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被黑道拿兇器圍毆

作者: ghegky (ghegky)   2016-08-15 04:49:23
事實經過:
我8/12號騎腳踏車在路邊經過一輛車的時候,突然有一個人朝我的方向走出來,我馬上閃開
,他自己走路不看路嚇了一跳,然後隨口罵我三字經,我聽到之後停下來,也對他回罵回去,
結果車上突然有5個人下車跑來幫他助陣,其中一個人還拿木棍過來,之後一群人就直接攻
擊我,我最後被打倒在地上,他們其中有兩個人拿木棍一直不停的攻擊我的頭部和手臂和腳
然後另外一個人拿我的腳踏車砸我,我後來發現我被打流血了,可是我實在很憤怒,他們打
完準備停手之後我又爬起來衝過去跟他們扭打,後來我一直被他們拿木棍毆打,打了很久,
對方還問我要不要再來?
然後我又衝過去打他朋友,最後打到警察都來了,警察來的時候他們馬上把武器藏起來,我
馬上就跟警察講他們有藏武器在車上,因為我被他們打得渾身是傷沒辦法走路,先去醫院急
診室就醫,後來開驗傷單,左手臂骨折,頭部撕裂傷還有全身其他地方撕裂傷,沒辦法走路,
最後在去警察局作筆錄,員警問我要不要告他們,我說一定要
我沒有經驗也不知道這名警察是不是在趕時間讓我覺得筆錄的過程很奇怪
後來員警看監視器,就跟我說我如果要告他們結果會變成互毆,會很難告,因為他們停手的
時候我還繼續衝過去跟他們打,我當下被打得頭破血流一直被亂棍毆打,早就被打到 失去
理智意識模糊了
手無寸鐵,對方兩三個都拿武器打我難道我不能反擊嘛?對方人多欺負人少還拿武器,有不
能還手的道理? 我警覺到生命有危險 保護自己有錯?
反正我覺得警察的回覆太扯了,根本就是怕黑道
最後我把資料給他們,在醫院的時候有請其他兩位警察幫我拍照,我請求辦案的員警幫我把
資料附上去,結果還被他破口大罵,說法院不會看這個資料,可是我說這是醫院的資料怎麼
可能不會看?
那警察還跟我吵起來,員警態度很惡劣,讓我覺得很扯
最後員警就跟我說等法院傳票寄來,之後的事就跟他無關他該做的事都做完了有什麼事問
法官
當下很無助也很無奈請問我之後到底該怎麼辦? 我如果要告人 告贏的機率會很高嗎? 傳
票大概多久會到? 有必要請律師嗎? 能夠不請律師跟對方索取賠償嗎? 因為對方也要告
我傷害 我能夠不花錢的情況下讓對方賠償我醫療費和其他損失嗎?
問題: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hiimjack (鳳梨田ㄈㄓ)   2016-08-15 06:23:00
你是互毆沒錯啊,參照正當防衛定義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16-08-15 06:56:00
正常會跑…
作者: justicesword (justice)   2016-08-15 07:22:00
我看也是互毆沒錯,互告傷害。刑事案件原告可以不用請律師
作者: loveloser (不良豬)   2016-08-15 07:47:00
互毆無誤阿 警察沒說錯阿
作者: JustICE008 (只是冰"八")   2016-08-15 08:07:00
互毆就是說 你的行為不是正當防衛 當對方告你傷害也會成立
作者: yoyaha (KING)   2016-08-15 08:57:00
拍拍 可是他們先動手的那筆帳怎麼算?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16-08-15 10:21:00
互告刑事..堅持不撤告不和解 這樣就可以讓對方受到懲罰
作者: bearq258 (bearQ)   2016-08-15 10:25:00
至少過失重傷害有機會對方頂多傷害,警察只管移送剩下是檢查官的事情,一樣刑事加民事一起告,至少賺和解金你先去偵查庭記得先做好文書工作,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6-08-15 10:28:00
抵抗是正當防衛 但是對方停手要走你衝過去就不是了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16-08-15 11:08:00
這案子應該不存在過失吧...
作者: yuusnow (貓奴小主管)   2016-08-15 11:31:00
打完準備停手之後我又爬起來衝過去跟他們扭打=>這段以後就只是互毆而已。
作者: volenty (貝果魚)   2016-08-15 11:51:00
依敘述確實是互毆,告下去還是有一點贏面啦,至少能談調解~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6-08-15 12:03:00
這次警察沒錯啊 這是互毆 停手後再動手就不是防衛了= =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6-08-16 00:15:00
被罵→有委屈→罵人;被打→更委屈→反擊,再被打我不是想檢討被害人,而是你沒發現你的行為模式有問題最好是認真檢視待人處事這塊,不然下次吃土豆,你又找誰申冤去呢?
作者: ghegky (ghegky)   2016-08-16 04:56:00
你好我的重點不是檢討不檢討 是問後續怎麼處理會比較好?有人知道傳票寄來之後 怎麼處理? 如何不花錢的前提下跟對方索取賠償?
作者: MELOEX (MELO)   2016-08-16 05:49:00
自己的權益自己爭取 時間金錢是必要開銷不花錢的方法就是躲在棉被裡哭 希望對方良心發現拿著錢送到你家門口
作者: higger (朝鄉而行2016)   2016-08-16 08:54:00
電影害人不淺
作者: bearq258 (bearQ)   2016-08-16 11:42:00
不花錢 就是告刑事+民事 檢察官會幫你處理。不過要開庭告人基本開銷就是交通費。有時候戶籍在外地就累了相關單據留著等民事官司再來申請,還有精神損失等只是脫產或對方通緝就麻煩。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6-08-16 22:45:00
不花錢要等刑付民然後到時後妳自己也會被刑附民要等到附民成功你也會被判刑 最後中華民國國庫感謝妳們自己告民事要先繳裁判費 贏了還不保證拿的回還有拿的到
作者: Kyosuke (嚄咬阿雷雷咬阿雷)   2016-08-17 19:02:00
呃, 你警覺到生命有危險的方法是爬起來衝過去扭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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