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校園] 超沒必要的TA研習會

作者: TAHelper (TA_Helper)   2013-03-09 23:58:28
※ [本文轉錄自 NTU 看板 #1HBfLBPh ]
作者: sagesrock (separate ways) 看板: NTU
標題: Re: [校園] 超沒必要的TA研習會
時間: Thu Feb 28 07:22:49 2013
  這兩天靜下心來跟很多人討論這件事,有了一些新的想法。我們都對於辛苦辦活
動的教發中心的員工沒有意見(除了把TA當犯人管這件事之外)。大家的思考點是:
教發中心這種用研習會來決定TA認證的事,合理嗎?合法嗎?
  TA是為老師工作,輔助老師教學,而由系上(或老師)給TA薪水。錢是老師給的,
TA工作的對象是老師,他們才是真正的老闆,他們才有決定TA能不能當TA的權力和能
力。一個老師教微積分,TA要經過老師的認可,覺得他有能力幫忙教,才會聘請他不
是嗎?所以有資格給TA認證的,應該是要聘請他的老師才對。
  那為甚麼老師沒有認證的權力,反而是跟專業毫無關係的教發中心有?
  教發中心,理應是在需要的時候可以幫忙TA的組織,不是嗎?錢又不是他們給的
,TA也不為他們工作,他們更與TA要帶的課程專業一點關係都沒有,然則他們是哪來
的權力決定誰能不能當TA?你有看過郭台銘要不要聘請員工,還要先給陳菊認證過嗎

  這件事情詭異之極。我不相信台大的老師們從來沒發現過,但似乎從來都沒有人
表示過抗議,才會一直因循下來。怎麼想都想不通。我懂微積分,老師聘請我、同意
讓我教微積分,於是我就有這個「認證」了,為甚麼還要別人來認證?為甚麼還要浪
費好幾個小時去參加一個跟我專業完全無關的研習會?「認證」這件事,不是一種專
業考試通過了,取得證件嗎?去參加與我專業無關的研習會,跟「認證」有啥關係?
  也許大家會覺得反正也才幾個小時,就算明知不合理,忍一忍就過去算了。但在
缺乏清楚的規範下,他們以後會從一個學期一兩個小時,變成一個月一兩個小時。因
為我們以前除了第一次當TA要參加研習會之外,是不需要再參加甚麼東西的,現在變
成每學期都要參加研習會了。所以越來越要求TA做這個做那個,不是不可能的。甚至
以後還可以叫TA每個學期都要當一次研習會義工,反正他們就是可以說,[你不參加,
就取消TA資格喔]。
  然而,他們有權力講這句話嗎?
  教發中心真要在「教學」這件事情上幫忙,應該就是幫忙印證件、發證件,以及
在TA需要的時候,提供教學方面的見解或演講,而且應該是自願參加的。畢竟他們是
教學「發展」中心,是提供教學方面更多額外的便民服務。然而現在變成強制TA參加
研習,不參加就不通過認證。教學發展中心就已經不是「發展」了,他根本就是教務
處或人事室了。但即便是教務處和人事室也管不到老師聘請助理的事情。我當了幾年
國科會助理,國科會都從來不會說「老師要聘請助理,要先得到我們認證喔」,然則
「教學」「發展」中心怎會有那種權力來管?
  合理是一定不合理的,我想知道的是合不合法?我不懂法律,就要請教版上的法
律達人或工會成員,教發中心這樣的作法,是否合法?
作者: schel   2013-02-28 08:46:00
現存的TA研習制度和評鑑制度有沒有必要和合不合理除外,你說的應該是合法的,付錢的是學校不是老師,如果老師是從自己口袋拿錢給你的,那你當然就不用理教發中心,但是付錢的學校可以要求教發中心來審核TA是不是勝任,這合理也合法,只是現存的審核方法問題很大,或是問題大於效益......
作者: penghudust (秋塵)   2013-02-28 08:54:00
付錢的是學校 若老師自行認證 更容易有弊端 (中飽私囊)
作者: sagesrock (separate ways)   2013-02-28 08:55:00
那就乾脆取消認證這件事 或是認證一次就好了 為甚麼還要一直參加研習會來認證???有些老師是自己從計畫裡付錢給學生的 並不完全是學校付但就連這些老師要聘請TA 都要經過教發處的認證
作者: penghudust (秋塵)   2013-02-28 09:02:00
國家如果覺得這層把關對教育有益,終端又是國家付錢要主張違憲應該很難另外不管計畫或學校,錢都來自國家完全沒把關的話 隨便找親朋好友送錢太簡單
作者: sagesrock (separate ways)   2013-02-28 09:07:00
然而教發處有把關的作用嗎? 沒有 而且還從中搾取學生的時間 更生弊端
作者: schel   2013-02-28 09:09:00
就算付錢的是計劃,也是委託學校管理阿,不過老師計劃中的人事費有用來請TA的?好像很少聽到有這種的(領域不同?)
作者: penghudust (秋塵)   2013-02-28 09:11:00
榨取學生時間的事情從太多了 但都不違法 譬如上課
作者: sagesrock (separate ways)   2013-02-28 09:11:00
委託學校管理的是報帳的事 不會包含聘請員工 學校無權是有這種事 可能真的領域不同
作者: penghudust (秋塵)   2013-02-28 09:14:00
這可能如你說的是個爛制度 但司法管道解決很難頂多喊喊侵害工作權然後無疾而終吧
作者: traurigkeit (Nichts)   2013-02-28 09:15:00
不知道可否麻煩S大舉出一些老師自己拿計劃錢聘TA卻被教發要求參加研習營的例子?應該只有學校頂尖計劃下的課程才有明文要求
作者: sagesrock (separate ways)   2013-02-28 09:17:00
有些老師的通識課在加退選之後減少了 本來聘請六個TA 但因為一個TA要帶至少20個學生的規定 現在一個TA只帶得到16個 於是就要裁掉兩個 老師因為人很好 不想裁員 就會從自己計畫裡拿錢來聘請 這種事不是每個系都會這樣嗎?????
作者: penghudust (秋塵)   2013-02-28 09:21:00
... 計畫的錢貌似不能這樣挪用...
作者: traurigkeit (Nichts)   2013-02-28 09:22:00
但這些TA應該不會是頂尖計劃下的TA應該無須理會學校
作者: sagesrock (separate ways)   2013-02-28 09:22:00
如果不能 學校早就制止了
作者: traurigkeit (Nichts)   2013-02-28 09:23:00
規定。我的意思是他們還是被學校說不參加不能當嗎?
作者: sagesrock (separate ways)   2013-02-28 09:23:00
這我就不知道了當時的同事已經畢業 我要找他來問問
作者: traurigkeit (Nichts)   2013-02-28 09:24:00
我是知道有老師自己拿錢另外請TA,但這些TA其實連評鑑都不用
作者: sagesrock (separate ways)   2013-02-28 09:25:00
所以如果教發中心還要這樣的TA去認證和評鑑 就是犯法了?
作者: traurigkeit (Nichts)   2013-02-28 09:28:00
但至少我目前沒有聽聞這樣的案例...但授課教師是可以要求把這些TA納入評鑑的。這樣就變成老師和TA之間的契約內容。
作者: schel   2013-02-28 09:46:00
不對歐,委託學校管理不是報帳的問題,而是計劃規定下的初步審核是必須經由學校把關,當然包括人事聘用合不合資格不過基本上計劃所聘用的人需要和計劃相關,所以只有直接和教
作者: tw0517tw (無冬夜)   2013-02-28 09:48:00
老師自己拿國科會計畫或是系上給助學金的TA應該不用認證?
作者: schel   2013-02-28 09:48:00
學相關的計劃可能可以合法聘請,其他和研究相關的請的是研究
作者: sagesrock (separate ways)   2013-02-28 09:48:00
據我所知並沒有這回事 因為只要符合規定 老師有權力聘僱任何他覺得合格的人 並不需要經過學校同意
作者: schel   2013-02-28 09:50:00
助理,那種當然不用TA認證,連評鑑都不需要,老師要求除外
作者: sagesrock (separate ways)   2013-02-28 09:50:00
而教發處的權力大到老師要不要聘請助教都要經由他們認證
作者: tw0517tw (無冬夜)   2013-02-28 09:50:00
http://tinyurl.com/caz4366 從這裡明顯看出是要共教中心"補助"的助理
作者: schel   2013-02-28 09:51:00
除此之外,老師計劃的錢不是老師的錢歐,老師戶頭裡的才是應該是你誤會了,老師可以聘請助理,但是聘請助理還是有規定也需要審核,這些東西可能是以訛傳訛聽來的......
作者: sagesrock (separate ways)   2013-02-28 09:55:00
(打呵欠)我當過幾位老師的國科會助理 我知道聘請助理是怎麼一回事 (看球賽去了~~)
作者: schel   2013-02-28 09:56:00
最簡單的來說,如果老師想拿他研究型的計劃聘請教學助理,送出去審核的目的寫協助教學,就會被退下來...
作者: sagesrock (separate ways)   2013-02-28 09:59:00
不過我指的是[老師有權聘僱任何他覺得合格的人 不需要經過學校同意]這件事 跟你後來講的無關 總之看火箭去 XD
作者: schel   2013-02-28 10:01:00
XD,這...那你以為你送出去給學校的一堆單子還填寫目的等等是寫心酸的嗎?是老師可以聘請他想請的人,但學校需要對合不合計劃內容載明,不合乎時有權停止其聘用當然這是指合法聘用的情況,如果是利用名目違反規定的除外
作者: tw0517tw (無冬夜)   2013-02-28 10:07:00
http://tinyurl.com/bq6l4my 國科會說計畫執行機構是學校
作者: schel   2013-02-28 10:08:00
老師其實對使用自己計劃內的每一毛錢都需要被審核合不合規定是學校沒錯啊,所以老師還要從計劃中撥一筆管理費付給學校來讓學校負責管理老師用錢...學校很賺的......
作者: sagesrock (separate ways)   2013-02-28 10:10:00
看了tw貼的條文 那看起來 學校是制定了很多不合理的法規來讓不合理的事情合法了
作者: tw0517tw (無冬夜)   2013-02-28 10:11:00
但是如果是系辦助學金那是另一回事阿我其實沒抓到你說不合理的點
作者: sagesrock (separate ways)   2013-02-28 10:47:00
而其實 符合學校的法規 並不一定符合國家的法律或憲法只是沒有人去申訴 就不會有人查到這邊來而已
作者: schel   2013-02-28 10:52:00
但就這件事來說,目前似乎沒有看到不合法的地方,我覺得不合理的地方也只有現在的研習制度內容以及教學評鑑審核方式
作者: sagesrock (separate ways)   2013-02-28 11:24:00
是情理法。所以制度有不合理之處,就有修正的必要。我還是覺得由教發中心認證並不合理 儘管大家懾於威勢必須遵守不合理的法 就是惡法 惡法就有修正或去除的必要
作者: a5378623 (黑雲)   2013-02-28 14:13:00
有夠荒謬,拿人家錢還不准人家審核?
作者: schel   2013-02-28 15:05:00
由教發中心認證並沒有不合理的地方啊,學校利用一個統一的單位來統一為學校聘請的TA認證,這是很正常也很合理的啊只能說教發中心認證的方式不好罷了,需要改進就像你舉的例子,郭台銘要請人,考績和認證他也不會自己來,當然是由他指定的下屬來,至於你說的陳菊,學校也沒叫馬英九來幫我們認證啊......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3-02-28 15:55:00
系上的助教是不需要認證的啦...原po這點應該是搞混了
作者: jskblack (天空茶)   2013-03-01 01:19:00
TA經費的來源有很多種 原PO根本沒搞清楚 此文本身不合理
作者: smartken   2013-03-01 09:15:00
ta認證好像有嘗試要把系上助教一起納進來吧
作者: schel   2013-03-01 19:43:00
如果系上助教要認證也還好,畢竟那是他們的工作契約,就像其他正職人員需要公務人員研習時數,我覺得需不需要認證不是問題,而是認證和評鑑的形式是現在最大的問題......
作者: schel   2012-02-28 08:46:00
現存的TA研習制度和評鑑制度有沒有必要和合不合理除外,你說的應該是合法的,付錢的是學校不是老師,如果老師是從自己口袋拿錢給你的,那你當然就不用理教發中心,但是付錢的學校可以要求教發中心來審核TA是不是勝任,這合理也合法,只是現存的審核方法問題很大,或是問題大於效益......
作者: penghudust (秋塵)   2012-02-28 08:54:00
付錢的是學校 若老師自行認證 更容易有弊端 (中飽私囊)
作者: sagesrock (separate ways)   2012-02-28 08:55:00
那就乾脆取消認證這件事 或是認證一次就好了 為甚麼還要一直參加研習會來認證???有些老師是自己從計畫裡付錢給學生的 並不完全是學校付但就連這些老師要聘請TA 都要經過教發處的認證
作者: penghudust (秋塵)   2012-02-28 09:02:00
國家如果覺得這層把關對教育有益,終端又是國家付錢要主張違憲應該很難另外不管計畫或學校,錢都來自國家完全沒把關的話 隨便找親朋好友送錢太簡單
作者: sagesrock (separate ways)   2012-02-28 09:07:00
然而教發處有把關的作用嗎? 沒有 而且還從中搾取學生的時間 更生弊端
作者: schel   2012-02-28 09:09:00
就算付錢的是計劃,也是委託學校管理阿,不過老師計劃中的人事費有用來請TA的?好像很少聽到有這種的(領域不同?)
作者: penghudust (秋塵)   2012-02-28 09:11:00
榨取學生時間的事情從太多了 但都不違法 譬如上課
作者: sagesrock (separate ways)   2012-02-28 09:11:00
委託學校管理的是報帳的事 不會包含聘請員工 學校無權是有這種事 可能真的領域不同
作者: penghudust (秋塵)   2012-02-28 09:14:00
這可能如你說的是個爛制度 但司法管道解決很難頂多喊喊侵害工作權然後無疾而終吧
作者: traurigkeit (Nichts)   2012-02-28 09:15:00
不知道可否麻煩S大舉出一些老師自己拿計劃錢聘TA卻被教發要求參加研習營的例子?應該只有學校頂尖計劃下的課程才有明文要求
作者: sagesrock (separate ways)   2012-02-28 09:17:00
有些老師的通識課在加退選之後減少了 本來聘請六個TA 但因為一個TA要帶至少20個學生的規定 現在一個TA只帶得到16個 於是就要裁掉兩個 老師因為人很好 不想裁員 就會從自己計畫裡拿錢來聘請 這種事不是每個系都會這樣嗎?????
作者: penghudust (秋塵)   2012-02-28 09:21:00
... 計畫的錢貌似不能這樣挪用...
作者: traurigkeit (Nichts)   2012-02-28 09:22:00
但這些TA應該不會是頂尖計劃下的TA應該無須理會學校
作者: sagesrock (separate ways)   2012-02-28 09:22:00
如果不能 學校早就制止了
作者: traurigkeit (Nichts)   2012-02-28 09:23:00
規定。我的意思是他們還是被學校說不參加不能當嗎?
作者: sagesrock (separate ways)   2012-02-28 09:23:00
這我就不知道了當時的同事已經畢業 我要找他來問問
作者: traurigkeit (Nichts)   2012-02-28 09:24:00
我是知道有老師自己拿錢另外請TA,但這些TA其實連評鑑都不用
作者: sagesrock (separate ways)   2012-02-28 09:25:00
所以如果教發中心還要這樣的TA去認證和評鑑 就是犯法了?
作者: traurigkeit (Nichts)   2012-02-28 09:28:00
但至少我目前沒有聽聞這樣的案例...但授課教師是可以要求把這些TA納入評鑑的。這樣就變成老師和TA之間的契約內容。
作者: schel   2012-02-28 09:46:00
不對歐,委託學校管理不是報帳的問題,而是計劃規定下的初步審核是必須經由學校把關,當然包括人事聘用合不合資格不過基本上計劃所聘用的人需要和計劃相關,所以只有直接和教
作者: tw0517tw (無冬夜)   2012-02-28 09:48:00
老師自己拿國科會計畫或是系上給助學金的TA應該不用認證?
作者: schel   2012-02-28 09:48:00
學相關的計劃可能可以合法聘請,其他和研究相關的請的是研究
作者: sagesrock (separate ways)   2012-02-28 09:48:00
據我所知並沒有這回事 因為只要符合規定 老師有權力聘僱任何他覺得合格的人 並不需要經過學校同意
作者: schel   2012-02-28 09:50:00
助理,那種當然不用TA認證,連評鑑都不需要,老師要求除外
作者: sagesrock (separate ways)   2012-02-28 09:50:00
而教發處的權力大到老師要不要聘請助教都要經由他們認證
作者: tw0517tw (無冬夜)   2012-02-28 09:50:00
http://tinyurl.com/caz4366 從這裡明顯看出是要共教中心"補助"的助理
作者: schel   2012-02-28 09:51:00
除此之外,老師計劃的錢不是老師的錢歐,老師戶頭裡的才是應該是你誤會了,老師可以聘請助理,但是聘請助理還是有規定也需要審核,這些東西可能是以訛傳訛聽來的......
作者: sagesrock (separate ways)   2012-02-28 09:55:00
(打呵欠)我當過幾位老師的國科會助理 我知道聘請助理是怎麼一回事 (看球賽去了~~)
作者: schel   2012-02-28 09:56:00
最簡單的來說,如果老師想拿他研究型的計劃聘請教學助理,送出去審核的目的寫協助教學,就會被退下來...
作者: sagesrock (separate ways)   2012-02-28 09:59:00
不過我指的是[老師有權聘僱任何他覺得合格的人 不需要經過學校同意]這件事 跟你後來講的無關 總之看火箭去 XD
作者: schel   2012-02-28 10:01:00
XD,這...那你以為你送出去給學校的一堆單子還填寫目的等等是寫心酸的嗎?是老師可以聘請他想請的人,但學校需要對合不合計劃內容載明,不合乎時有權停止其聘用當然這是指合法聘用的情況,如果是利用名目違反規定的除外
作者: tw0517tw (無冬夜)   2012-02-28 10:07:00
http://tinyurl.com/bq6l4my 國科會說計畫執行機構是學校
作者: schel   2012-02-28 10:08:00
老師其實對使用自己計劃內的每一毛錢都需要被審核合不合規定是學校沒錯啊,所以老師還要從計劃中撥一筆管理費付給學校來讓學校負責管理老師用錢...學校很賺的......
作者: sagesrock (separate ways)   2012-02-28 10:10:00
看了tw貼的條文 那看起來 學校是制定了很多不合理的法規來讓不合理的事情合法了
作者: tw0517tw (無冬夜)   2012-02-28 10:11:00
但是如果是系辦助學金那是另一回事阿我其實沒抓到你說不合理的點
作者: sagesrock (separate ways)   2012-02-28 10:47:00
而其實 符合學校的法規 並不一定符合國家的法律或憲法只是沒有人去申訴 就不會有人查到這邊來而已
作者: schel   2012-02-28 10:52:00
但就這件事來說,目前似乎沒有看到不合法的地方,我覺得不合理的地方也只有現在的研習制度內容以及教學評鑑審核方式
作者: sagesrock (separate ways)   2012-02-28 11:24:00
是情理法。所以制度有不合理之處,就有修正的必要。我還是覺得由教發中心認證並不合理 儘管大家懾於威勢必須遵守不合理的法 就是惡法 惡法就有修正或去除的必要
作者: a5378623 (黑雲)   2012-02-28 14:13:00
有夠荒謬,拿人家錢還不准人家審核?
作者: schel   2012-02-28 15:05:00
由教發中心認證並沒有不合理的地方啊,學校利用一個統一的單位來統一為學校聘請的TA認證,這是很正常也很合理的啊只能說教發中心認證的方式不好罷了,需要改進就像你舉的例子,郭台銘要請人,考績和認證他也不會自己來,當然是由他指定的下屬來,至於你說的陳菊,學校也沒叫馬英九來幫我們認證啊......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2-02-28 15:55:00
系上的助教是不需要認證的啦...原po這點應該是搞混了
作者: jskblack (天空茶)   2012-03-01 01:19:00
TA經費的來源有很多種 原PO根本沒搞清楚 此文本身不合理
作者: smartken   2012-03-01 09:15:00
ta認證好像有嘗試要把系上助教一起納進來吧
作者: schel   2012-03-01 19:43:00
如果系上助教要認證也還好,畢竟那是他們的工作契約,就像其他正職人員需要公務人員研習時數,我覺得需不需要認證不是問題,而是認證和評鑑的形式是現在最大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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