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mart1988 (蒼海一村民)》之銘言:
: 發文、推文有本質上的差異,應該要分開討論之,
: 基本上板主作為一個單純的管理者而言,並沒有查察藥品是否核可的義務,
: 當然,更沒有認定一個藥品究竟是否受到認可的權利,
: 基於國家憲法及站規所賦予使用者的言論自由權,
: 原則上我們沒有權利去禁止一名使用者推什麼文,
: 就像有人在大馬路上推銷TR90或AgeLoc也不會有食品藥物管理局的人衝上來抓人一樣,
: (名詞若有打錯請提醒組務,因為組務對直銷這部分非常不熟)
: 臺灣是個文明國家,很多事情最多就只能勸導,
: 檢舉人的用心其實也不無道理,
: 站在組務的立場,我覺得在發文格式內加註幾條提醒使用者注意藥物認證的真實性...等
: 之類的標語,可有助於提點使用者不要一味地相信,
: 或者是在板標、進板畫面的地方做提醒也是一種選擇,
: 但要做到『限制』的話,基本上我是覺得不僅困難,也違反了言論自由,
: 不過廣告不實倒是個很嚴重的問題,例如『近視吃XXX會變好』之類的言論,
: 太過於籠統且『一看就知道沒有科學根據』的廣告說詞,有必要予以限制沒錯,
: 像是『在家坐著吃OOO都能變瘦』、『有了###就算不吃蔬菜也能變美』,
: 這種騙小孩的話,雖然明理人可以當笑話看,
: 但為了一些比較容易相信的人著想,有必要予以限制,
: 例如要求他們發、推文的同時提出研究報告之類的,
: 這是我的見解。
理解小組長解釋。
不過原先板規就無對此類項目有任何的規範故無法給予處罰。
另外就是版主本身仍然無權限依法限制。
但若是以小組長特別說明的「提出確定的研究報告」。
這一點我倒是沒認真想過可以納入規範之內。
可能我太拘於法規我並非專業認定單位的部份,而忽略反過來要求提出證據的可行性。
另外就是其發表地點是推文,推文就像是口語化的聊天或對話而難以明確定義其屬於文
章的部份。推文真的較難予以限制。畢竟那比較像留言性質而非文章。
這部份真的只能請板友自行自我約束。要用板規去限制和實務相關的內容這說真的還是
有其困難度。畢竟推文比起文章更受到自由言論的保護。
相關事項我會和另二位板主溝通重新討論內容。
預定於7~14天內在直銷板做出公告裁示。
不過我還是希望板友們能瞭解有些事情不是板主不能或不願意做。
而是實務上他是沒有規範而我們不能隨意去變更規則。
凡事都要按既定的程序,事情自然水到渠成。
當然,基於板規目前無規範,目前相關的文章自然暫時無規定可罰。
待新規定上線後即生效。不過因為基於這部份是屬自行舉證權利。
有可能傾向文章只刪不罰(或先要求補正)。畢竟他未能確實舉證我也無從判定真偽。
只能以「無標示相關合法報告」予以刪除。並且不予劣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