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車禍追撞,檢察官說對方無過失

作者: poi5140514 (poi)   2017-08-10 20:11:10
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外婆步行,遭後方機車追撞,全身癱瘓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現場已被對方移動過(機車被移至路邊)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對方只有強制險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第一時間趕到醫院時對方說追撞到外婆
於偵查庭時改口說因天色昏暗,路上有人孔蓋,造成機車失去平衡,擦撞到外婆倒地。
對方律師說不是他的當事人的過失,所以沒有應注意而未注意之過失,檢察官說要請我方
提出證據證明對方有過失,不然對方則無過失會不起訴,在庭上有表示那路上只要有人孔
蓋發生車禍都是人孔蓋的錯嗎,但檢察官阻止陳述,並一直詢問是否再次和解,當時因為
緊張情緒就回答是。
對方是區公所的公務員(科長),主要處理車禍調解委員會,第一次調解時,包含當時的
調解委員與車禍鑑識都和對方熟識,立場明顯偏袒對方,例如說對方也不是故意的,醫療
費用不能都是對方出,我方家屬也要負擔,對方都有誠意要和解了,就各退一步等等。
對方開70萬和解
但外婆一年養護中心的費用就要約50萬,不包含營養品,門診費用,以及家屬通勤醫療中
心交通(來回約1.5小時車程),也沒包含當初開刀和加護病房費用。
六、問題:
當初有找律師詢問,但律師說我們的情況檢察官會起訴,不用再請律師,但開完監察庭覺
得很偏頗對方,畢竟我們是被追撞的一方,也無過失,而且警察也請假未到庭,目前是否
需要請律師呢
雙方對和解金額差距過大,應該不可能和解,另外這種狀況我能做什麼維護我們的權益呢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justicesword (justice)   2017-08-10 20:36:00
步行走在哪裡
作者: poi5140514 (poi)   2017-08-10 20:43:00
算是一般道路,靠路邊走,比較鄉下地方,沒人行道
作者: carmeloeat (瓜公子)   2017-08-10 23:38:00
車輛行駛時,有注意車前之義務,這個蠻好用的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7-08-11 01:02:00
請律師自訴,最後機會,錯過就沒了
作者: jaannddyy (詹敵)   2017-08-11 04:07:00
檢察官明明就沒這樣說真的差距過大,那專注在民事比較好這種案也不可能不起訴,不過想知道你價錢到底想多少,差距是多大?
作者: poi5140514 (poi)   2017-08-11 04:19:00
您在現場嗎,檢察官說了什麼您又了解多少,另外我跟您素昧平生,開口就問我方求償金額,突兀了些吧
作者: cvGG (cvGG)   2017-08-11 07:04:00
全身癱瘓還要問這種免費的意見,被坑也是剛好而已。
作者: BabyRismy (小米)   2017-08-11 07:47:00
這咄咄逼人的態度是怎麼回事 上來問事還兇人
作者: pilot1982 (173-72卻覺得瘦好多)   2017-08-11 09:48:00
先告刑事傷害,不想花錢請律師自己翻法條,你當代理人自己上司法院網站搜尋類似案例,看法官都怎麼判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7-08-11 11:08:00
不喜歡檢察官就自己請律師,我是覺得我的納稅錢檢察官這樣做就對了,這種案件本來就看要不要和解
作者: core168 (臨時工)   2017-08-12 11:12:00
事情都發生了,只能專注在和解,不成再攻防,你就緊咬外婆靠邊走沒過失,對方未注意車前狀況有過失
作者: FlashGet (泰迪大叔)   2017-08-12 11:16:00
有請律師 就交給律師吧感覺金額不小
作者: definitely01 (Alex)   2017-08-13 23:21:00
檢察官就算起訴你們附民也拿不到你們想要的錢,不如聲請車鑑,再好好談好和解,至於調委會如何偏袒又怎樣,換一個調委會談就好重點是談一個合理的價錢,不要太誇張
作者: samnpc   2017-08-15 06:44:00
麻煩找律師,金額可以客觀判斷是否合理,認清調解就是各退一步的場所,你可以很堅持,但漫漫長路的司法訴訟打完也不見得拿到你所要求的金額,還不考慮對方可能脫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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