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小弟我是我們社區第一屆管委會成員
因為建商有餘屋還沒賣出我們要求他還沒賣出的餘屋
必須跟其他住戶一樣正常繳管理費
建商以他們沒人住在這為由不繳交管理費
我們主委打算用消保官提供的方法強制執行
建商就說如果要這樣就不出電梯保養的費用
問題:
如果建商不保養電梯 到時候出意外責任歸屬問題
還是有法條可以強制建商必須維護所有公設保養
以及如果建商說 因為目前未點交
公設部分管委會沒有管理權
建商如果要求住戶不能使用電梯或其他公設
這樣建商是否有違法
因為目前已經跟建商鬧得不愉快了
所有管委會打算依法處理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