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公審與310加重誹謗

作者: km0220 (Jimmy Yang)   2020-12-21 06:07:55
最近剛好研究公審議題,
近年來網路智慧手機越來越發達,
以至於公審事件層出不窮,
想探討以下案例(實際情事):
一個人帶著嬰兒徹夜排隊買東西,
被一個路人拍照上傳並留言帶嬰兒排隊太誇張之類語言至地方社團,
一大群人留言說狠心媽媽之類的批評用語。
問題來了,媽媽帶嬰兒徹夜排隊屬於私德情況,此情形是否適用310加重誹謗?
公審情事越來越多起訴案件,當初我在該社團與一堆人唇槍舌戰,實在有點無奈貌似大
眾認為公審是言論自由的一部分,但實務上根本就侵犯被公審人的名譽權,主要討論目
的是想思考如何嚇阻這種大媽公審事件?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20-12-21 08:36:00
帶嬰兒徹夜排隊是私德?虐待小孩也是私德?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20-12-21 11:48:00
就法益衡量性:嬰兒的生命、身體、健康權>媽媽的名譽權。至於此種行為是否純為私德領域,是有疑慮的。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20-12-21 15:36:00
有段時間不是熱議身體主權之一的墮胎權?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0-12-21 15:48:00
讓小孩子熬夜排隊不是虐待,是恩寵?嬰兒不會鬧?會鬧是喜歡?
作者: km0220 (Jimmy Yang)   2020-12-21 17:11:00
嬰幼兒兩小時起來餵奶一次何來熬夜一說?嬰幼兒哭鬧連醫生都不能確定原由何來不喜歡?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20-12-21 17:13:00
你爽就好啊,法院認證又是一回事囉,呵呵
作者: kaky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   2020-12-21 17:38:00
問一下他公審就可以阻止被虐待?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0-12-21 18:02:00
過度的言論自由本就是放縱,公審就是民粹然而本文的案例,我覺得媽媽本來就有問題我的看法=公審? 如果是,你們也剛審了我如果不是,那些人闡述他們的想法觀點越界有證據,就提告。沒證據告不成,又能怎樣?
作者: kaky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   2020-12-21 23:08:00
有人好像不知道自己發表文章在公開論壇跟"被張貼"公審的差異
作者: CCWck (幹嘛要暱稱)   2020-12-22 10:04:00
只要涉及未成年人的利益都有公益性質
作者: kaky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   2020-12-22 10:23:00
原來人只要養小孩就小孩利益即涉及公益為可受公評事項XDD不知道一個人虐待孩子或是善待孩子跟社會公益的關係?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20-12-22 10:45:00
針對特殊群體會有保護法設置,未成年甚至嬰幼兒不該特別保護?不善待甚至虐待不算公益?是還是要鬼扯這是家內事?如果是家內事,那子殺父之類的逆倫案件不也是家內事?何必讓國家機器出動?你的題目是母帶嬰徹夜排隊屬於私德,這句根本就不被認可何來後面討論?
作者: km0220 (Jimmy Yang)   2020-12-22 15:07:00
beptt狂吃字我崩潰
作者: kaky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   2020-12-23 00:50:00
是不是有人以為"不能公審"就是國家無法介入....法律制裁 跟 公審 兩回事....虐待小孩有家暴有青少兒童保護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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