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請益是否侵占罪

作者: akila630 (別批踢踢我的臉~)   2014-10-19 18:42:32
同事是服務業收銀人員
今天有位客人買完東西 結帳是450元
同事找了他550元
過了5分鐘
客人說同事 只給他50元
同事又從收銀台給了他500元
他今天就少了半天薪水500元
同事遇到騙子很難過
是不是可以告客人詐欺or侵占(有資料可查詢)
麻煩大家幫我解答一下 謝謝~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4-10-19 18:52:00
如果能確定對方是故意的那是詐欺無誤 但是怎麼證明?人家說不定也記錯了 畢竟你同事也記錯才會再給他500
作者: TheMidnight (惡夢)   2014-10-19 18:54:00
就不要給啊?
作者: datlc (lds)   2014-10-19 19:48:00
雖然不中聽, 還是要考慮住處離地檢署法院的車資、全勤獎金.
作者: akila630 (別批踢踢我的臉~)   2014-10-19 19:54:00
店裡有監視器 非常清楚的角度他為的只是爭一口氣 不姑息養奸
作者: datlc (lds)   2014-10-19 20:02:00
提告是人權沒錯, 只是很難說服檢座對方有意騙你朋友錢, 最終拿到不起訴處分; 至於多拿的500元, 得依民法179請求不當得利返還, 但除非知道對方住哪, 交通成本也不高, 不然還是放下它(雖然很幹), 很多前人第一次上法庭, 都是爭一口氣..但出了法院, 一口氣沒爭到, 卻受了一肚子氣...
作者: niceshotse (頭文字K)   2014-10-19 20:59:00
推樓上,很多人口口聲聲說要給人教訓,但是受到最大教訓的,有些是自己....
作者: TheMidnight (惡夢)   2014-10-19 21:06:00
沒這些人律師賺啥 - -
作者: datlc (lds)   2014-10-19 21:42:00
還好啦, 有時候爭一口氣也是無價的, 只要歡喜做甘願受都好~
作者: Nipperdey   2014-10-19 21:56:00
去告吧!去告吧!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4-10-19 22:47:00
多拿500塊要證明很簡單 但是要證明他是故意來騙的很難
作者: ja760504 (Thysanuran)   2014-10-19 22:53:00
只要無法證明對方是故意的 詐欺就無法成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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