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家事法院民事裁定問題

作者: milk8701 (貓食)   2024-04-17 01:42:09
我的媽媽透過社會局控告我與姐姐兩人未善盡扶養義務
在今日收到了裁決書
由於媽媽在我們年幼時也未善盡扶養的義務
甚至未繳房貸,房子遭法院查封,導致信用破產 不想被法院強制執行就不找工作(勞健保
會被扣薪) 連帳號都是用我和姐姐的,一家人的房租和生活開銷都是我負責。
我從16歲開始就半工半讀至今(26歲)
大學時因為我承受不了這些壓力
,所以選擇自己租房子住,也因為原生家庭緣故患上輕度憂鬱症,我不認為我和姐姐現在
有扶養他的義務。
想請問收到這張裁決書我的下一步該怎麼做呢?
是否先提出抗告才能看接下來該怎麼處理
感謝版上
https://i.imgur.com/gCpVUZ5.jpg
https://i.imgur.com/JAETAUA.jpg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4-04-17 03:10:00
你要抗告啥拜託看清楚裁決書寫的是什麼
作者: milk8701 (貓食)   2024-04-17 03:32:00
不好意思 所以這是允許我的母親可以使用訴訟救助 還不到和我們索取扶養費的階段嗎
作者: v3su   2024-04-17 05:17:00
對,只是扶助救濟,還沒開始審理法扶律師會協助妳母親,建議如果要聲請拒絕撫養最好也找律師,因為拒絕撫養得舉證、證人。而且妳們的年幼並非被拋棄、而是母親生活困難
作者: WindT (呼呼)   2024-04-17 10:19:00
母親符合法扶資格就一定可以訴訟救助,也就是不用繳裁判費,這個裁定沒啥問題。如果母親還是有扶養一段時間,很難免除全部,但部分有機會,把你自己上面寫的,找出各種紀錄陳報法院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4-04-17 10:46:00
????? 所以當時連你姐都吸你的血生活????這張只是裁定書,裁定原告由法扶提供律師跟減免費用而樓主雖然雖然陳述說16歲開始半工半讀那能不能說說,16歲以前是誰養的??法院也會看這個的要是最後發現...16歲以前母親還是有扮演著撫養子女之責那,你認為法院會怎樣看待他的訴求?而且我是覺得文章怪怪的,你除了供應家裡開銷跟房租還因為承受不了壓力,選擇另外租一間住,不就等同租兩間??那,一般所謂承受不了壓力,應該就是逃離原本的負擔把整個鍋甩出去,自己租間套房躲起來避風頭前面寫著"負擔起一家人房租跟生活開銷"然後隔兩行又寫"大學時程受不了這些壓力,所以逃了"那......到底是 承擔了 還是 不承擔,逃了 ???
作者: milk8701 (貓食)   2024-04-17 13:32:00
最後和媽媽一起租的房子租約到了 我沒有選擇和他繼續一起生活 所以自己找房子住 姐姐的部分因為我們年紀有些差距他也有交往多年的男友 很早就住外面了 16歲前監護權是爸爸的 開銷都是爸爸負責
作者: WindT (呼呼)   2024-04-17 14:55:00
這部分要附證據,寫清楚。可以去法扶問問,也許你也符合法扶資格。Google法扶基金會,各地都有分會可以問
作者: milk8701 (貓食)   2024-04-17 15:38:00
好的 非常感謝 但是多年前的收據等等已經丟掉…
作者: biochemistry (這樣可以嗎?)   2024-04-20 15:45:00
加油喔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4-04-21 21:17:00
你的年幼是指幾歲? 如果是到16歲才沒有扶養的話很難減輕義務然後你所謂的未扶養也要釐清是整個擺爛跑走還是只是生不出錢,但是還是住在一起互相照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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