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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捷運公司鄭重聲明 藉酒醉在捷運系統滋事 將依法裁罰並拒絕運送 決不寬貸
發布機關: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聯絡人:凌啟堯、02-25363001
針對日前有酒醉旅客搭乘捷運滋事一案,臺北捷運公司表示,10月7日夜間,行控中心持
續監控列車運行,行車專員通報頂埔站車廂內一位酒醉旅客滯留,站長與保全勸導無效,
旅客不願配合下車;行控中心考量該部列車無法立即回送機廠,且停留月臺將影響後續列
車發車,因此調度該列車繼續服務載客。依大眾捷運法,該名旅客因滯留車廂不聽勸導裁
處新台幣7,500元,另妨礙列車正常運作裁處10,000元,合計裁罰17,500元。呼籲旅客切
勿以身試法,影響大眾行的權益!
臺北捷運公司表示,當天除行控中心通知捷運警察外,車站人員亦通知轄區員警到場,惟
轄區員警到站時,列車已出發;處理期間本公司調閱監視畫面監控,並立即調度下游車站
保全上車。列車抵達亞東醫院站後,酒醉旅客由捷運警察、站長及保全帶下車,由於旅客
不願配合車站勸導離站,執意搭乘往南港展覽館方向列車,搭車期間由捷警全程陪同,未
影響其他乘客。
由於該酒醉旅客滯留於頂埔站車廂不聽勸導,已違反大捷法第50條第1項第6款,裁處7,
500元罰鍰;另因妨礙行車,依大捷法50-1條第1項第2款任意操控站、車設備或妨礙行車
、電力或安全系統設備正常運作裁處10,000元。呼籲旅客切勿以身試法,影響大眾行的權
益。
臺北捷運公司表示,本案當時處理,一切以旅客及系統安全為最高考量。旅客違反大眾捷
運法,當於第一時間配合警方開立裁處書,以遏止違規行為;對於酒醉旅客違規行為處置
,將檢討更細緻作法,避免類似情形再發生。臺北捷運敬告旅客,如藉酒醉在捷運系統滋
事,皆依法裁罰並拒絕運送。
點閱數:236 資料更新:113-10-18 09:21 資料檢視:113-10-18 09:21 資料維護: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發布日期:113-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