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就是令改,當n大建議我怎麼判我就得怎麼改。不改就代表建議無用,這邊就是開始養申訴權力極大化連申訴者也可在此板警告他人,這邊的確是沒王法了我認為s板友的確有點刻意,這叫作要注意用詞?排板有問題,斷句有問題,難道是你國文老師的錯?排版有問題,斷句有問題,被軟性要求修正。還指責他人看不懂?不想改,難道不是的確有點刻意? 請問小組長你認為?包括下面一文的C大,也是在此板濫發言權的證明希望勿枉勿縱,要不然就辭掉組務的職位在下在第一篇點明過,組務令申訴濫發言,辯護過頭沒要求過,就是這種申訴者一再發動人身攻擊,再驗證居然有非小組長在組務板可以警告他人的用法特別明白一點:在下是板主,在此板被組務小組長把發言和申訴權利極小化。看在下本篇推文第一句就知道。已經用委婉口氣請被申訴者修改文章,仍是枉然,還得到一頓他不爽的警告~^^下午5點未修正,在下說有點刻意。晚上10點還未修正就是看準在這裡可以這樣搞。真爽~^^建議小組長建議不如不用,直接說沒事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