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都會〉新北捷運公司預算 議會有條件過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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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13
〔記者何玉華/新北報導〕新北市議會昨天審查捷運局預算,市議會有條件同意市庫投資
三億元成立新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但公司相關收支費用必須在組織章程完成後才可
以動用;市議員李婉鈺則認為,三鶯線從發包至今,問題不斷,工程款卻不斷付出,動議
刪除捷運局預算約五十三億餘元,因未獲共識延後討論。
民進黨團總召林秀惠質疑,市長朱立倫最初說不設捷運公司,現在卻要設;捷運局副局長
李政安說明,最初是不希望設置,但在法令分析後,地方主管機關須依法設立捷運管理公
司,初期規模約廿五人。
無黨籍的市議員陳世榮說,依預算法沒有組織規則、自治條例等法源,不得編列預算;捷
運局長趙紹廉表示,組織規則依法需經捷運公司董事會通過後報主管機關。經討論,通過
三億元投資成立新北捷運公司,但公司相關預算必須在組織規則通過後,才能動支。
李婉鈺則認為,三鶯線發包過程爭議不斷,廠商仍在進行法律訴訟,且機廠用地未完全徵
收,沒有按施工計畫施工,工程款卻不斷付出,動議刪除市款跟基金總計約五十三億餘元
,則延後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