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據] Examination板主P55555不處理檢舉案-3

作者: Judicial5566 (司法5566)   2014-07-16 16:33:28
※ [本文轉錄自 Examination 看板 #1JmhPxfF ]
作者: P55555 (大仁) 看板: Examination
標題: [公告] 違規名單
時間: Mon Jul 14 00:40:23 2014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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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JmXaG_R (Examination) [ptt.cc] [情報] 關於前國考版版主M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Examination/M.1405229328.A.FDB.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15 Ptt幣 │
└─────────────────────────────────────┘
●26800 !30 7/13 senterla1 □ [情報] 關於前國考版版主MJdavid
板規:
1.禁止於板面暗示或明示提告,相關法律爭訟行為,請以站內信溝通。
違規事實:
此篇篇文受智財法等法:著作權之保障已充分告知,涉及誹謗等依法提告!
→ senterla1:Judicial:請看清楚貼文,將依法對你提出告訴 07/13 14:12
→ senterla1:請公開跟本人朋友致歉,否則依法提出告訴。 07/13 14:12
→ senterla1:沒有人要做無謂的爭論。 國考版應該和諧。違法者究辦 07/13 14:13
→ senterla1:http://ppt.cc/frLF 參考台大學生被起訴書。 07/13 14:14
→ senterla1:其無前科。只有21歲,因用詞惡劣縱有悔意,檢方已不給 07/13 14:15
→ senterla1:緩起訴的機會。版上鄉民,淺水者居多,Juicial改如此 07/13 14:16
→ senterla1:發言。就要負責,依加重誹謗罪論,已充分告知 07/13 14:17
→ senterla1:涉有影涉及臆測他人部分,已然是誹謗之構成要件,請 07/13 14:24
→ senterla1:MJDavid針對其言論加已公開道歉,否則依法提出告訴 07/13 14:25
→ senterla1:已寄信給MJDavid告知其已觸法,其不道歉依法究辦。 07/13 14:27
此部分文章,請尊重當事人發言,文章為當事人著作,
若違反著作權等侵權依法提出刑事告訴
另外,MJDavid違法部分,其不公開道歉,依法究辦!
→ senterla1:你似乎不懂法律,已充分告知了,依法將對你提出告訴。 07/13 14:40
→ senterla1:目前都已經六人了,當聯合提起告訴,那威力很大。 07/13 15:07
→ senterla1:請查刑訴法及民訴法,多人聯合提告篇! 07/13 15:08
→ senterla1:付個小額裁判費,當MJDavid敗訴,訴訟費用可由他出。 07/13 15:00
→ senterla1:可以給三天給MJDavid一個機會。如果不道歉,本人建議 07/13 22:15
→ senterla1:直接提起告訴。 07/13 22:15
→ senterla1:告MJDavid何必浪費寶貴假日時間,目前五人只限三天 07/13 22:31
→ senterla1:不道歉依法提告!!!!!!!!!!!!!!!!!!! 07/13 22:31
結論:
(1)senterla1 送水桶30D
(2)senterla1 來信表示,已經與NathanQ板主連絡,
希望該案由NathanQ負責,因此暫不水桶,由NathanQ處理。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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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JmXaG_R (Examination) [ptt.cc] [情報] 關於前國考版版主M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Examination/M.1405229328.A.FDB.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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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800 !30 7/13 senterla1 □ [情報] 關於前國考版版主MJdavid
板規:
1.禁止於板面暗示或明示提告,相關法律爭訟行為,請以站內信溝通。
違規事實:
推 tomlinrabbit:我也準備要告他一般民事侵權 以前的事情 我請版 07/13 14:51
→ tomlinrabbit:主先協助刪他侵權的文 因為我為人厚道不喜爭訟 所 07/13 14:51
→ tomlinrabbit:以一年還沒去告 如p55555不幫忙只好告MJ 不走刑法 07/13 14:51
→ tomlinrabbit: 刑法可能有構成要件須該當 所以難成立 以致當 07/13 14:51
→ tomlinrabbit:事人可以囂張說不構成 不過霸凌行為 民事一般侵權 07/13 14:51
→ tomlinrabbit:一定成立 07/13 14:51
→ tomlinrabbit:民事那種打無聲電話都判20萬了 霸凌不可能三千 07/13 14:52
→ tomlinrabbit:不過我先不告 因為本人比較厚道 如果 p55555願意 07/13 14:53
→ tomlinrabbit:幫我刪文 我願意原諒MJ 07/13 14:53
推 tomlinrabbit:我選擇不告其他霸凌者,因為只要用任版主期間放任不 07/13 15:00
→ tomlinrabbit:刪除霸凌文,不純正不作為妨礙名譽就可以把大家的行 07/13 15:00
→ tomlinrabbit:為都叫MJ負責,告一人就好比較省事。不過再重申本人 07/13 15:00
→ tomlinrabbit:厚道,如果MJ能跟p55555申請刪除去年他任內放任不刪 07/13 15:00
→ tomlinrabbit:的系列霸凌文我可以不告滴 07/13 15:00
推 tomlinrabbit:我爸是法官退休,我自己法律概念不至於離譜到哪,民 07/13 15:49
→ tomlinrabbit:事刑事我當然知道刑法謙抑性刑事不好告,一般走刑事 07/13 15:49
→ tomlinrabbit:只是想省民事裁判費。我不差一千元,MJ的行為走民事 07/13 15:50
→ tomlinrabbit:一般侵權勝率比刑事高,刑事因為509或言論自由常不 07/13 15:50
→ tomlinrabbit:成立。不過再重申啊,我不喜爭訟,如果你還記得,三 07/13 15:50
→ tomlinrabbit:日內善後系列文,我原諒你Ok的 07/13 15:50
→ tomlinrabbit:要是你竟然不記得我是誰,無從善後,那就趕快去拜拜 07/13 15:51
→ tomlinrabbit:,求佛祖保佑 07/13 15:51
結論:
tomlinrabbit送水桶30D
(三)
●26776 s13 7/12 DecaRaBia R: [閒聊] 今年考後是不是板上比較不熱啊
┌─────────────────────────────────────┐
│ 文章代碼(AID): #1JmIY7nE (Examination) [ptt.cc] Re: [閒聊] 今年考後是不?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Examination/M.1405167751.A.C4E.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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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規:
1.本板討論核心為「考選部舉辦之國考考試」,無關本板討論內容的文章應刪除。
結論:
板友於其他版的言論,與國考版無關,原文刪除並給予DecaRaBia警告。
(四)
┌─────────────────────────────────────┐
│ 文章代碼(AID): #1JmICGfL (Examination) [ptt.cc] Re: [閒聊] 今年考後是不?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Examination/M.1405166352.A.A5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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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773 s18 7/12 koera56 R: [閒聊] 今年考後是不是板上比較不熱啊
板規:
1.本板討論核心為「考選部舉辦之國考考試」,無關本板討論內容的文章應刪除。
結論:
討論板友的學經歷與國考版無關,原文刪除並給予koera56警告。
(五)
●26784 s 1 7/12 bota R: [閒聊] 今年考後是不是板上比較不熱啊
┌─────────────────────────────────────┐
│ 文章代碼(AID): #1JmLQbAV (Examination) [ptt.cc] Re: [閒聊] 今年考後是不?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Examination/M.1405179557.A.29F.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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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規:
1.本板討論核心為「考選部舉辦之國考考試」,無關本板討論內容的文章應刪除。
結論:
討論板友的學經歷與國考版無關,原文刪除並給予bota警告。
(六)
● 5 s 8 7/10 RankA56 R: [閒聊] 今年考後是不是板上比較不熱啊
┌─────────────────────────────────────┐
│ 文章代碼(AID): #1Jlg0ToR (Examination) [ptt.cc] Re: Re: [閒聊] 今年考後?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Examination/M.1405001757.A.C9B.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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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規:
4.禁止謾罵、挑釁、攻擊、使用不雅文字,違者刪除。
5.檢舉違規文章應主動向板主舉報,請勿以回、推文與違規者言詞爭執。
違規事實:
噓 koera56:等等 你不是被檢舉用分身id judicial5566? IP 還一模一 07/10 22:44
→ koera56:樣XD 07/10 22:45
→ koera56:你po三等警特上榜心得還被抓到分數加總不對 07/10 22:49
→ koera56:怎不貼成績單打臉啊XD 07/10 22:50
→ koera56:我輩56不能只出一張嘴 卻什?都拿不出來啦 ^.< 07/10 22:54
結論:
(1)若認為有違規應向板主檢舉,而非以分身指稱他人造成糾紛,koera56送水桶30D。
(2)「出一張嘴」言詞挑釁,送水桶30D。
(3)合併執行60D。
(七)
● 009235 7/11 WeiShouBou [閒聊] 高考財稅行政求神問卜
板規:
4.禁止謾罵、挑釁、攻擊、使用不雅文字,違者刪除。
違規事實:
推 MJdavid:http://tinyurl.com/pcl46ug 說話信口雌黃 不負任 誰知道 07/11 18:34
→ MJdavid:你說真的假的 人家想求証 各種理由你都編的出來 還一付義 07/11 18:34
結論:
MJdavid「說話信口雌黃」一詞,顯然為攻擊他人之用,送水桶30D。
補充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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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JmKtAfv (Examination) [ptt.cc] [閒聊] 最近國考板上的酸?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Examination/M.1405177290.A.A7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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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44 7/12 WeiShouBou □ [閒聊] 最近國考板上的酸人歪風
並攻擊本人說話總是信口雌黃
酸言攻擊本人之前發文討論我老爸每天都在17:30準時到家
以及老母會寫高考民法考卷
一定都是謊話
(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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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JmKtAfv (Examination) [ptt.cc] [閒聊] 最近國考板上的酸?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Examination/M.1405177290.A.A79.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64 Ptt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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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783 44 7/12 WeiShouBou □ [閒聊] 最近國考板上的酸人歪風
板規:
4.禁止謾罵、挑釁、攻擊、使用不雅文字,違者刪除。
違規事實:
噓 ulycess:被酸一下也要崩潰成這樣子,考上國考也不是國家之福 07/13 09:50
結論:
「崩潰成這樣子」顯然為攻擊性言語,給予ulycess警告。
(九)
┌─────────────────────────────────────┐
│ 文章代碼(AID): #1JmKtAfv (Examination) [ptt.cc] [閒聊] 最近國考板上的酸?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Examination/M.1405177290.A.A79.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64 Ptt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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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783 44 7/12 WeiShouBou □ [閒聊] 最近國考板上的酸人歪風
板規:
4.禁止謾罵、挑釁、攻擊、使用不雅文字,違者刪除。
違規事實:
推 michelle96:那個某m常攻擊別人的論點, 明明別人說的也是事實, 可是 07/13 10:40
→ michelle96:因為他見少識窄, 總是出來講別人的論點是錯的, 沒有什 07/13 10:40
→ michelle96:麼雅量和尊重可言。 07/13 10:40
結論:
「見少識窄」顯然為攻擊性言語,給予michelle96警告。
(十)
┌─────────────────────────────────────┐
│ 文章代碼(AID): #1JmKtAfv (Examination) [ptt.cc] [閒聊] 最近國考板上的酸?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Examination/M.1405177290.A.A79.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64 Ptt幣 │
└─────────────────────────────────────┘
●26783 44 7/12 WeiShouBou □ [閒聊] 最近國考板上的酸人歪風
板規:
5.檢舉違規文章應主動向板主舉報,請勿以回、推文與違規者言詞爭執。
違規事實:
推 MJdavid:我是很正常呀 但是看看http://tinyurl.com/n3huh4c 跟 07/13 13:51
→ MJdavid:http://tinyurl.com/pcl46ug 這二篇分身本尊還一搭一唱 07/13 13:52
結論:
若認為有違規應向板主檢舉,而非以分身指稱他人造成糾紛,MJdavid送水桶30D。
作者: MagicJohnson (魔術強森)   2014-07-14 00:46:00
上法院可以挑法官的嗎?
作者: q135q135 (打工仔)   2014-07-14 02:38:00
板主對「攻擊性言詞」的認定標準也太寬鬆了吧
作者: bjwv190 (MR=MC)   2014-07-14 03:19:00
正直與善良都回來了,給版主一個讚
作者: always0410 (everything)   2014-07-14 07:41:00
其他的我都想推板主 唯獨(1)為什麼可以指定板主指定跟板主同意的用意在哪????違反板規就違反板規,沒違反就沒違反,還可以指定???只要跟板主連絡過都可以挑是嗎??這個板是這樣運作的??"同意這個決定"跟"被連絡"的板主要不要出來解釋一下
作者: bigstudent (馬克思)   2014-07-14 08:21:00
good~
作者: Day7 (第七天)   2014-07-14 08:22:00
哇~ 一篇14頁 一堆人違規
作者: wingandwind (天翼PETER)   2014-07-14 08:38:00
正在買雞排珍珠奶茶等看戲,反正受訓很閒
作者: Judicial5566 (司法5566)   2014-07-14 11:16:00
看來這邊發文都要行禮如儀,用字務求恭敬~
作者: bjwv190 (MR=MC)   2014-07-14 12:46:00
看到某M被桶實在大快人心,看來國考板終於可以恢復正常運作,平靜兩個月了...
作者: amigo0721 (可以1天無政府不能沒超商)   2014-07-14 20:30:00
指定管轄...
作者: tkfc5566 (tkfc5566)   2014-07-14 22:04:00
版主加油
作者: aldam (aldam)   2014-07-14 22:27:00
指定管轄是真的有點扯,判了就判了還可以換人處理以後上法院的時候我也要指定法官
作者: bigstudent (馬克思)   2014-07-14 22:36:00
後續呢?
作者: q135q135 (打工仔)   2014-07-15 01:45:00
板主這樣管板顯然是有問題的
作者: Judicial5566 (司法5566)   2014-07-15 22:28:00
bjwv190要失望了~~某M又出來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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