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剛好研究公審議題,
近年來網路智慧手機越來越發達,
以至於公審事件層出不窮,
想探討以下案例(實際情事):
一個人帶著嬰兒徹夜排隊買東西,
被一個路人拍照上傳並留言帶嬰兒排隊太誇張之類語言至地方社團,
一大群人留言說狠心媽媽之類的批評用語。
問題來了,媽媽帶嬰兒徹夜排隊屬於私德情況,此情形是否適用310加重誹謗?
公審情事越來越多起訴案件,當初我在該社團與一堆人唇槍舌戰,實在有點無奈貌似大
眾認為公審是言論自由的一部分,但實務上根本就侵犯被公審人的名譽權,主要討論目
的是想思考如何嚇阻這種大媽公審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