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前次好像有收到一個法院寄來的交通罰單通知甚麼的都沒理他
這回收到一個執行命令,爬文關鍵字"執行命令"看起來應該是差不多的東西
主旨末寫應令候本分屬依法處理
問題:
想問一下,這個金額是1681塊錢
他是要怎樣扣我錢?
戶頭是有錢給他扣,所以我根本就不用繼續理他了?
還是我可以去繳費?
另外說明一裡面有說,10日內向本分屬陳報執行扣押結果?這啥東西?
公文字太多@@,付上公文連結@@
http://imgur.com/5BJjbZF
http://imgur.com/bqkC2f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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