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mao969 (弱智浩呆這個有沒有銹蝕 )
2020-10-08 09:00:52我是一間上市公司的員工 負責出貨
每輛卡車限重35噸 法定容許值10%
所以總重可以載到38.5噸
司機要賺多一點錢 要求我將其總重超載裝到45噸以上
公司要我配合司機需求來裝貨並將出貨單開成兩張 (一張是標準重量 另一張是超載的重
量 所載的重量加起來不變)
公司也沒有要求司機要捆好、固定好貨物才可以出廠
假設今天司機開車在路上 因為超載(煞車失效)而撞死人
或因貨物沒固定好導致貨物掉落而砸死人......
因為是我在上面簽名放行的
明知司機已違規、對其他用路人已有潛在的危險而無做為!
這樣我會不會有刑事或民事上的責任?
受害者家屬會不會因為我們是上市公司
轉而來順便告我們?
因為我有一直問公司這個問題
公司給的答案都是我想太多、絕對不會讓我有責任的回答
覺得不是很保險 所以再上來請教各位法律專業人士...
謝謝!
作者:
jacvky (風華絕代的正義)
2020-10-12 09:17:00普悠瑪哪裡只追究到司機? 他的直屬長官好幾個都有懲處再者普悠瑪的例子不宜類比,司機明顯是主要禍因個人反而覺得他的長官比較倒楣。普悠瑪的例子跟復興機師比較像民粹總是無限上綱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0-10-08 09:25:00只要沒事你就不會有事...出事後,你猜猜家屬會不會連你一起告理論上是只會找公司跟司機, 但是你不覺得多告一些人比較容易求得賠償嗎?保留公司要求你這麼做的證據...之後有"機會"減刑而不是免責
作者:
CCWck (幹嘛要暱稱)
2020-10-08 10:53:00主觀上有預見可能性,客觀上若發生傷害或死亡,且你的放行和傷害或死亡若有因果關係,就成立過失傷害,過失致死
有 你的把關沒有任何意義甚至因為你的退讓 司機可以推託公司同意 而公司可以說員工(你)個人行為放行
作者:
kejun (我是公的)
2020-10-08 14:38:00查到你身上就一併告你啊。你沒按規定處理你一定有責任。這種鳥事別期盼公司會替你擔保。公司的主管為了規避責任,應該是口頭交待你如此做吧,這樣更方便推你去揹黑鍋遊走違法邊緣外的行為,幾乎就是玩踩地雷,總有一天會爆掉
想想看 如果是民事案件 原告會多希望被告多幾個來增加支付賠償,對公司來說,就算先賠償,之後內部究責會少跟員工要? 且員工受不了自請離職,那公司少付資遣費等,多好?
你明知違法事實還故犯這怎麼可能沒有責任公司叫你違法不是阻卻違法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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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adox (Paradox)
2020-10-09 14:46:00你自己用常識判斷 覺得呢= =?
作者:
gman1975 (DaMao)
2020-10-10 11:56:00想也知道怎麼可能沒責任 是你在把關的耶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0-10-10 17:12:00其實台灣一直都是這樣...沒出事都沒在抓...出事了再來一個個追究...跟那些嚴格遵守規矩的國家顛倒
作者:
whhw (人有羞恥馬無所謂)
2020-10-10 20:22:00樓上我不這麼覺得有一個個追究你看普悠瑪只追究到司機
作者: saranight (夜未寐) 2020-10-15 18:58:00
兩張出貨單,標準重量是偽造數據,超載是你明知故犯的證據,出事了是不是怎麼弄你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