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小弟因為之前因為酒駕酒測值0.19
由於因為有發生擦撞所以構成公共危險罪
對方無人損也無車損也沒有要提告
目前簡易庭開完檢察官告訴我緩起訴的條件是4萬元
我也答應了
目前在等緩起訴的單子大概是這樣
問題:
由於在等緩起訴的單子才能繳交4萬元
所以暫時不需要去交通裁決所繳納行政罰鍰(刑事要繳納的錢好像可以直接抵)
也因為事發當下身上沒帶駕照所以並沒有被警察扣駕照
但我上網查條文好像有酒駕就至少吊扣駕照一年起跳
但不知道什麼時間點要去辦吊扣駕照
怕沒有另外辦會加重行政處分
還是等緩起訴的單子來了再一起辦吊扣駕照就好了
再警察局時警察叫我等檢察官的決定
檢察官緩起訴決定了我問關於行政的部分他說行政不要問他
我完全不知道關於吊扣的部分該怎麼辦?
很怕因為等刑事的單子而耽誤吊扣駕照的申辦
而被加重處罰......
小弟我也有上裁決所的網站查是否有吊扣紀錄也顯示沒有
但身邊朋友都說上面更新很慢
完全不知所措
第一次發文有任何不妥的地方請大家指教
小弟會努力改進
先在這邊謝謝大家幫忙解惑!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