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人:IanLi
被申訴人:ccshih5566
看板板名:I-Lan
申訴訴求:10/19 #1KGsRIqL (I-Lan) [ptt.cc] 之警告處分予以撤銷
申訴內容:
緣由:
2014/10/19 12:08:31 LarryWalker於I-Lan(下稱宜蘭板)稱我
持有之ID IanLi為TenorKevin75之分身,板主並加以M文標記
詳如附件一,而當我在我下午發現後事態延燒,因為事關自身
名譽,於15:55:52發文澄清,以免誤會擴大。
但板主卻以"板規1.本板供發表宜蘭相關之文章,相關性有限
之文章可妥善利用各專板,如[租車] Car-rent 、[飯店] Hotel
、[旅行] Tai-travel 、[溫泉] hotspring、[汪踢] Wanted、
[歐兔] AllTogether 等看板。" 予以刪除並記點刪文處分,
詳見附件三。
訴由:
在看板維護自身權益是正當使用
在看板內發生由板內解決,此外宜蘭板也沒有禁止當事人的澄
清文;此外當事人自力救濟回復自身名譽,此迫切需求也是因
為板主當下不處裡,還標示附件一為M文視為重要文章公審之
,事後在我抗議之後板主才刪文可見板主之偏見與前後矛盾之
處。
處分所用板規一ccshih5566板主任意擴大解釋標準偏頗
板規一的原旨是專版專用,而當事人在看宜蘭板受到誤解,回
覆文章自我澄清卻被視為違規,此剝奪當事人權益之行為並不
切當。此外若我本文就ccshih5566板主而言是違規,那為何一
開始文章卻還能討論,並且有M標記必定是板主之權限,至少
板主有看到附件一這篇文章,板主卻認為合情合理熱烈討論,
損害本身之聲譽,反過來刪附件二我的回文並處分。
綜上訴由,ccshih5566板主之判決並不合情合理,在組務板提
出申訴撤銷ccshih5566板主對我本人之處分 (刪文與記點警告
詳如附件三)。
此致 台灣遊園地組務板 talk520小組長
附件一 LarryWalker 原文
附件二 IanLi 澄清原文
附件三 ccshih5566 判決文
附件1 ccshih5566信件
附件2 IanLi信件
附件3 ccshih5566信件
附件4 IanLi信件
附件5 ccshih5566信件
附件6 IanLi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