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構想] 房地產持有稅

作者: desen (鐵一般的事實,不會改變! )   2014-04-18 20:37:03
※ 引述《innominate (innominate)》之銘言:
: 我真的覺得用"炒房","打房"這種詞語來討論政策是很沒有意義的
: 這個用來當作無能媒體的標語可以吸引一些目光
: 但不適合當作政策討論的依據
: 房地產稅制有兩種:持有稅跟交易稅
: 而這兩種稅的目的完全不同
: 1.持有稅:持有稅就是現行的房屋稅以及地價稅
: 持有稅是不管你買賣與否都得繳給政府的一種稅
: 他內含的意義是土地有稀有性跟排他性,所以使用者付費
: 而積極的意義是讓土地的使用效率增加
: 簡單的說,當持有稅過低,土地使用效率就會降低
: 例如有人買了房就屯起來放,反正持有稅很低,不去開發使用根本無所謂
: 而台灣的持有稅由於憲法限制,房地分離課稅的原則
: 導致房地產的估價困難,房屋稅跟地價稅對於財產的評定值偏低
: 讓台灣的土地使用效率變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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