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ivy3052001 (猴神)》之銘言:
: 今天逛台北百貨公司,在走道上擺攤嬰幼兒書籍的推銷了
: 中間介紹過程就不多說了
: 之後銷售員開始鼓吹購買,然後直接拿紙條寫價格(無價目表及每一套書的原價),直接
: 跟我講一期多少錢,要繳36期
: 於是我也真的被洗腦購買了TAT
: 原價9萬,然後優待6萬5
: 銷售員只同意我一開始訂金(2萬2)刷卡
: 之後小聲告知我後兩期寄繳費單給我自行繳款(無刷卡)
: 1、想請問這類算訪問買賣嗎?
: 然後訂單上面商品僅寫”教具2組”+”點讀筆”
: (因全部教材完整有七組,我僅購買其中兩組,每一組內容又細分很多東西)
: 2、覺得教材內容該包含那些東西,訂購單上並不完整(也沒給我其他明細或書單)
: 3、他們避開百貨公司將後兩期帳單寄給我自己繳費有問題嗎?
: 我目前皆未拿到任何相關書籍資料,只有一張訂購單
: 拜託各位給腦子短暫進水的我意見QQ
: 先謝謝各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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