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vu060122 (vu060122)
2020-08-21 20:24:04前幾天家人騎機車與另一位機車騎士擦撞
家人直行,機車騎士有左轉與家人直行擦撞
當下家人與機車騎士人沒倒下
只有機車騎士車原地倒下
而後家人與騎士把車都牽到路旁
機車騎士開始不斷講手機聯絡
家人幾分鐘後看騎士顧講手機且看雙方沒事即離去
後來才收到警察通知騎士要告我們肇逃
說有瘀青驗傷單 且警察也已受理
我們調閱監視器也顯示當下只有他的車原地倒下
雙方人都未跌倒
不知道是否這樣瘀青的驗傷單也算受傷嗎?
是否會判定為肇逃?若為肇逃又會有何處罰?
且騎士自行去車行估價說要一萬修理費
感覺驗傷單跟估價都極為不合理
想請問法院是否會採信受傷的說法
以及修車費不合理又該如何應對?
作者:
kejun (我是公的)
2020-08-21 23:00:00當下沒報警你就輸一半了.
作者:
EatMe37 (= ==")
2020-08-21 23:11:00沒報警沒等警察來 沒啥好說的
作者: UE29 2020-08-22 00:27:00
不管有沒有受傷還是怎樣 哪怕只有小擦撞 先報警就對了
躧D185-4 條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你覺得一萬塊重要嗎…他打電話聯絡你幹嘛走
作者:
kejun (我是公的)
2020-08-22 12:46:00我猜那騎士第1件事先報警,第2是聯絡保險員,第3找熟悉法律的人吧,才會講那麼久當下他打電話,你家人也要打電話報警,至少責任歸屬先弄清,你一走就全部任對方講了
除非你家人無車禍過失責任,否則法定刑一年起跳……不和解的話,通常沒得易科罰金、沒得緩刑。這件如果一萬能和解,就算半夜也要趕快過去……
樓上,那個刑法41條1項規定不能易科啦,不過大法官的確也那樣講XD
作者: rebuildModel (重新建構) 2020-08-22 19:45:00
垃圾惡法肇事逃逸又登場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