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個朋友因為妻子在工作時身體產生不適,想請假;但是公司不給假
強迫他妻子強留公司上班。
隔天就請假送醫院了,但是經過一個多月他妻子就過世了。。。
(死因並非因為工作直接造成的)
我朋友因為心有不甘透過律師對該公司的主管提出告訴
(業務過失致死 及串供)
但在未提告前,朋友有去公司質問為何不准他妻子請假
當班主管稱之:當時並看不出來那麼嚴重,為控管人員,請他妻子轉移輕鬆的
工作單位去。
過幾天朋友經過妻子同事告知,該公司主管人員有竄改到班資料的動作
他就跑去拿取當時公司的簽到簿(夫妻倆同屬該公司,所以拿取這東西很容易)
都請律師還這樣搞只是把事情越弄越糟而已最壞的可能性就是律師在準備程序沒提出來然後永遠不讓你用這個證據(法院)
搞律師律師可以解除委任不退錢喔 XD律師是你的戰友不是敵人 但若你隱瞞重要事實或證據是可以棄你而去的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4-07-21 10:50:00看來實務上 律師要勝訴的變數不少
作者:
yuusnow (貓奴小主管)
2014-07-21 12:02:00我們就很怕這種當事人,做事情都不讓律師知道,害律師被表到深處無怨尤,後來就想開了,反正輸也是輸他。
作者:
yuusnow (貓奴小主管)
2014-07-21 12:06:00對阿,有遇過來詢問時講的內容跟後來要起訴時的真正內容八竿子打不著關係的.....完全不知道為何要編一套故事出來
作者: g243536 (來打桌球巴~) 2014-07-21 13:25:00
人都死了 為一口氣~可能為竊盜又怎樣
也不一定拉 畢竟現在把過勞死放進來 所以也要看狀況但是表自己家律師真的很糟糕 庭上被對方律師打臉是事小庭外的社會效益才麻煩
古美門有看過吧?他總是有辦法"合法"的取得證據啊..至於你朋友他想爭取的是什麼,只有他自己知道,不予置評阻止他幹麻?只要是合法的,他有權力去爭取他的權益啊你不需要跟鄉民報告你們的下一步,而是要和律師討論!= =
可不可能犯罪有沒有效力可能是次要的今天你請了律師不把他當作一起的夥伴不把真實目標告訴他他要怎麼工作 更遑論還要提防來自己方的暗箭 = =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4-07-21 16:23:00仁盡義至就好了
仁至義盡+1.就算你們去找他的律師,你又不是當事人..律師也沒有義務要回答你個案的問題啊...
作者: ixixet (= =) 2014-07-23 14:14:00
解除委任先。反正,你朋友已經欺瞞律師,解委之理由構成。而且,既然請律師,我不相信哪位道長會不認真。但當事人自作聰明,那就自作自受吧…至於家人往生固然可憐而值得同情,卻不是藉訴訟一直告人來解脫,為了孩子,應該要想清楚: 如何合法爭取權益?畢竟很多方法可行,不是現在這樣一定比較好。最後,我覺得各位鄉民都覺得免錢、無資料還能回答問題的最好棒棒了!卻忘記: 你真的知道ID後面是何許人嗎?正確嗎?唉…
有些(不是指原PO)發問者是只想聽到有人說她想聽的不在網路聽不知道是何許人所言怎麼能聽到 XD正確嗎?不重要拉 到時不如己意再說司法已死恐龍法官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