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今天(6/23)在婦幼展場被某個保養品的攤位拉進去推銷保養品
當時sales有提到一句話說產品保存期限到2018年年底,但是買回來回家時一看
保存期限今年2017年11月。感覺不好所以想要退貨,但不知道像我這種案例符
不符合七天鑑賞期可以退貨的條件呢??
問題:
1.想問下板上的法律高手,像我這種案例符合七天鑑賞期可以退貨的條件嗎??
2.像這種婦幼展的攤位算是實體店面嗎??
3.因為我是被sales拉進去推銷的這樣能夠退貨嗎??
4.萬一對方不承認我是被拉進去推銷的,反咬我說是我自願進去買的話,該怎麼辦??
感謝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