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個朋友因為妻子在工作時身體產生不適,想請假;但是公司不給假
強迫他妻子強留公司上班。
隔天就請假送醫院了,但是經過一個多月他妻子就過世了。。。
(死因並非因為工作直接造成的)
我朋友因為心有不甘透過律師對該公司的主管提出告訴
(業務過失致死 及串供)
但在未提告前,朋友有去公司質問為何不准他妻子請假
當班主管稱之:當時並看不出來那麼嚴重,為控管人員,請他妻子轉移輕鬆的
工作單位去。
過幾天朋友經過妻子同事告知,該公司主管人員有竄改到班資料的動作
他就跑去拿取當時公司的簽到簿(夫妻倆同屬該公司,所以拿取這東西很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