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版上的大大好
目前案件狀況為調解失敗準備到法院的程序
事情是這樣
五月的時候我要牽我家的狗從公園回家(狗有繫牽繩),當時走在路邊因為前面有路邊停
車所以我為了繞過去車子所以我就走到靠近馬路中間。
這時候後方來車經過,我家的狗不知是否被嚇到,就衝上去咬了一位七十多歲的阿伯的腳
。
因為我家的狗沒有咬過人的案例所以當下我也很慌一直跟阿伯道歉。阿伯騎很慢所以機車
只是微微傾斜也沒有整個倒下來,後座的阿姨也沒有事,然後就是阿姨報警然後警察來,
阿伯去醫院,一個小時後去警察局做筆錄。
(但我現在唯一後悔的就是我沒有陪他去醫院)
事情到了八月,中間我有去關心阿伯所以陪他去換藥,他一直說他會得狂犬病所以要去市
區(我們家住鄉下),他要多少費用,我表示我有疫苗證明。後來阿伯也沒有打電話給我
,然後八月底我就收到調解委會會來函。
目前狀況是:阿伯提的醫療費我都可以負擔,但他除了腳上的傷口,還表示他腰骨脫節,
腳的傷口要磨皮,坐骨神經痛,如果他得到狂犬病打疫苗要多少,因為我家的狗所以每天
睡不著的精神賠償,總共30萬。
在車禍當天阿伯的診斷證明只有寫到腳的傷口,但阿伯表示當下不會痛,之後才痛所以他
七月又去照了x光,證明寫:患者口述因狗咬傷而導致腰骨脫節。
故事到這邊
現在想知道:
1.這樣的證明到法院是否有效?就損害賠償哪些是我需要負擔的?
2.阿伯為低收入者所以可以免費申請律師,我是否不該單獨面對需要律師的協助?
3.警方表示監視器只有三個月有效所以我無法證明到底是因為車子導致我的狗嚇到而造成
這起車禍,我是否就沒有別的辦法?
4.我會得到這樣的判決?(目前網路上大多是狗沒繫繩的案例,但我又繫繩子,我個人立
場是覺得就是你騎太近不然我的狗怎麼會咬上你,而且你是從後面來的我在前面,後方的
人也是應注意而未注意)(不知是否這樣用?)
5.這算是刑事案件還是民事損害賠償?(阿伯就是想要錢...)
6.到法院我應該從哪方面去論述我這邊的責任才會最少?
感謝大家看到這邊,我沒有認為我與狗都沒錯,但作為後方來車他也有一部分責任,我不
應該付全責。
其實我也真心想要和解但阿伯開的金額實在..
..而且調解委員會開的時候,連同調解委員看到她提出的金額跟理由都很大開眼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