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一個月前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雙方都有受傷且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也有做筆錄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有 但警察因為是公務車沒有保險公司出面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有 但警察因為是公務車沒有保險公司出面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有 但警察因為是公務車沒有保險公司出面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http://imgur.com/l5Hm1Kg
這是事發的路口
白色為警察 紅色為計程車 綠色是我們
當時是有一台計程車停在雙黃線路口準備左轉
而警察插到計程車前面打算跟著要左轉時 計程車發動並打算直走
與警察擦撞 警察往外面倒 被我們後車撞上 相隔大概3公尺 車速30~40
六、問題:
第一次和解喬不攏 警察聽到賠償兩個字直接甩頭就走
後來想說算了就和解人沒事就好 但警察堅持上法院提告說我們撞他
想請問的是 圖中這種道路到底算一線道還是兩線道?
還有後車撞前車不管怎樣都是後車沒有保持安全距離的問題嗎?
警察說這是一線道 但是我們的確是在不同個車道?
最後我們現在就是在家乖乖傳票就好嗎?還是有什麼要跑的流程?
謝謝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