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和解及賠償問題

作者: small030827 (Deying)   2021-02-19 00:24:54
一、車禍發生日期:110/01/18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雙方皆有受傷,未叫救護車,筆錄後自行就醫。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做筆錄,無破壞現場。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我方有強制險即第三責任險,對方則有強制險,皆有聯絡保險公司。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簡易說明:對方行經路口未減速,我方閃避不及直接被撞上,巷口無標誌及號誌!
(目前肇責已出,對方全責)
六、問題:
1、除了基本醫療及車子損失外,在這期間惡夢連連,收驚走了三四趟,現在跟他人描述
當時情況還會不自覺發抖,是否能夠提出精神賠償金?
(有腦震盪診斷書及鈍挫傷診斷書)
2、延續上則問題,自己有上網做功課,精神賠償金額是否為醫療診斷費(含健保申報)
之1至1.5倍?
3、若對方提出分期賠償之請求,是否在和解書上備註若一期費用未到,則視之全期費用
未到,然後送至公證或者調解委員會和解?
先感謝各位幫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1-02-19 13:19:00
1. 精神疾病方面的診斷書呢?2. 哪來的功課我是不知道,法官沒有那麼容易准高額精神賠償的當然你要喊價怎麼喊都可以,對方肯認就好...
作者: small030827 (Deying)   2021-02-19 17:12:00
先謝謝K大回覆,無精神方面診斷書,另外也沒有要漫天開價要求高額精神賠償金部分,只是認為需要有個公道而已!
作者: km0220 (Jimmy Yang)   2021-02-20 00:40:00
精神賠償通常會開高給法官自行砍價,砍價通常會評估雙方社會地位,看傷勢,然後跟精神疾病無關(網路上推你去看精神科的都是無稽之談)。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