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經] 《五戒相經箋要》第十四集

作者: nmamtb (南無阿彌陀佛)   2022-04-17 19:34:27
五戒相經箋要  悟道法師主講  (第十四集)  2009/7/8  中國山東省海島金山
寺  檔名:WD11-003-0014
  《五戒相經箋要》。佛陀教育網路學院的同學,大家好,阿彌陀佛!請放掌。我們上
一集講到《五戒相經》經文:
  經【為非人作坑。非人死者。是中罪可悔。人死。是下罪可悔。畜生死。是下可悔罪
。若為畜生作坑。畜生死者。是下罪可悔。若人墮死。若非人墮死。皆犯下罪可悔。若優
婆塞。不定為一事作坑。諸有來者皆令墮死。人死者。犯不可悔。非人死者。中罪可悔。
畜生死者。下罪可悔。都無死者。犯三方便可悔罪。是名無煙火坑殺也。】
  這是講無煙火坑,我們上一集講到這段經文。這段經文,蕅益祖師《箋要》裡面也提
到了一個問題,這個問題是看到經上講的,「一切有命,不得故殺。殺者,非佛弟子。」
我們在一般經上看到,特別在戒經裡面看到,凡是有生命的眾生(我們現在講動物),再
小的動物,蚊蟲、螞蟻不得故殺。故殺就是故意去殺死牠,就是故意的,這叫故殺。故意
去殺生,縱然再小的生命,如果故意去殺生,就不是佛弟子。佛教我們不可殺生,就是不
可以故意去殺生,如果故意去殺生,就違背了佛陀的教誨,就不是佛的弟子。這裡的問題
是問:
  箋【何故今殺天龍鬼神。僅結中罪。殺畜生。僅結下罪。猶不失戒。不至墮落耶。】
  『何故』就是什麼緣故,學習到這段經文我們看到了,一切有命都不得故殺,為什麼
這裡的經文講『殺天龍鬼神』,只有結中罪呢?他這個問題主要是在這個地方,為什麼只
有結中罪?『殺畜生,僅結下罪』。他的問題就是根據佛經上講的,「一切有命不得故殺
,殺者非佛弟子」,就不是佛弟子。如果此地經文講不可悔罪,他就沒這個問題,不可悔
罪就是喪失優婆塞的資格,就不是佛弟子。但是經文此地講是中罪、下罪,可以懺悔的,
還沒有喪失戒體,不至於墮落,這是什麼原因?假設有人讀到這段經文,起了這麼一個疑
問,祖師在此地也給我們作個解答。我們昨天講到解答這一段,沒有講完,我們看祖師的
解答。
  箋【答:凡論失戒。須破根本四重。所謂殺人。盜五錢。邪婬。大妄語。此四重中隨
犯一種。決非作法之所能懺。至如殺非人畜生等。性罪雖重。而於違無作罪猶為稍輕。今
云中罪可悔。下罪可悔。乃是悔除違無作罪。免墮三塗。非謂並除性罪也。】
  這一段的答覆給我們講,凡是講到失戒,『論』就是評論,喪失戒體(就是破戒),
我們現在一般講破戒是有分輕重大小不同。所以講破戒、講犯戒,犯戒,到底他犯的戒嚴
重不嚴重,他犯到什麼程度,輕重有不同。所以講到犯戒,講到破戒,要用律來處斷輕重
,以及開遮持犯。這樣我們對戒才真正明白,知道自己有沒有喪失戒體,喪失戒體就是破
戒最嚴重的,最嚴重就是戒體喪失掉。所以不可悔在作法懺來講,就不接受懺悔,那是要
用取相懺,作法懺就不可以了。
  失戒,必須破根本四重戒。根本四重戒,第一條是不殺生,但是五戒不殺生,犯根本
重戒是殺人。你受了五戒,你去殺死人就喪失戒體,這是犯根本的四重戒,他喪失戒體是
定在殺人,對象在殺人。『盜五錢』,就是偷盜價值值五錢的,只要值五錢,用盜心去偷
,這就犯了重戒,就失掉戒體,也就是喪失優婆塞的資格。「盜五錢」,後面我們講到盜
戒經文上,以及註解會給我們再說明,這裡我們就先保留。再來就是『邪婬』,後面經文
都會講到,以及『大妄語』,這叫四重。四重當中,『隨犯一種』,就是殺盜婬妄你犯到
一種,就是殺人、盜五錢、邪婬、大妄語,你犯了一種,『決非作法之所能懺』,就是你
用作法懺悔就不能懺除這個罪業,所以戒體就喪失掉了。不可悔是以作法懺不可懺悔,必
須用取相懺,最高的用無生懺。所以在五戒,在八關齋戒,在沙彌戒、比丘戒,小乘戒裡
面講不可悔,都是以作法懺做一個標準。這點我們一定要明白。就是作法懺不可以接受懺
悔,戒體就喪失掉,所以叫不可悔,標準定在作法懺。所以祖師在此地也給我們講,「隨
犯一種,決非作法之所能懺」。三種懺悔,我們前面也跟大家報告過,這裡我們就不再重
複。
  『至如殺非人、畜生等,性罪雖重,而於違無作罪猶為稍輕』。經文講到「殺非人」
,殺非人就是殺諸天、修羅、鬼神、羅剎。非人就不是人,人以外其他法界的眾生,在六
法界裡面人法界以外的這些眾生鬼神就叫非人,特別是指天龍八部、鬼神這一類的,這一
類的就是非人。『畜生』,「畜生」我們都看到了,海陸空都有,飛禽走獸、水族類的,
包括蚊蟲螞蟻,這些都屬於畜生。殺非人,殺畜生,從性罪來講是很重的。性罪就是它本
身性質就是有罪的,而且是很嚴重的,殺生是很嚴重的罪業,不管你有沒有受戒,你造了
這個業就是有罪,有這個罪業,有這個果報,這不是有沒有受戒的問題。性罪就是不管你
相信不相信,你學不學佛,有沒有受戒,信仰那一個宗教,或者沒有宗教信仰的,你只要
造了這個罪,一定有果報,所以這叫性罪。所以這四重,沒有受戒的人犯了他有性罪;受
了戒的人,除了性罪之外,再加破戒罪。受戒的人犯了這個罪業是兩重的罪過,因此墮落
比一般沒有受戒墮落得要深,因為加一個破戒罪。性罪本身就是有罪,沒有受戒的人,他
就是本身這個性罪,他沒有破戒的罪;受了戒的人,除了性罪之外,再加上一個破戒罪,
等於兩重罪。
  此地講懺悔,不是論性罪,論受戒、犯戒這個罪過。殺非人,殺畜生,性罪很重,「
而於違無作罪猶為稍輕」。無作罪就是我們受三皈五戒,得到了這個戒體,這個戒體叫作
無作戒體。所謂無作戒體就是任運的,他不會去犯罪過,不會去犯殺盜婬妄的重罪;如果
故意去犯就是破了重戒,故意去犯四重罪就喪失戒體。此地講殺非人,殺畜生,在無作罪
來講比性罪要輕,他是就無作戒體結罪來判定的,因為不是殺人,他是殺非人、殺畜生,
所以在無作戒體來講,罪比較輕。所以『今云中罪可悔,下罪可悔,乃是悔除違無作罪』
。「今云」就是現在經文講的,殺非人、殺畜生是中罪可悔、下罪可悔,這是懺悔消除違
背無作罪這個業,這個可以懺悔的。懺悔之後就『免墮三塗』,就不需要墮到三惡道去,
不會墮到三惡道,『非謂並除性罪也。』你可以懺除,比如說殺非人、殺畜生,這個可以
懺悔,懺悔就不會墮三惡道,這個可以避免。你受了戒,犯了中罪可悔、下罪可悔,你去
懺除改過,可以避免三惡道的果報,「非謂並除性罪」,不是說性罪也消除了,性罪是沒
有消除的。性罪是什麼?就是冤冤相報,欠命還命,欠錢還錢,你騙人就被人騙,就是報
來報去,業報酬償,這個是性罪,這是因果,因果是無法避免的。所謂下面講:
  箋【殺一命者。必償一命。故殺者。固當故償。誤殺者。亦須誤償。縱令不受戒者。
亦必有罪。】
  你殺一個生命,你就必須要償還一條命,你殺他一刀,將來還是要還他一刀,你怎麼
殺的,將來就怎麼還。故意殺,將來因緣聚會,果報現前碰到了,也會被冤家債主故意把
你殺死,因為以前你故意殺死他,現在被他碰到了,現在他要報仇,他也故意殺死你。所
以『故殺者,固當故償』,故意殺生的人,固然應當故償,人家也會故意殺死你。『誤殺
者,亦須誤償』,誤殺就是不是有心去殺他的,但是還是有果報。你誤殺別人,比如說有
人去殺人,殺錯人,誤殺的,不是要殺他,看錯殺死人。這在現在社會新聞,也時有所聞
,誤殺。誤殺不是沒有果報,將來因緣聚會,還是會被對方誤殺。所以因果明瞭之後,在
《了凡四訓》講,一飲一啄,莫非前定,所謂一刀還一刀,一命還一命,誰都佔不了便宜
;吃它半斤,還它八兩,這是事實真相。佛大慈大悲給我們說出這個事實真相,教我們去
避免。殺來殺去,吃來吃去,互相報償,冤冤相報,沒完沒了,苦不堪言。這是佛大慈大
悲,給我們講出因果的事實,讓我們明白了,從此之後戒除殺生,不要再跟眾生結冤仇,
這樣才能得到解脫。下面講,『縱令不受戒者,亦必有罪』。縱然你沒有受戒,你去殺生
還是有罪,這個罪就是性罪。但是沒有受戒,他沒有破戒罪這一層,受了戒的人加一個破
戒罪。所以不受戒,你犯了這四重,還是有罪。
  箋【故《大佛頂經》云。如於中間。殺彼身命。或食其肉。如是乃至經微塵劫。相食
相誅。猶如轉輪。互為高下。無有休息。】
  這段是祖師給我們講《大佛頂首楞嚴經》的一段經文。這段經文給我們講:『如於中
間,殺彼身命,或食其肉,如是乃至經微塵劫,相食相誅。猶如轉輪,互為高下,無有休
息。』這段經文很明顯,殺生吃肉是什麼情況?互相輪迴,互相吃,你吃我,我吃你。現
在我們吃豬肉,吃牛肉,吃羊肉,吃雞、鴨、魚肉,很好吃,以前牠吃過我們;以前我們
也墮到畜生道,做這些畜生,被現在墮在畜生道這些眾生吃。他們造了殺生的業,業報現
前,換他們又墮到三惡道;我們在三惡道罪報受滿,我們到人道來了,好,現在被我碰到
,現在換我們再吃牠。現在換我們吃牠,我們現在又開始造罪業,我們罪業造了差不多,
我們又墮三惡道,到畜生道去;那些畜生,牠的業報受滿,債償完了,牠又到人間來了。
換我們到畜生道去,做這些雞鴨魚肉,又換他吃我們,我想大家應該明白了。所以現在你
吃得很痛快,將來被他吃就不痛快了,這是事實真相。佛在經上給我們講,「相食相誅,
經微塵劫」,無量劫來就是吃來吃去,真的是吃牠半斤,還牠八兩,誰都佔不了便宜。「
猶如轉輪」,好像那個輪「互為高下」,一下我們到人道來,我們在上,吃我們的那些人
,他又墮到畜生道去了;下一次換他起來,他到人道來,我們到畜生道去,被他吃了。互
為高下,「無有休息」,冤冤相報,沒完沒了。所以下面祖師給我們講:
  箋【佛制殺戒。良由於此。受持不犯。便可永斷輪迴。設復偶犯。至心懺悔。永不復
造。亦可免墮三塗。故名中可悔。下可悔耳。設不念佛求生淨土。何由永脫酬償之苦哉。

  祖師這段話給我們講,佛制不殺生這條戒,『良由於此』,「良由」就是他的原由,
由於這個原因。看到眾生殺來殺去,吃來吃去,沒完沒了,永遠得不到解脫,所以佛制這
條戒,不可以殺生。『受持不犯,便可永斷輪迴』,因為被殺被吃是果報,原因是什麼?
你也殺眾生,你也吃牠,因就是你造這個業。現在我們想不要這個果報,你把因斷掉就好
了,後面就沒有果報,就到此為止。所以勸我們受不殺生的戒,這一生就到此為止,不再
造這個業,以後就沒有這個果報,這樣便可以永遠斷除六道輪迴的業因。所以受戒的好處
就是在這個地方。如果你不受戒、不持戒,你永遠都在六道出不去,永遠就是殺來殺去、
吃來吃去,這真的是非常可憐。
  『設復偶犯,至心懺悔』。受了戒,如果偶然又犯錯,犯了殺生,「至心」,趕快懺
悔,「懺悔」就是改過,不再造了。『永不復造』,這句話我們要注意,至心懺悔就是「
永不復造」,永遠不再造殺生之業,永遠不再造了,這才是真正的至心懺悔。如果在佛前
懺悔,照樣去殺生,這不是至心懺悔,也不是真正的懺悔。真正懺悔的意義就是改過來,
把錯誤的行為改過來,永遠不要再犯這個錯誤,這才是真正的懺悔,這樣才有用。所以這
個懺悔偈不是念一念就懺悔了,不是這個意思。可以懺悔的,就是中可悔、下可悔。
  最後一句話祖師給我們講,『設不念佛求生淨土,何由永脫酬償之苦哉!』這句話是
總結,也是非常重要的一句話。我們在六道裡面生死輪迴,我們學佛已經很長時間,生生
世世學佛已經很長一段時間。我們今天能夠深入經教,絕對不是一生、二生學佛的,最少
也是百生千生,甚至時間更長算劫的,如果照《無量壽經》講無量劫。在六道生死輪迴裡
面修行,要得到解脫相當不容易。不容易的原因,就是我們在六道裡面輪迴,如果你福報
修的大,你生到天道去了;生到天道去享受福報,他就不會想修行,因為他生活得很快樂
,無憂無慮的,他不想修行。如果墮到三惡道去,太苦了,也沒有心情修行,而且墮到三
惡道時間都很長,都是算劫的。最好修行的地方就是人道,在六道裡面人法界是最好修行
的,也有苦,也有樂,半苦半樂,苦就是沒有苦到像三惡道那麼苦,還有一些時間、心情
讓我們來修行;快樂也沒有像天人那麼快樂,都沒有憂苦。人間有一些苦,對修行來講是
一個提醒。
  所以六道裡面,人道法界就像小康家庭,他不是一貧如洗,窮得什麼都沒有,也不是
大富大貴,是小康家庭,這樣的環境是最好修行的。每一個法界都有十法界,你看以人道
來講,有的人大富大貴,他過去生也是修行人,他不是修行人,他肯定不可能這一生得這
麼大的福報,做大官、發大財。我們就在人道法界來講,現在做大官、發大財,他拚命賺
錢,追求名利,你勸他來學佛,勸他來聽經,勸他來念佛,他肯來嗎?有幾個人要來,有
幾個人正在得意的時候,他想到要修行,想到要求解脫呢?難!所以,《四十二章經》佛
也給我們講,「富貴學道難」。有的人,他窮得三餐都吃不飽,你叫他來聽經、來念佛,
他有心情嗎?所以《四十二章經》也講,「貧窮學道難」。六道法界裡面,人道法界就是
小康。在人道法界裡面,也不是很富有,也不是很貧窮,小康的人比較容易修行。就像現
在,諸位同學願意上網來學佛,這就是屬於小康的。
  在人道可以修行,已經發心來修行,但是為什麼我們修了這麼久還沒有脫離六道?不
要說成佛,證個阿羅漢都還沒有,這個原因就是時間不夠,主要時間不夠,因為我們人道
的壽命都不長。你看人一生幾十年,壽命比較長的,活個一百歲這就很少了。所以古人講
,「人生七十古來稀」,一個人活到七十歲,自古以來就很稀有、就很難得。七十以上就
算老人,一個人活到七十歲死了,就算老了。七十歲,縱然一百歲,也不過一百年。這一
百年當中你想想,你扣掉童年,還有你要工作,還要吃飯、睡覺,我們仔細算一算,我們
剩下來有多少時間來學佛修行呢?實在講,這個時間我們計算一下,統計一下,我們人的
一生,這個時間,你給它安排一下,你會得到一個結論,不多。縱然你一生下來就開始修
行,你活到一百歲,也不過修一百年,也不過一百年。何況我們不可能一生下來就在修行
,也不見得活到一百歲,時間很短暫的。這是第一個因素,時間不夠,就是壽命太短。
  你這一生修行沒有證果,沒有超越輪迴,還是在六道。在六道裡面,我們這一生修,
死了,修得如果不錯,來生投胎再來做人,這當中有隔陰之迷,你又把前生修行的事情忘
了一乾二淨。如果這一生修得不錯,來生你就得富貴,換你去享受,你享受的時候,還會
想來吃齋念佛嗎?現在我們在這個世間上,你看做大官、發大財的人,你去請他來吃齋念
佛,看他肯不肯來?你請他在網路上聽經聽個五分鐘,看他坐得住坐不住?大家可以去試
看看。然後你就發現,難,真難!人一富貴,他就忘記修行,這是講隔陰之迷。甚至我們
還不要講說來生來世,比如說我們現在修行學佛,包括我們出家人也不例外,剛開始出家
,名不見經傳,很有道心,要修行,要了生死;後來名聞利養來了,不要等到來生來世,
這一生就幾年的時間,就迷惑顛倒,他就貪戀名聞利養,貪戀人間的榮華富貴。不需要等
到來生來世,這一生就是幾年的時間,十幾年的時間、二十幾年的時間就迷了。
  所以蓮池大師在《竹窗隨筆》講,「富貴留戀人」。他就說有一個法師,有二十幾個
供養他的信徒,這二十幾個信徒他放不下,富貴留戀人。這樣就往生不了西方,留戀這個
世間,捨不得走。你再投胎,迷得就更深,甚至再墮到三惡道去,不曉得要經過多長的時
間。如果我們修行生生世世都不退轉,那我們早就成佛了,就是進一步退了九步,因此我
們修了無量劫,到今天還是凡夫。這是在六道裡面修行難,就是在我們這個娑婆世界六道
裡面修行成就很難,為什麼?環境不好,壽命太短,時間不夠,誘惑太多,都是引誘我們
起煩惱、貪瞋痴的,所以我們怎麼修都是凡夫。佛大慈大悲,看到眾生很難從娑婆世界得
到解脫,所以開一個淨土法門,勸我們念阿彌陀佛,求生西方淨土。這個法門的特色就是
可以帶業往生,不需要斷煩惱。你只要娑婆世界真放得下,煩惱種子沒斷,你只要念佛能
夠把煩惱習氣暫時把它控制住,這樣信願念佛就可以帶業往生。
  往生到西方極樂世界的凡聖同居土,還是人天的身分,因為沒有證果,你還沒有斷煩
惱,往生到阿彌陀佛的世界,還是人天的身分。人天還是屬於六道,在所有諸佛世界還是
在六道裡面;但是你信願念佛求生西方極樂世界,阿彌陀佛的極樂世界有人天道,沒有三
惡道,他那裡沒有六道輪迴,他四土在一起的,凡聖同居土、方便有餘土、實報莊嚴土、
常寂光淨土,他是沒有障礙的。不像其他諸佛世界,上面對下面沒有障礙,但是下面跟上
面就有障礙。祖師在此地也是苦口婆心的勸我們,「設不念佛求生淨土」,如果我們這生
遇到淨土法門,你不發願念佛求生淨土,「何由永脫酬償之苦哉?」何由就是說,你沒有
辦法永遠擺脫殺生冤冤相報的痛苦,只要因緣遇到了,果報就現前。因此求生淨土還是最
重要的一樁事情,才能徹底解決這個問題。如果不求生淨土,這一生雖然戒持的很好,來
生又忘記了;忘記,享受福報,又迷惑顛倒,又開始造業,這樣永遠在六道都不能脫離。
  我們再看下面,弘一大師也有一些補充解釋,我們還有幾分鐘的時間,我們把它念一
念:
  補【文云。若口說。《大律》作若心念。若口說。】
  這是我們前面經文有講到,『若口說』,若優婆塞口說,他作這個坑是要害死某某人
的,這是口說,從他的嘴巴說出來了。在《大律》(就是《四分律》、比丘戒律)是講『
若心念,若口說』,「若心念」就是假若他心裡有這個念頭,他做這個就是要殺人的,不
一定他口說出來;「若口說」就是口說出來,他心裡有這個念頭,口中也講出來,這都是
算這條戒的。下面再給我們補充解釋,他有寫「第幾頁、第幾行以下」,我們看看前面經
文就知道,大家可以自己看,特別在螢幕上都有字幕。
  補【《大律》委辨頭多殺乃至撥殺。律文甚繁。今錄其概。頭多殺者有二種。一者地
。二者木。地頭多者。若作坑埋人腳踝等。令象等蹴蹋。木頭多者。穿木作孔。若桁人腳
杻手枷頸。令象等蹴蹋。弶殺者。知是人從此道來。於中依樹等施弶。羂殺者施羂。撥殺
者施機撥。亦如是。】
  這是用《大律》,《大律》就是以《四分律》來補充解釋這段經文,補充解釋這叫補
,這是弘一大師根據《大律》來補充的。《大律》裡面講到,『頭多殺乃至撥殺』,律文
很繁瑣,非常繁瑣,也非常細。『今錄其概』,「概」就是,因為很繁瑣,也不方便全部
把它摘錄出來,所以只有摘錄大概。『頭多殺者有二種』,「頭多殺」一個是地,一個是
木。『地頭多者』,「地」就是土地,作坑就是前面經文講的無煙火坑。在地裡面挖一個
坑,讓人不知道去踩就掉下去;或者把人活埋,掉下去就把他活埋;或者埋人的腳踝,埋
他的腳踝,把他困在那裡,這是要害死人的,這是屬於地。或者『令象等蹴蹋』,「象等
」就是一些畜生,設了這些陷阱讓牠去踩,踩下去牠就掉下去。這是講地頭多。
  『木頭多者,穿木作孔,若桁人腳杻手枷頸』,「桁」就是古時候的刑具,橫木,一
條木頭橫的,夾在人身上,類似枷鎖那類,用木頭穿很多個孔。像古時候帶枷,就是兩個
木片穿孔,夾在人的身上。也可以做一些陷阱讓『象等』,「象等」就是畜生,去蹴蹋、
去踩到那個機關,就可以殺死這個眾生。『弶殺者,知是人從此道來,於中依樹等施弶』
,這都是古時候這種殺人的方式,我們現在講安了機關。『羂殺者施羂,撥殺者施機撥』
,這些都是殺生的方式。這些我們明白個大概就可以,因為古時候殺人的這些機關、工具
也都失傳了,我們明白它的原則性就可以。凡是設機關,現代比以前就更多了,現在科技
發達,凡是屬於這一類的,都是屬於這種殺生的方式。也是根據情節的輕重來定罪,是可
悔或者不可悔。
  我們還有幾分鐘,這裡廣化老法師也提到一個公案,講到誤殺。誤殺,過去梁武帝有
一次跟人家下棋,下圍棋。梁武帝下圍棋,下圍棋有時候他嘴巴會講出來殺,就是把對方
的棋子圍殺。剛好有一個出家人來訪問,剛好走進來,梁武帝講殺,衛士以為要把這個出
家人抓去殺掉,結果就把這個出家人抓去殺掉。這個出家人也是一個得道高僧,就像安世
高一樣,他知道他到中國來償命債的,也是被人家誤殺的。所以臨死前,這個出家人就給
衛士講,皇帝如果問起你們這個事情,你們就回答他,他說:過去世的時候,我還是一個
小沙彌,有一次聽師公講經,去幫忙拿錫杖,在玩那支錫杖,玩不小心壓死地上一隻來聽
經的蚯蚓,那隻蚯蚓就是梁武帝的前生,因為有這個誤殺的因,所以必須償還誤殺的果報
。後來梁武帝因為很久沒有看到這個出家人,說:某某人要來,怎麼這麼久沒有看到?下
面的人才給他報告這個事情。他一問之下才知道是這麼一樁事情,所以就感到因果報應真
的絲毫不爽。我們在講席當中有一些相關的因果公案,還是可以提出來給諸位同學做一個
佐證,因果是事實上發生的事情。用經典上講的理論來對照這個事實,我們就明白,經上
講的都是千真萬確的真理。
  好,今天時間到了,我們就跟大家學習到這段。下面,「毗陀羅殺」這段經文,下一
集再跟大家來學習。謝謝大家收看,祝大家法喜充滿。阿彌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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