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有一塊公有地沒有畫任何線,
問過警察警察也說都可以停車,
不過由於在鄰居的地旁邊,
他長期把可以停三台車左右的地都當作自己的,
放置棧板、他的私人機車等障礙物,
並且故意把可以停車的空地都佔住(沒有佔滿,就讓你汽車停不進來這樣)
有一天我們要停車移動了他的棧板他說要告我們強制罪。
問題:
一、我們移動他棧板到旁邊算強制罪嗎?
二、我們移動他機車到旁邊(一樣是空地上只是移到比較靠近他家那側)算強制罪嗎?
三、有沒有什麼解決他這麼做的合法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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