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又一次會議,依舊是沒有結論
組織A表示:錢是我爸來借的,所以要我爸還
但是沒有任何單據
組織B表示:知道有這筆借款,但是不知道用在哪
組織B為政府立案,但是能提出的資料就只有存簿提領的數字
還是不知道用在哪。
我:只有一張繼承表,所繼承的戶頭裡面,只有終身俸跟退休金的戶頭金額比較大
其他都是不到5000的小額戶頭(加起來不到一萬)
若要追究,我必須明白這筆款項用在哪裡。
如果是用在公務上,那是公款公用,已經用在公務上的款項還要私人還,這我不能接受
如果是公款私用,這關係到我爸的名譽,組織A跟組織B的片面之詞不能說服我
因此我要求交由第三方(社會局)介入調查
於是鬼打牆開始了
組織A跟組織B的代表都表示,如果這東西交給社會局,那會讓我爸很難看
會讓我爸的名聲掃地,也跟著會影響到我家人的名聲
表示這件事情由我們三方來解決就好
問題是今天你們兩個組織單位沒一個人能解決,要我一個組織外的人來處理
理由居然是『我是理事長的繼承人』,我要找社會局你們又不肯?
理由居然是怕傷害我爸的名譽?
我不能理解,當你們兩個組織現在坐在會議室裏面,不斷的隱喻我爸把公款拿走
這就不是在傷害我爸的名譽?
還跟我說:如果讓社會局來查了,組織會面臨解散的命運
不但讓我爸的名聲掃地,還會讓我們家成為罪人,『你自己考慮清楚』
還說:全台各性質相同的組織都是這樣運作的
當下我想拍桌子,想發洩我的憤怒
現在會議結果依舊不了了之
但也沒訂下下次會議日期
臨走前,組織B的理事長語重心長的跟我說:
你去跟組織A的理事長求情,看看能不能讓欠款打折
這樣對大家都好,需要的話也可以找他(個人)來幫忙出這筆錢
我苦笑了,去求情,代表我承認我爸公款私用
然後錢讓你出,就是我爸扛責,然後你爽爽做人情
我沒答應,也不知道下一步該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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