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不服Tainan板 板主yago判決

作者: talk520 (透可520)   2015-09-20 11:02:51
#1L7H8JOZ (L_TaiwanPlaz)
三、申訴流程
(1) 申訴板主需檢附被處分文章備份、板主公告、溝通信件記錄 (熱線水球記錄),
    非被處分人,欲申訴板主處理板務作為則需檢附相關證明文章、
溝通信件記錄 (熱線水球記錄),
本組非常不歡迎未經溝通之申訴,申訴前請先確實溝通,
未附溝通證據者視為程序不符。
若經該板板主證實未與板主溝通過而逕行申訴,
除不予受理外,判處水桶兩週。
(2) 檢附文件需由使用者或板主轉錄至本板做為判決依據 (如涉個資可寄給組務),
請直接自看板或信箱轉錄,未依此方法而使用複製貼上者,視為無效。
板主超過 72 小時未回應方可直接提出申訴。
※ 板主未回應達 72 小時即申訴,視為「未與板主溝通」,案件不受理,
水桶兩週。
(10) 本組不受理案件如下:
程序不符者,組務得通知使用者於 72 小時內補正。
若仍未補齊資料,則不受理該申訴案。
#1L7HH6Tr (L_TaiwanPlaz)
一、發文前請先詳細閱讀本板板規,了解各發文種類之
相關規定。未按標題格式填寫者一律不予以受理。
缺 被處分文章(推文)備份、水桶公告,
請於 72 小時內補正,
並依據組務板板規修改文章標題,
逾期則終止受理。
※ 引述《ontherun3325 (52694)》之銘言:
: 申訴人:ontherun3325
: 被申訴人:yago
: 看板板名:tainan
: 申訴訴求:重新判決
: 申訴內容:
: #1Lzfi_JK (Tainan) 此篇文章中
: 本人覺得原po是自己想太多 還有依據原po後來有貼出一張照片說明他當時的穿著
: 我做出以下敘述
: 噓 ontherun3325: 根本自己想太多 以為自己是正妹? 他一定在拍你? 09/14 18:50
: 噓 ontherun3325: 標準的愛露又怕被看 喔 不對 是怕被醜肥宅看 09/14 20:35
: → ontherun3325: 只有帥哥能看呦 (* ̄▽ ̄)/‧★*"`'*-.,_,.-*'`"*-. 09/14 20:37
: 板主根據以下板規作出判決 判決公告 #1LzlDoCA (Tainan)
: 5-1 禁止攻擊
: 對板友或是台南有攻擊辱罵抹黑不實等行為,
: 則將視情況給予警告或是直接水桶甚者劣退,
: 兩支警告者直接水桶(依情節狀況水桶30天至永桶)
: 5-4 濫用噓文
: 不禁噓文,但情緒性、攻擊性、污辱性、無意義的連續濫用噓文,
: 依情況警告與水桶。
: 對於攻擊板友這部分 去信板主 板主也說不出是哪個字句詞彙在攻擊污辱人
: 只說他看了一下 就覺得我在污辱攻擊板友
: 若要說"以為自己是正妹這句" 或是 "愛露又怕被看" 攻擊成立
: 我覺得根本是板主的自由心證
: 原來"質疑別人正妹" "說人愛露又怕被看" 就可以說成是污辱攻擊人?
: 以下會在附上溝通信件
: 另外之前跟板主檢舉 他對我的檢舉都輕輕帶過 而且一直雞蛋挑骨頭
: 信件內容為以下兩篇 還有更久之前的檢舉信件 不過我刪掉了
: #1LzlfVYl (L_TaiwanPlaz)
: #1LzlfnDd (L_TaiwanPlaz)
: [註] 溝通紀錄若為信件,請將信件按「ctrl+x」轉錄到組務板;
: 若為水球,請將信箱裡的熱訊備份轉錄到組務板,;
: 判決公告可按「ctrl+x」轉錄到本板,或「F」轉寄自己信箱後再轉錄。
: 以上所提申訴證據皆不可複製貼上,使用複製貼上者視為無效。
作者: ontherun3325 (52694)   2015-09-21 00:28:00
請問我在他板被水桶 該怎麼轉錄備份文章到組務板?
作者: talk520 (透可520)   2015-09-21 12:19:00
將文章轉寄到自己信箱,再轉錄至組務板上。
作者: ontherun3325 (52694)   2015-09-21 13:23:00
已補上被處分文章(推文)、水桶公告 小組長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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