM)   2014-04-04 11:15:00
凹你老木的例子一樣附有解釋,版主說不成立因為無法立即想懂。
作者: xxxer   2014-04-04 11:17:00
因材施教:孔夫子聽說古時真是如此,施洗約翰對兵丁跟稅吏的回答,也是兩種答案。前者是不要行強暴,後者是不要貪財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4-04-04 11:20:00
所以?孔子當官執法的時候會雙重標準?
作者: xxxer   2014-04-04 11:21:00
你去問孔子吧XD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4-04-04 11:21:00
因材施教?也要看你有沒有能力教別人
作者: xxxer   2014-04-04 11:22:00
ptt是消遣,你漏掉這句了:)
作者: bluebrown (仨基友撸一把)   2014-04-04 11:39:00
和某些人談話是浪費時間,他們只想展現自己的文字藝術
作者: xxxer   2014-04-04 11:50:00
其實不是我們想找你們談…(小聲)
作者: bluebrown (仨基友撸一把)   2014-04-04 11:51:00
請你當作沒看到我寫的任何字 感謝 XD不想浪費時間
作者: xxxer   2014-04-04 11:54:00
你們已經浪費時間在這裡很久了(笑雖然表面上一直說不想浪費時間,但其實又花了大量時間…
作者: bluebrown (仨基友撸一把)   2014-04-04 11:56:00
好為難 想辯駁又不太想
作者: xxxer   2014-04-04 11:57:00
ptt就是如此,以為說服了對方,但其實什麼都沒辦到.
作者: bluebrown (仨基友撸一把)   2014-04-04 11:58:00
然後你能順勢說自己多重標準,對吧XD
作者: xxxer   2014-04-04 12:03:00
所培養的,就是以為自己可以藉著口語壓倒對方就自爽得要命這不是消遣是啥?(笑
作者: bluebrown (仨基友撸一把)   2014-04-04 12:07:00
你們真的好像 = =附註:你們僅指兩個人
作者: xxxer   2014-04-04 12:12:00
你不是說不要浪費時間?(笑)有一種反社會人格者,其實對於他週遭的人毫無興趣,也毫無
作者: bluebrown (仨基友撸一把)   2014-04-04 12:13:00
像你一樣多重標準可以嗎XD
作者: xxxer   2014-04-04 12:15:00
關心,但他們會纏住別人不放.玩弄文字的目的,是想傾覆整個社會的原有秩序(?但是正像英國一則故事裡的蛋人一樣,玩弄文字法律的結果,會先使自己遭秧.
作者: bluebrown (仨基友撸一把)   2014-04-04 12:19:00
好吧 只有你可以多重標準,我不行。 我認輸了
作者: xxxer   2014-04-04 12:21:00
?那是你只想要自己贏吧(笑) 換作我是不可能到甲甲板或蕾絲
作者: eno4022 (eno)   2014-04-04 12:21:00
人在外面,手機不好回文晚上回家再回
作者: xxxer   2014-04-04 12:22:00
板XX又OO的,這真的就像要對爬山沒興趣爬山一樣,是虐待耶
作者: taonlys (564)   2014-04-04 13:55:00
我猜不到這篇需不需要答辯 樓下覺得呢
作者: windcanblow (戲謔人生)   2014-04-04 13:59:00
百合又不需要玩菊花,xxxer性別歧視(指指
作者: taonlys (564)   2014-04-04 14:02:00
風吹大這不一定吧 凡有菊花者應該都有玩的可能
作者: teamax (大肥精英)   2014-04-04 15:26:00
回文:推文都達辯完了,還留我幹嘛
作者: neohippie (米國聖光肥魯八嘎囧)   2014-04-04 19:57:00
鐵指的人身攻擊應該比M大嚴重而且別人都很清楚解釋為何這類稱呼有貶低嫌疑
作者: taonlys (564)   2014-04-04 21:30:00
雖然neo大這樣說 我還是覺得會先進入答辯然後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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