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line翻群

作者: dazun100511 (金城武)   2016-04-17 14:20:44
事實經過:
請問各位大大
小魯的朋友前年開一個line群
中間不知道誰加不認識的人進去
結果被翻群
網路上爬文說之前有案例可以告妨礙電腦使用罪
問題:
這真的告的成嗎?
且網路警察真的抓的到嗎???
都不知道是誰?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OAzenO (すごいにゃ~)   2016-04-17 15:14:00
翻群是什麼?
作者: dazun100511 (金城武)   2016-04-17 15:18:00
族群裡面全部的人被惡意踢除
作者: hiimjack (鳳梨田ㄈㄓ)   2016-04-17 15:19:00
就是用機器人把所有人都踢出群組的意思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6-04-17 17:43:00
LAW版友文章,請查閱囉
作者: dazun100511 (金城武)   2016-04-17 20:54:00
感謝a大只是這樣真的不能告贏???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6-04-17 22:14:00
只能說刑事應該沒機會,但是有時間可以去試試民事184I後,也許有機會,但你不划算啊任何訴訟都要先評估自身成本,再來看有沒有機會拿回多少形式提出告訴是不用錢,但要花時間跑地檢、法院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6-04-18 02:01:00
不可能加人進來對方本來就有踢人的權限 只是他沒有一個一個踢而是一次用程式全踢而已除非他是盜你的帳號來踢人 否則你連民事都告不成
作者: dazun100511 (金城武)   2016-04-18 08:23:00
所以就算一個一個踢民事也是告不成囉
作者: MELOEX (MELO)   2016-04-18 10:25:00
權限是官方賦予的
作者: dazun100511 (金城武)   2016-04-18 11:04:00
感謝各位大律師QQ
作者: justicesword (justice)   2016-04-19 01:03:00
你能舉證有什麼損害嗎?
作者: dazun100511 (金城武)   2016-04-19 19:16:00
也對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