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 勞資爭議尋求解決

作者: feeling09 (jerry)   2016-08-02 10:00:24
事實經過:我女朋友是賣化妝專櫃的櫃姊,(1)她們休假只有四天,她們主任要求她排
假不可連休。(2)日前她因病住院,她們主任要她以自己的假來休,而且病假又沒給薪
,(3)她們主任常常在下班時候傳訊息給她,問她假的事情,還有公事。(4)還有每個
禮拜要自己座車到別縣市開會,也沒給車馬費。
問題:
1:現行法規不是都全面週週休假了,故
一個月四天假是否有違反勞基法,那勞基法是否有硬性規定要一個月給八天假。
2:住院不是可以為病假半薪,還有要用自己的假去補,已嚴重違反勞基法規定,如何要求
返還薪資。
3:下班時間傳訊息交代事情,亦違反勞基法規定,如何請求幾薪。
4:每週座車到外縣市開會是否可以要求幾付車馬費補助。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alawyer (alawyer)   2016-08-02 10:19:00
找律師協助。因病住院看是什麼病而有不同。
作者: wallachia   2016-08-02 11:20:00
要去檢查是不是職業病?
作者: feeling09 (jerry)   2016-08-02 16:25:00
肝指數過高
作者: alawyer (alawyer)   2016-08-02 17:00:00
那更需要找律師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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