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我8/12號騎腳踏車在路邊經過一輛車的時候,突然有一個人朝我的方向走出來,我馬上閃開
,他自己走路不看路嚇了一跳,然後隨口罵我三字經,我聽到之後停下來,也對他回罵回去,
結果車上突然有5個人下車跑來幫他助陣,其中一個人還拿木棍過來,之後一群人就直接攻
擊我,我最後被打倒在地上,他們其中有兩個人拿木棍一直不停的攻擊我的頭部和手臂和腳
然後另外一個人拿我的腳踏車砸我,我後來發現我被打流血了,可是我實在很憤怒,他們打
完準備停手之後我又爬起來衝過去跟他們扭打,後來我一直被他們拿木棍毆打,打了很久,
對方還問我要不要再來?
然後我又衝過去打他朋友,最後打到警察都來了,警察來的時候他們馬上把武器藏起來,我
馬上就跟警察講他們有藏武器在車上,因為我被他們打得渾身是傷沒辦法走路,先去醫院急
診室就醫,後來開驗傷單,左手臂骨折,頭部撕裂傷還有全身其他地方撕裂傷,沒辦法走路,
最後在去警察局作筆錄,員警問我要不要告他們,我說一定要
我沒有經驗也不知道這名警察是不是在趕時間讓我覺得筆錄的過程很奇怪
後來員警看監視器,就跟我說我如果要告他們結果會變成互毆,會很難告,因為他們停手的
時候我還繼續衝過去跟他們打,我當下被打得頭破血流一直被亂棍毆打,早就被打到 失去
理智意識模糊了
手無寸鐵,對方兩三個都拿武器打我難道我不能反擊嘛?對方人多欺負人少還拿武器,有不
能還手的道理? 我警覺到生命有危險 保護自己有錯?
反正我覺得警察的回覆太扯了,根本就是怕黑道
最後我把資料給他們,在醫院的時候有請其他兩位警察幫我拍照,我請求辦案的員警幫我把
資料附上去,結果還被他破口大罵,說法院不會看這個資料,可是我說這是醫院的資料怎麼
可能不會看?
那警察還跟我吵起來,員警態度很惡劣,讓我覺得很扯
最後員警就跟我說等法院傳票寄來,之後的事就跟他無關他該做的事都做完了有什麼事問
法官
當下很無助也很無奈請問我之後到底該怎麼辦? 我如果要告人 告贏的機率會很高嗎? 傳
票大概多久會到? 有必要請律師嗎? 能夠不請律師跟對方索取賠償嗎? 因為對方也要告
我傷害 我能夠不花錢的情況下讓對方賠償我醫療費和其他損失嗎?
問題: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