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教一下大家
女兒現在國三 前幾個星期學校的學妹(國一)用通訊軟體
將自己的露胸照還有影片傳給她的男朋友(同班同學)
結果那位學妹的同班同學有她的帳號 所以不小心看到了
就把照片和影片傳給班上其他女同學看
其中有一個女同學跟我女兒很熟 所以不知道怎麼辦
因為覺得這很嚴重 所以就把照片和影片也傳給我女兒
然後我女兒認為這要讓老師知道 所以就傳給老師
老師請她去跟學校的主任說 後來主任就開始處理這件事
今天女兒回家告訴我 那個當事人學妹的媽媽去提告了
去告男朋友 還有互傳影片的那些同學
但是因為我女兒是去跟老師報告這件事的 所以也有被提到她(但不知道是否有被提告)
所以想請問一下 這樣我女兒雖然有傳影片出去 但是她是為了解決這個事件
那這樣會有問題嗎
備註:她們都是體育班的 所以女兒認為她是學姐 所以要去處理這件事情
並且她們體育班有規定不能交男女朋友
以上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