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請問一下關於在詢問室內檢察官的程序問題
我之前被前老闆告業務侵佔、偷竊等事項
拖到現在已經一年多了(去開庭不下10次了)
對方與檢察官一直沒有拿出直接證據出來
只是一直問我之前在上班的工作內容 有些問題還一直問了又問
昨天最新的進度是把我的帳戶調出來問我
EX.某天 我匯了28W給廠商可是檢察官說為什麼我是存了30W???
檢:你是不是直接從公司拿了30W暗槓2W!!!!
我:你可以去查告訴方給你的資料啊!(公司給的帳目)
檢:好!我就去查!你就不要讓我查到!
我:...........................
幹~這種東西對方明明就已經給他了為什麼他不先去查好再來問我?!
要走時還跟我說:下星期同樣時間自己直接來啦~我先說了!!!我不會寄通知單了
媽的咧!真的很不爽
開車來回要兩個小時 就去到那時間到了又等了半個多小時
結果問這種明明可以先去查好資料 擺明就是整人......然後被告就只能這樣被整嗎?!
我想請問我從一開始至今被偵訊的內容 聲音檔、筆錄等可以申請出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