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4-10-11 06:56:54行車出事比如兩車相撞或者車與人撞
當事人都留現場討論事情處理則無疑義
但如果其中一方車主有急事需要離開
委託其同車或同行之親戚或朋友或同事
留下繼續處理
還會算是"肇事逃逸"或者說在後續處理
上立於不利的法律地位嗎?
還是說這是法律允許的處理方式之一
法律上不是有代理人或委任人之說
甚至有律師等專業法律委任人嗎?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4-10-11 08:30:00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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