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終止收養問題

作者: bbboomer   2016-12-02 14:26:58
想代問一下關於終止收養問題
案由:
養父已死亡四年多,原生父母還健在,故欲聲請終止收養,回復與原生父母的權利義務.
背景:
養子女已成年,收養時也已成年。
養父當年癌末,因與太太已離婚,而且膝下也無子嗣。
台灣傳統觀念裡希望有個小孩給他送終這樣,所以過繼給他當養子女。
但其實養子女只是名義上過繼,並無改姓。生活上也是和原生父母住一起。
當初收養的書狀理由是他一人孤苦無依,重病纏身,希望有個人可以養他。
收養兩年後便癌末過世。有繼承養父的財產,但其實並不多。
問題:
關於有無顯失公平之處:
1. 養父已過世四年多, 是否還有無慎終追遠之情,有意脫免養子祭祀責任的問題嗎?
2. 雖有繼承養父遺產但其實並不多,且養父也無子嗣,會影響終止收養結果嗎?
3. 遺產的部分養子女一毛都沒有使用,部分財產還委託原生父母處理。
例:房子出租,且租金是由原生父母收受。
(因為當初癌末之時的花費和照護皆是原生父母一手包辦,所以這邊的租金就當是
回收之前的花費。) 但這點開庭時應該不用特別提到?
4. 法院通知要開庭,請問本人無法到場的情況下,可委託別人代為開庭嗎?
謝謝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16-12-02 14:29:00
律師
作者: mm0107386 (阿鬼)   2016-12-02 14:35:00
委任律師就不用去開庭。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6-12-02 15:06:00
一造已死,印象中已無終止條件
作者: bbboomer   2016-12-02 17:38:00
謝謝以上大家的回覆!
作者: CCWck (幹嘛要暱稱)   2016-12-02 22:52:00
民法1080-1 養父母死亡後,養子女得聲請法院許可終止收養。
作者: andyahn (努力再努力)   2016-12-05 09:18:00
委任律師,家事案件,法官也可能要求當事人親自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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